中国建筑材料检验认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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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材料检验认证中心实施规则建筑装饰用金属及金属复合材料产品认证实施规则CTC/QVL-OP02文件版本号:1.0受控标识:编制:刘婷婷蒋荃审核:技术委员会批准:马振珠发布日期:2006年09月30日实施日期:2006年10月15日文件修订情况修订次数修订日期修订内容修订人审核人批准人目录1适用范围2认证模式3认证的程序4认证实施基本要求4.1认证申请4.2样品检测4.3初始工厂审查4.4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4.5认证后的监督5认证证书的保持和变更5.1认证证书的有效期5.2认证证书的变更5.3认证的暂停、注销和撤消6认证标志的使用规定6.1认证标志的使用6.2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6.3加施方式7收费附件1建筑装饰用金属及金属复合材料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附件2建筑装饰用金属及金属复合材料产品认证的描述表附件3建筑装饰用金属及金属复合材料产品检验所需样品及检测项目CTC/QVL-OP02建筑装饰用金属及金属复合材料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版本号:1.0修订次数:0第1页共9页修订日期:1适用范围本实施规则适用于各种建筑装饰用金属及金属复合材料产品自愿认证,包括:铝塑复合板、建筑用氟碳涂层铝板、金属吊顶、彩色涂层钢板及钢带、聚氯乙烯覆膜金属板、铝合金建筑型材。2认证模式样品检测+初始工厂审查+获证后监督。3认证的基本程序3.1认证的申请3.2产品抽样检验3.3初次认证现场审查3.4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3.5获证后的监督和复评4认证实施基本要求4.1认证申请4.1.1申请单元的划分4.1.1.1铝塑复合板铝塑复合板的单元根据产品用途划分为:内墙铝塑板和外墙铝塑板2个单元。4.1.1.2建筑用氟碳涂层铝板CTC/QVL-OP02建筑装饰用金属及金属复合材料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版本号:1.0修订次数:0第2页共9页修订日期:建筑用氟碳涂层铝板共为1个认证单元。4.1.1.3金属吊顶金属吊顶根据产品表面处理方式分为:喷塑、漆膜、阳极氧化、电镀4个单元。4.1.1.4彩色涂层钢板及钢带彩色涂层钢板及钢带根据产品面漆的种类可分为:聚酯、硅改性聚酯、高耐久性聚酯和聚偏氟乙烯4个单元。4.1.1.5聚氯乙烯覆膜金属板聚氯乙烯覆膜金属板根据面膜种类可分为:高光类和亚光类2个单元。4.1.1.6铝合金建筑型材铝合金建筑型材的单元划分为:基材、粉末喷涂型材、阳极氧化、着色型材、电泳涂漆型材、氟碳漆喷涂漆型材和隔热型材7个单元。4.1.2申请文件申请人应提交正式申请并随附认证中心有关规定所要求的以及认证机构所要求的文件:a)生产厂概况;b)生产厂质量管理文件;c)产品生产依据的标准、性能指标规定;d)产品检验报告;e)生产/检验所需的主要设备、仪器清单及检测设备计量检定证书。必要时,提供委托检验协议和有关证明材料;f)产品描述;CTC/QVL-OP02建筑装饰用金属及金属复合材料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版本号:1.0修订次数:0第3页共9页修订日期:g)关键原/辅材料供应商清单。4.2样品检测4.2.1申请人应根据认证所依据的产品标准提供样品进行检测。4.2.2检测组批规则及检测项目a)铝塑复合板的检测组批规则及检测项目参照GB/T17748《铝塑复合板》制定。检测所需样品数量及检测项目见附件3;b)建筑用氟碳涂层铝板的检测组批规则及检测项目参照JG/T133《建筑用铝型材、铝板氟碳涂层》制定。检测所需样品数量及检测项目见附件3。c)金属吊顶的检测组批规则及检测项目参照QB/T1561《金属吊顶》。检测所需样品数量及检测项目见附件3。d)彩色涂层钢板及钢带检测所需样品数量及检测项目参照GB/T12754《彩色涂层钢板及钢带》制定。检测所需样品数量及检测项目见附件3。e)聚氯乙烯覆膜金属板检测所需样品数量及检测项目参照GB/T18847《聚氯乙烯覆膜金属板》制定。检测所需样品数量及检测项目见附件3。f)铝合金建筑型材的检测组批规则及检测项目参照GB5237《铝合金建筑型材》制定。检测所需样品数量及检测项目见附件3。4.3初始工厂审查4.3.1工厂审查时间一般情况下,申报资料符合要求后进行工厂审查。工厂审查时间根据所申请认证产品的单元数量确定,并适当考虑工厂的生产规模,一般每个加工场所为2至6个人日。CTC/QVL-OP02建筑装饰用金属及金属复合材料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版本号:1.0修订次数:0第4页共9页修订日期:4.3.2工厂审查内容4.3.2.1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审查《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为本规则覆盖产品初始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审查的基本要求。