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涉外行政诉讼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一节涉外行政诉讼概述第二节涉外行政诉讼的原则第三节涉外行政诉讼的类型高等教育出版社本章教学目的: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对涉外行政诉讼有个系统全面的认识和把握。本章导语高等教育出版社本章教学要求:从涉外行政诉讼的概念出发,介绍涉外行政诉讼的概念、特征以及适用的原则,同时对涉外行政诉讼的类型进行简要的介绍。本章导语本章教学重点:涉外行政诉讼的概念、特征、平等原则、对等原则本章教学难点:平等原则、对等原则本章导语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一节涉外行政诉讼概述涉外行政诉讼的概念涉外行政诉讼是指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不服我国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按照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者因与我国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依法参加行政诉讼,由我国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审理案件的活动。涉外行政诉讼的特征1涉外行政诉讼的原告必须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和外国组织。2争议的行政案件必须是发生在我国境内。3涉外行政诉讼必须依照我国法律规定进行。第二节涉外行政诉讼的原则平等原则《行政诉讼法》第99条第1款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行政诉讼,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对等原则涉外行政诉讼对等原则是指,如果外国法院对我国公民和组织的行政诉讼权利加以限制,我国便采取相对应的限制措施,以使我国公民和组织在外国享有的行政诉讼权利与外国公民和组织在我国享有的诉讼权利对等。对等原则包括两重含义:(1)该原则是对诉讼权利限制的对等,因此它适用于外国对我国公民和组织的行政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方面,而不是赋予权利的方面;(2)我国公民和组织在外国进行行政诉讼,其诉讼权利与所在国公民、组织相同。第三节涉外行政诉讼的类型国际贸易行政案件(一)适用范围1有关国际货物贸易的行政案件;2有关国际服务贸易的行政案件;3与国际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行政案件;4其他国际贸易行政案件。国际贸易行政案件(二)原告资格1必须是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即原告首先是主张的权利、利益的享有主体;受到侵害的是其合法权益。2起诉人与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通常表现为损害的发生与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直接相关。国际贸易行政案件(三)管辖国际贸易行政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四)审查标准1主要证据是否确实、充分;2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3是否违反法定程序;4是否超越职权;5是否滥用职权;6行政处罚是否显失公正;7是否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国际贸易行政案件(四)法律适用《国际贸易行政案件若干问题规定》第7条对人民法院审理国际贸易行政案件的依据作了明确规定,法律依据包括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地方立法机关在法定立法权限范围内制定的有关或者影响国际贸易的地方性法规。反倾销、反补贴行政案件(一)适用范围1对国务院主管部门作出的反倾销、反补贴有关终裁决定不服的行政案件。2对国务院主管部门作出的是否征收反倾销税的决定以及追溯征收、退税、对新出口经营者征税的决定不服的行政案件;对国务院主管部门作出的是否征收反补贴税以及追溯征收的决定不服的行政案件。3对国务院主管部门对继续征收反倾销税或者履行价格承诺的必要性作出的复审决定不服的行政案件;对国务院主管部门有关保留、修改、取消反补贴税或者承诺的复审决定不服的行政案件。反倾销、反补贴行政案件(二)诉讼参加人《反倾销规定》第2条、《反补贴规定》第2条规定,与反倾销、反补贴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个人或者组织,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些利害关系人,是指向国务院主管部门提出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书面申请的申请人,有关出口经营者和进口经营者及其他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反倾销、反补贴行政案件(三)管辖《反倾销规定》第5条、《反补贴规定》第5条对管辖问题作了灵活规定,即第一审反倾销、反补贴行政案件由被告所在地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被告所在地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反倾销、反补贴行政案件(四)审查标准《反倾销规定》第6条、《反补贴规定》第6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及其他有关反倾销、反补贴的法律、行政法规,参照国务院部门规章,对被诉反倾销、反补贴行政行为的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进行合法性审查。反倾销、反补贴行政案件(五)证据规则在证据规定上,《反倾销规定》《反补贴规定》均确立了“行政案卷排除规则”。“行政案卷排除规则”的基本要求是:行政程序中的行政案卷是诉讼程序中证据的唯一来源,对被告而言,只能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收集到的证据和相应的规范性文件,非在行政程序中收集到的证据和适用的法律依据,法庭将不作为认定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对原告而言,凡在行政程序中没有提出的证据、理由,原告在诉讼中不得提出。思考题1.涉外行政诉讼的特征是什么?2.怎样理解涉外行政诉讼的平等原则和对等原则。3.试述“行政案卷排除规则”在涉外行政诉讼中的运用及其对完善我国证据制度的意义。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