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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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建发[2009]113号关于做好迎接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各县、区(开发区、红谷滩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检测单位,各施工图审查机构: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件《关于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有关事项的通知》(建质质函[2009]45号)的安排部署,建设部检查组将于9月6日至10日对我省开展质量监督执法检查。为进一步做好我市迎检工作,领会建设部检查要点,全面展示我市建设工程施工水平,以良好的状态迎接建设部检查,现将建设部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迎检工作强调如下:一、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务必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单位负责人要亲自抓这项工作,要安排专人抓具体工作,要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人,要细致查找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处理。二、各单位要做好整改工作。7月份,我委组成三个检查组在监理、施工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对全市在建工程进行了督导检查,对存在较严重质量问题的工程项目下发了整改通知书。目前,还有部分单位没有按时回复,收到整改通知书尚未回复的责任单位一定要在整改后将整改情况报市质监站复查。三、各单位要对照建设部文件《关于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有关事项的通知》之附表3、4、5(电子表格可到建设部网站下载www.cin.gov.cn),认真开展自查,准备好相关资料备查,保证检查时人员到位。四、对检查中查出存在严重问题的工程项目,我委将依法对相关单位予以行政处罚。附:《关于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有关事项的通知》二○○九年八月十一日主题词:建筑执法检查迎检通知抄送:市质监站、市安监站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09年8月11日印发共印400份关于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有关事项的通知建质质函[2009]45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委):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建办质函[2009]340号)的要求,我部定于今年8月中旬开始,组织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一)检查省份为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西藏自治区除外)。每个省抽查3个城市,除省会城市外,另抽查地级以上城市和县级城市各1个;(二)检查重点是在建住宅工程、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和市政桥梁工程;(三)每个省抽查6个在建工程,包括3个住宅工程、2个公共建筑工程和1个市政桥梁工程。其中,省会城市抽查3个工程,地级城市抽查2个工程,县级城市抽查1个工程。二、检查内容(一)各地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开展工程质量检查或巡查、抽查的情况,对违反国家有关工程质量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行为进行查处的情况,工程质量事故和质量投诉处理情况等;(二)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实体质量,以及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情况;(三)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有关机构及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执业人员,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情况。三、检查依据工程质量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有关工程技术标准。四、检查时间安排本次检查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北方地区,共分8个组。检查时间为2009年8月13~22日,共计10天。第二批为南方地区,共分7个组,检查时间为2009年9月1~10日,共计10天。交通不便地区,检查时间可适当延长,具体情况由各检查组组长掌握。分组情况详见附件1。五、检查组的组成检查组每组7人,设组长1人,联络员1人,各组专家配备勘察1名、结构及抗震设计2名、施工及质量监督2名。组长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司局和稽查办负责同志担任。检查人员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组织。六、检查工作要求(一)检查组到达每个省后,由组长向受检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介绍检查的有关要求,并安排具体检查日程;(二)听取受检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关于本地区工程质量总体情况的汇报。汇报内容包括本地区工程质量总体情况、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以及本地区开展自查情况;(三)检查组现场检查,并填写相关检查表格(附件2);(四)检查组对存在问题的工程发放《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建议书》;(五)每个省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向受检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检查情况;(六)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组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交检查报告和相关的检查资料。七、各地检查工作准备事项(一)所有符合检查要求的建设工程项目清单;(二)为检查组提供必要的检查设备,如回弹仪、钢筋扫描仪等,并提供检查记录表及配合人员。八、其它事项(一)在检查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反腐倡廉规定,做好廉洁自律工作;(二)检查工作结束后,我部将向全国通报检查情况。附件1.检查时间安排表附件2.