需要时,按照认证机构相关规定执行。4.3.2.2产品一致性检查a)申请认证产品的关键原/辅材料是否与申报时一致;b)申请认证产品是否按照规定的检测频度进行检测;c)现场抽取样品进行产品性能检测。4.4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4.4.1认证结果评价4.4.1.1样品检测检测项目应全部合格,如有任一不合格,则认证终止,申请人经整改后可重新申请认证。4.4.1.2初始工厂审查评价结果可分为三个等级:a)如果整个审查过程中未发现不符合项,则工厂审查通过;b)如果发现轻微的不符合项,不危及到认证产品符合要求时,工厂应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纠正措施,报审查组确认或经现场验证其措施有效后,则工厂审查通过;c)如果发现严重不符合项或生产厂的质量保证能力不具备生产满足认证要求的产品时,则工厂审查不通过。CTC/QVL-OP02建筑装饰用金属及金属复合材料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版本号:1.0修订次数:0第5页共9页修订日期:4.4.2认证结果的批准认证机构对工厂审查和样品检测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工厂审查以及样品检测均符合要求,经认证机构评定后,颁发认证证书。认证证书的使用应符合认证中心的要求。4.4.3认证时限认证时限是指自受理认证之日起至颁发认证证书时止所实际发生的工作日,包括工厂审查时间、样品检测时间、认证结论评定和批准时间、证书制作时间。样品检测时间为根据建筑装饰用金属及金属复合材料产品的检验项目所需的时间决定,一般情况下,不超过该产品按相关标准检测的两倍工作日时间。提交工厂审查报告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认证结论评定、批准时间以及证书制作时间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4.5获证后的监督4.5.1获证后监督检查频次4.5.1.2一般情况下从获证后的12个月起,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4.5.1.3若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可增加监督频次:a)获证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用户提出投诉,并经查实为持证人责任的;b)认证机构有足够理由对获证产品与标准安全要求的符合性提出质疑CTC/QVL-OP02建筑装饰用金属及金属复合材料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版本号:1.0修订次数:0第6页共9页修订日期:时;c)有足够信息表明因变更组织机构、生产条件、质量管理体系等,从而可能影响产品符合性或一致性时。4.5.2监督的内容4.5.2.1方式获证后监督的方式为:工厂检查+认证产品一致性检查+样品检测。4.5.2.2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工厂产品质量保证能力检查按《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实施。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的时间为每个加工场所1-4个人日。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从获证起的5年内,其检查范围应覆盖《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的全部内容。4.5.2.3产品一致性检查同本规则4.2.2.2的规定。4.5.2.4样品检测获证起的5年内,对生产厂的获证产品,对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单元的产品进行性能检测,样品数量及检测项目见附件3。4.5.3获证后监督结果的评价监督检查合格后,可以继续保持认证资格使用认证标志。如果存在不符合项,则应在3个月内进行整改。逾期将停止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并对外公告。CTC/QVL-OP02建筑装饰用金属及金属复合材料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版本号:1.0修订次数:0第7页共9页修订日期:5认证证书的保持和变更5.1认证证书的有效期本规则覆盖产品认证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证书的有效性依靠认证机构定期的监督获得保持。5.2认证证书的变更5.2.1变更程序认证证书持有者需要变更与已经获得认证产品同一单元的产品认证范围时,应从认证申请开始办理手续,认证机构应核查变更产品与原认证产品的一致性,确认原认证结果对变更产品的有效性,根据差异做补充检测或检查,并根据认证证书持有者的要求单独颁发认证证书或换发认证证书。5.2.2样品要求按照变更程序要求,对变更产品进行参数比较,确认需进行检验的产品,并根据附件3的要求检验。5.3认证的暂停、注销和撤消认证的暂停、注销或撤消按产品认证的有关规定的要求执行。6认证标志使用的规定6.1认证标志的使用本规则覆盖产品不允许加施任何形式的变形认证标志。