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取样员基本要求和职责常用建筑材料检测取样主讲人:王秀秀二O一一年九月八日第一部分见证员、取样员基本要求和职责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暂行规定》,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员、取样员做出如下要求:一、见证取样的范围1、见证取样送检:施工单位的取样人员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见证下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省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全过程。其中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包括检测取样、送检过程的见证和现场检测的见证;取样是指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从检测对象中随机抽取代表一定批量试验样品的过程;送检是指取样后将试样从现场移交给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全过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均应遵守见证取样及送检规定。2、见证取样和送检范围:建设工程中所使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及现场制作的砼、砂浆所有试块均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现场实体检测均应进行见证。二、见证员的基本要求1、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中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见证员岗位证书,同时取得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的《见证人员授权委托书》后方可上岗履行其职责。2、见证人员应是本工程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的有关技术人员。3、见证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高中以上学历且具备建筑施工专业知识。4、见证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见证人员岗位资格证书”。5、见证人员必须具有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的书面授权委托书。6、见证人员必须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且证书年检合格。三、取样员的基本要求1、取样人员应是本工程施工单位的有关人员。2、必须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3、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取样员岗位资格证书”。4、取样人员已到当地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且证书年检合格。5、取样员应由施工单位中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取样员岗位证书,同时取得施工单位的《取样人员授权委托书》后方可上岗履行其职责。四、见证员的职责1、对检测取样的全过程进行旁站监督,并做好取样的见证记录。2、对试样的封样和送检过程进行监督。3、做好取样后的把关工作,确保经检测合格的材料用于工程实体。4、对工程现场检测进行旁站见证,并做好工程现场检测的见证记录。5、必须在见证送检委托单上签字盖章,并在需要时出示“见证员资格证书”。6、对委托检测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五、取样员的职责1、负责建筑材料的现场取样工作。2、负责混凝土、砂浆、保温浆料等现场成型试件的制作、养护和保管工作。3、对委托方检测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六、见证人员的管理培训考核1、经市培训机构对首次申请见证/取样员岗位证书的人员,由市专门培训机构培训,考试合格的办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员证书。2、取得见证/取样员岗位证书的人员每两年岗位证书年检一次。(通过继续教育)3、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见证/取样员变动,建设单位应在其变动前3天书面告知有关检测及工业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并到当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变更备案手续。同时应提交原工作单位和调入工作单位签署的意见证明,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4、承担工程项目监理业务的监理单位每一个项目部应配置不少于1~2名见证员,承担工程项目施工业务的施工单位每一个项目经理部应配置不少于1~2名取样员,以上人员并不得同时在两个工程项目兼任同一职务,但可以是同一项目的其他技术岗位并持有见证/取样员岗位证书的人员兼任。5、外省市进入本市承揽工程的单位,其见证/取样员须具有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并由其单位所属行政区域的工程质量监督站出具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到承揽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方可从事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其见证人员需在本地(宿迁)取得见证取样人员上岗证。七、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程序1、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到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监督注册手续时,应递交见证/取样员授权委托书,并应将其递交给该工程的检测机构、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2、在施工过程中,见证员应按照施工单位编制经监理单位审查批准的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同时填写一式两份(一份由监理单位存档,一份归入施工技术档案)的见证记录,并与见证送检委托单一同配套存档;取样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示、封志。标示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取样部位、取样日期、取样的代表批量、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等,并由见证员和取样员签字。(取样人员在见证人员见证下取样、送检并按照相关要求封样、签字)3、见证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机构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送样单位应填写一式两份的检测项目见证送检委托单,委托单位由见证员和取样员签字并盖章。(见证人员盖章)4、见证取样员岗位证和见证章应使用一致,见证取样员送检时应加盖见证章,并出示本人岗位证。八、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管理1、见证员不得将未进入本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取样送检进行见证。