表1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质量管理工作情况表表2受检工程基本情况表表3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检查表表4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表表5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行为检查表表6受检工程一览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二○○九年七月二十七日6附件1检查时间安排表第一批检查时间安排(8月13日~8月22日)日期第一组第二组第三组第四组第五组第六组第七组第八组8.13~8.17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内蒙黑龙江陕西青海8.18~8.22辽宁山东山西湖北宁夏吉林甘肃新疆第二批检查时间安排(9月1日~9月10日)日期第一组第二组第三组第四组第五组第六组第七组9.1~9.5上海江苏福建湖南广东四川云南9.6~9.10浙江安徽江西广西海南重庆贵州7附件2表1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质量管理工作情况表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________序号检查项目工作内容1贯彻《关于加强廉租住房质量管理的通知》(建保〔2008〕62号)情况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相应工作要求未提出工作要求2贯彻《关于加强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建质〔2008〕136号)情况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相应工作要求未提出工作要求3贯彻《关于加强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建质〔2008〕231号)情况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相应工作要求未提出工作要求4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建质〔2009〕55号)情况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相应工作要求未提出工作要求5贯彻《关于开展全国在建住宅工程质量检查的紧急通知》(建质电〔2009〕18号)情况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相应工作要求未提出工作要求6贯彻全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电视电话会议情况传达会议精神,布置有关工作未传达会议精神7法规性文件编制情况(2007年10月以来)法规数量规范性文件数量8技术标准编制情况(2007年10月以来)标准、规范数量技术导则数量9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的各类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情况(2007年10月以来)次数工程类型受检工程数量发放执法告知书数量所有检查其中本次自查所有检查其中本次自查公共建筑住宅市政桥梁其他合计10工程质量事故及投诉情况(2007年10月以来)工程质量事故起数质量投诉起数住宅其他检查组成员签字:检查日期:8表2受检工程基本情况表工程所在省(市、县):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开工日期施工许可证号形象进度建筑规模(总面积或投资额)平方米(或万元)结构类型建筑层数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单位名称单位资质情况项目负责人资格情况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分包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质量检测机构备注检查组成员签字:检查日期:9表3-1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检查表(工程勘察部分)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与方法评价备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1现场及试验室工作执行强制性标准情况钻探及取样2原位测试3室内试验4其他工作5编制技术文件执行强制性标准情况勘察手段和勘察工作量是否合理6岩土指标和承载力是否正确7场地类别和地震液化的判定是否正确8对地质灾害和特殊性岩土的评估是否正确9地表水、地下水对建筑材料腐蚀性影响评价10技术文件内容是否存在重要缺漏11是否有其他文字、数据、图纸的错误12勘察成果与实际情况的符合程度持力层13地震效应评价结论14地下水15承载力和变形参数16基坑支护参数17文件中其他重要结论结果统计符合项/基本符合项/不符合项检查组成员签字:检查日期:10表3-2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检查表(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部分)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与方法评价备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1地基基础设计设计采用的地基参数是否符合勘察成果,地基计算、地基处理、桩基及基础设计是否符合GB50007等强制性标准的规定。2结构类型是否采用了规范规定的结构类型,多层砌体房屋的层数和高度是否符合GB50011第7.1.2条的规定。3设计荷载设计采用的荷载是否符合GB50009等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标准中未明确规定的荷载取值是否有依据。4抗震设防类别和抗震设防标准抗震设防类别和抗震设防标准是否符合GB50223、GB50011等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建筑场地类别是否符合勘察成果。5建筑设计和建筑结构的规则性建筑设计和建筑结构的规则性是否符合GB50011等强制性标准的规定。6结构材料结构材料强度设计值及其性能指标是否符合GB50003、GB50010、GB50017及GB50011第3.9.2条等强制性标准的规定。7地震作用和抗震验算地震作用和抗震验算是否符合GB50011、JGJ3等强制性标准的规定。8钢筋混凝土构件的最小配筋率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中纵向钢筋的配筋率是否符合GB50010的规定。9多、高层混凝土结构的抗震等级和抗震构造措施结构的抗震等级、框架梁、框架柱、框支梁、框支柱的纵向钢筋最小配筋率(量)、箍筋的最小直径及最大间距、剪力墙分布钢筋的最小配筋率是否符合GB50011、JGJ3等强制性标准的规定。10砌体结构基本构造砌体结构中墙与柱的高厚比、圈梁、墙梁、挑梁的构造是否符合GB50003的规定。11多层砌体结构的抗震措施房屋抗震横墙的间距、构造柱(芯柱)和圈梁的设置和构造、楼(屋)盖构造、楼梯间构造是否符合GB50011等强制性标准的规定。12多、高层钢结构多、高层钢结构构件的设计是否符合GB50017、JGJ99的规定,其抗震构造措施是否符合GB50011的规定。1113超限高层建筑结构按《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建设部建质[2006]220号)规定属于超限高层的项目,是否按规定在初步设计阶段进行了超限高层抗震专项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是否落实了抗震专项审查的内容。结果统计符合项/基本符合项/不符合项注:被检查省市有地方标准涉及上述检查内容时,可同时作为检查依据。检查组成员签字:检查日期:12表3-3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检查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部分)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和方法评价备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一、工程资料1技术交底、施工日志技术交底和施工日志应记录详实2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质量有证明文件和试验报告结构用水泥、钢筋、外加剂、预拌混凝土、防水材料、砂、石、砖、砌块、预应力混凝土的锚具、夹具等质量有合格证明文件和试验(检验)报告单,对重要工程使用砂、石应进行碱活性试验,预制构件应进行结构性能检测,砌筑砂浆中掺入有机塑化剂的应有型式检验报告3见证取样和送检记录承重结构用水泥及外加剂、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承重墙的砖、砌块和防水材料等见证取样和送检记录资料及相关试验(检验)报告单4现场计量器具的运行状况水准仪、经纬仪、磅秤、钢尺的计量检定证书5施工图设计文件修改、变更、洽商、交底施工图设计文件修改、变更、洽商、交底应符合程序,记录完整。6施工试验报告(记录)混凝土试块、砌筑砂浆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及统计评定、钢筋焊接、机械连接、钢结构焊缝质量检测报告、基桩检测报告、回填土检验报告等。7施工记录工程定位、基槽验线、楼层标高、轴线、垂直度、沉降观测等测量复核记录;混凝土施工记录;预应力张拉、灌浆记录;桩基施工记录应内容完整、记录真实。8质量验收记录检验批、分项、分部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应内容齐全、结论明确、签认手续完整,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