生产企业在通过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后,可以在获准认证产品上使用认证标志和认证号。6.2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CTC/QVL-OP02建筑装饰用金属及金属复合材料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版本号:1.0修订次数:0第8页共9页修订日期:自愿性产品认证的样式根据根据产品认证的特性不同有:产品质量认证标志、产品安全认证标志、产品节能认证标志、产品节水认证标志、产品环保认证标志和产品健康认证标志,具体的标志样式详见《中国建筑材料检验认证中心自愿性产品认证标志样式及说明》。6.3加施方式可以使用暂时性标志,也可以是永久性的。永久性标志的印制方法可以采用移印法、丝网印刷、蚀刻法或喷砂等方法,标志应清晰。暂时性标志在产品安装使用后可去掉。7收费认证收费由认证中心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收取。附件1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为保证批量生产的认证产品与已获型式试验合格的样品的一致性,工厂应满足本文件规定的产品质量保证能力要求。1职责和资源1.1质量负责人工厂应在组织内指定一名质量负责人,无论该成员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应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a)负责建立满足本文件要求的质量体系,并确保其实施和保持;b)确保加贴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c)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认证标志的妥善保管和使用;d)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认可,不加贴认证标志。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充分的能力胜任本职工作。1.2资源工厂应配备必须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以满足稳定生产符合强制性认证标准的产品要求;应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确保从事对产品质量有影响工作的人员具备必要的能力;建立并保持适宜产品生产、检验试验、储存等必备的环境。2文件和记录2.1工厂应建立、保持文件化的认证产品的质量计划或类似文件,以及为确保产品质量的相关过程有效运作和控制需要的文件。质量计划应包括产品设计目标、实现过程、检测及有关资源的规定,以及产品获证后对获证产品的变更(标准、工艺、关键件等)、标志的使用管理等的规定。产品设计标准或规范应是质量计划的其中一个内容,其要求应不低于有关该产品的国家标准要求.2.2工厂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程序以对本文要求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有效的控制。这些控制应确保:a)文件发布前和更改应由授权人批准,以确保其适宜性;b)文件的更改和修订状态得到识别,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c)确保在使用处可获得相应文件的有效版本。2.3工厂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质量记录的标识、储存、保管和处理的文件化程序.质量记录应清晰、完整以作为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证据。应规定质量记录适宜的保存期限。3采购和进货检验3.1供应商的控制工厂应制定对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供应商的选择、评定和日常管理的程序,以确保供应商具有保证生产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满足要求的能力。工厂应保存对供应商的选择评价和日常管理记录。3.2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验证工厂应建立并保持对供应商提供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或验证的程序及定期确认检验的程序,以确保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满足认证所规定的要求。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可由工厂进行,也可以由供应商完成。当由供应商检验时,工厂应对供应商提出明确的检验要求.工厂应保存关键件检验或验证记录、确认检验记录及供应商提供的合格证明及有关检验数据等。4生产过程控制和过程检验4.1工厂应对关键生产工序进行识别,关键工序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能力,如果该工序没有文件规定就不能保证产品质量时,则应制定相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