2、见证/取样员由下列情形之一者,收回岗位证书,情节严重的,三年内不得从事见证/取样工作,并向社会公示:(1)见证取样的工程发生质量事故,经调查证明见证/取样员由直接责任的;(2)未直接对工程进行见证取样而在样品标识、封志及委托单上签字署名的;(3)见证取样员岗位证和见证章不得转借、涂改和毁损。如发现见证取样员弄虚作假或将岗位证和见证章随意转借的;(4)见证人员凡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或玩忽职守、工作严重失职者,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法规严肃查处,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其他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第二部分常用建筑材料检测取样水泥一、相关技术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中热硅酸盐水泥、低热硅酸盐水泥、低热矿渣硅酸盐水泥》GB200-2003《白色硅酸盐水泥》(GB/T2015-2005)《砌筑水泥》(GB/T3183-2003)二、常见水泥品种强度等级抗压强度(MPa)抗折强度(MPa)3d28d3d28d普通硅酸盐水泥(P·O)42.5≥17.042.5≥3.5≥6.542.5R≥22.042.5≥4.052.5≥23.052.5≥4.0≥7.052.5R≥27.052.5≥5.0复合硅酸盐水泥(P·C)32.5≥10.0≥32.5≥2.5≥5.532.5R≥15.0≥3.5三、检测项目强度(抗折强度、抗压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标准稠度用水量、细度、比表面积、胶砂流动度四、取样方法及代表数量1、散装水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500t为一批,随机从不少于3个车罐中,用槽型管在适当位置插入水泥一定深度(不超过2m)取样,经搅拌均匀后,从中取出不少12kg作为试样,放入干净、干燥、不易污染的容器中。2、袋装水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200t为一批,随机从20袋中采取等量的水泥,经搅拌后取12kg作为检验试样。试样分为试验样和封存样。封存样应加封条,密封保管三个月。五、复检规则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可取调封存样请省级或省级以上检验机构仲裁检测。建筑用砂一、相关技术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2006(应用于拌制混凝土中)《建筑用砂》GB/T14684-2001(用于其他目的)二、品种砂的粗细程度按模数μf分为粗、中、细、特细四级,其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粗砂μf=3.7-3.1;中砂μf=3.0-2.3;细砂μf=2.2-1.6特细砂μf=0.7-1.5三、检测项目筛分析、含泥量、泥块含量、表观密度、堆积密度、空隙率、表观密度、含水率;四、取样方法及代表数量1、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砂共8份,组成一组样品;2、从皮带运输机上取样时,应在皮带运输机机尾的出料处用接料器定时取砂4份组成一组样品;3、从火车、汽车、货船上取样时,从不同取样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相等的砂8份,组成一组样品;4、以400m3或600t同产地同规格且同一次进场的为一验收批。不足者以一批计,每批取样22kg。五、复检规则若某项性能指标不合格时,可在同批产品中加倍取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建筑用碎石(卵石)一、相关技术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2006《建筑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01二、粒径范围连续粒级5-10,5-16,5-20,5-25,5-31.5,5-40单粒级:10-20,6-31.5,20-40,31.5-63,40-80三、检测项目筛分析,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含量,堆积密度和紧密密度,压碎指标值四、取样方法及代表数量1、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石子16份,组成一组样品;2、从皮带运输机上取样时,应在皮带运输机机尾的出料处用接料器定时取8份石子,组成一组样品;3、从火车、汽车、货船上取样时,从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相等的石子16分,组成一组样品;4、以400m3或600t同产地同规格且同一次进场的为一验收批。不足者以一批计,每批取样40kg(最大粒径≤20mm)或80kg(最大粒径为40mm)。五、复检规则若某项性能指标不合格时,可在同批产品中加倍取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混凝土——混凝土配合比设计一、相关技术标准《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0-2002《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00《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2002二、等级1、强度等级:C10、C15、C20、C25、C30、C35、C45、C50…C80等Cb20、Cb25、Cb30、Cb35、Cb40等(砌块芯柱砼)2、抗渗等级:P6、P8、P10、P12、P14、P163、抗冻等级:F25、F50、F100、F150等注:委托设计时,应注明所用材料状况(或通过检验确定)、施工工艺所要求的坍落度值、设计强度等级、抗渗等级、抗冻等级等性能指标要求。——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一、相关技术标准《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2002《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GB50082-2009《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二、检测项目1、抗压强度2、静力受压弹性模量3、劈裂抗拉强度4、抗折强度三、取样方法1、同一组混凝土拌合物的取样应从同一盘混凝土或同一车混凝土中取样,取样量应多于试验所需量的的1.5倍,且宜不小于20L。2、混凝土拌合物的取样应具有代表性,宜采用多次采样的方法。一般在同一盘混凝土或同一车混凝土中的约1/4、1/2、3/4处之间分别取样,从第一次取样到最后一次取样不宜超过15min,然后人工搅拌均匀。3、从取样完毕到开始做各项性能试验不宜超过5min。四、试件留置1、抗压强度试件现场浇筑混凝土时,随机抽样,每组试块应从同一盘混凝土中取样制作。①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②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③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立方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立方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④同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⑤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同一配合比(设计等级)宜不少于10组,但应不少于3组,作为结构实体检验。⑥桩基砼每浇注50m3必须有一组试件,小雨50m3的桩(单桩单柱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件。⑦冬季施工,增留不少于2组同条件养护试件和转常温试件及临界强度试件。2、静力弹性模量、劈裂抗拉强度、抗折强度试件制作时必须同时制作抗压强度试件,其数量根据工程情况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