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苏州市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指导意见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市建筑工程质量技术管理工作应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为核心,以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为依据,以治理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为契机,围绕更好更快推进“三区三城”建设这条主线,以“完善监管机制,规范建设行为,强化监督执法,注重创优治劣,促进行业稳步发展”为工作目标,认真抓好工程质量管理的保障体系建设、体制机制建设、监管队伍建设和质量责任制建设,推进我市建设工程质量稳步持续提升,努力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一、加强工程质量监管的体制机制建设认真做好住建部5号令的贯彻执行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和江苏省住建厅即将出台的《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施办法》,探索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模式。组织开展《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宣贯工作。规范参建各方行为,确保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切实保障工程重要使用功能质量。推进工程质量报告制度。总结上一年度建设工程质量报告工作的经验,推动各市、区开展工程质量状况年度统计分析,着力查找工程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逐步提高质量管理水平。二、继续深入开展工程质量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等19个部门《关于解决当前政府投-2-资工程建设中带有普遍性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0〕41号,以下简称《意见》)和中央、省、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学习贯彻《意见》通知精神,认真落实苏州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方案,深入开展工程质量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着力消除制约工程质量水平提高的不利因素。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实施和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三、进一步规范各方主体质量行为,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要进一步规范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一是监督检查执行国家的有关工程建设基本程序的情况。严肃查处无证施工的行为,特别是查处那些没有申报并受理质量和安全强制监督即擅自开工的行为。二是监督检查工程建设的参建各方的资质及责任人的资格和行为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要求。三是监督检查参建各方对国家现行的工程验收规范和标准的执行情况,特别是严格监督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况。四是监督检查参建各方及其责任人的责任落实情况。通过查阅责任人对工程有关质量、安全技术文件的签署并确认相关资料,有效落实责任。此外,通过采取事先不通知、随机确定工程项目的检查方式,重点抽查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工程的实体质量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采取责成责任单位立即或限期整改、给予责任单位书面警告、约谈责任单位相关负责人、通报批评或记录其不良行为、新闻媒介上曝光等相关措施,不断增强监督执法的威慑力,促使各方主体质量行为逐步趋于规范。-3-同时要强化工程参建各方的质量责任,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租赁以及大宗材料和产品供应等相关单位要落实工程质量主体责任,特别是要强化建设单位的责任。认真落实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3183号)要求,所有参建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工程监测、检测、咨询评估及施工图审查等单位工作人员,按各自职责对其经手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四、加强市府重点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的质量监管工作随着火车站地区综合改造的紧张进行,苏州轨道交通一号线的车站装修、轨道铺设及车站机电设备和供电设备安装工作的全面展开,苏州轨道交通二号线的地下车站围护结构和主体结构施工、高架车站的灌注桩和主体结构施工和地下盾构掘进工作的不断推进,以及一大批市重点工程全面实施,工程质量监管工作任务重、要求高、责任大。为此,一是要提高认识,加强服务。对市府重点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项目作为质量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为工程参建各方积极做好服务工作。二是要完善监管手段。强化各阶段的质监交底,加强对轨道交通工程重点事项、重点环节、关键工序的检查验收,对质量问题从早抓起、从小抓起、从严抓起,全面落实各方的责任,切实把好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关。三是要通过加大事前预防性监管、加强事中巡查力度和实施差别化管理,确保监管效果。四是要进一步探索完善苏州轨道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模式。针对繁多的安装专业,做好对参建各方行为监督的同时,要学习、借鉴各地轨道交通工程质监工作的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探索完善苏州轨道交通-4-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模式。五、突出重点,加大对住宅工程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的监管力度住宅工程特别是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是民生工程,直接关系到提高老百姓生活水平。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在保障性住房质量监管工作中为政府把好关,为百姓做好主,充分体现质量监管工作的崇高责任感。为此,一是严格建设程序,加强建设管理。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强化对住宅工程特别是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各环节的监督管理。要落实建设主体执行建设程序的责任,对未按规定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项目及单位,要严肃查处。二是加强建设实施过程的质量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建设单位要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全面负起管理职责;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工程建设设计企业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建立现场服务程序、加强现场设计服务和规范设计变更;加强施工现场组织管理,落实各方主体现场管理职责。三是不断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继续加强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宣贯工作,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的施工过程控制,落实工程参建各方责任,加强分户验收工作监督。通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高我市交付使用的住宅工程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的质量水平。要加大对老新村改造、解困房、南环新村改造、城中村改造及“改厕”工程等民生工程的服务与监督力度,把为民办实事落到实处,保证工程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要积极研究质量投诉的新形势,做好对住宅工程质量投诉、举报的处理工作。要认真依据住宅工程投诉处理制度,规范投诉-5-处理工作程序,切实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正常投诉。六、进一步发挥监理机构在工程质量监管中的重要作用监理机构一是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落实项目总监负责制,配备足够的、专业配套的合格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发挥现场监理作用。二是要严格按照监理规划、实施细则和规定的监理程序认真履行职责。监理人员要按规定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多种形式,及时到位进行监督检查,重要部位、关键环节、和关键工序未经监理人员签字认可,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保证监理工作质量。三是要严格落实质量监理月报制度。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对监理企业和执业人员的指导,落实质量责任制度,促使监理工作进一步趋于规范。七、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加强继续教育、加强廉政建设、规范质监人员行为,提高监督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监督水平。针对项目特点和质量管理水平,实施差别化监管。强化监督抽查和巡查,注重把关键环节抽查和随机巡查有机结合起来,把施工前预控、施工中检查和竣工验收有机结合起来,把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运行和必要的行政处罚有机结合起来。充分运用先进的技术和现代化管理手段,通过试点,推广3G网络在工程现场监督工作中的应用,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效能和水平,努力实现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的质量监督。强化“市场”与“现场”的联动,提高监管效能。积极开展“质量月”活动,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确保工程质量,杜绝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要加强与市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的合作,开展以整治劣质钢材、烟气道、预-6-应力管桩、保温节能材料、门窗型材等为主的建筑用材打假行动。要继续加强与市容市政、教育等部门的配合,搞好街巷整治、新建校舍及校舍加固工程的质量监管工作。八、积极开展质量通病治理和工程质量创优活动深入开展质量通病专项治理,积极探索防治和克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方法和措施。对质量投诉中多次反映的热点问题,要有针对性的研究制定解决措施,并在监督抽查工作中重点检查,避免同类问题的反复出现。落实住宅工程装饰样板套验收制度,提高住宅交房质量,努力防治住宅工程质量通病,进一步提高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整体水平。大力推进工程质量创优活动,继续实施精品工程战略,积极开展“质量强市”活动。根据将要出台的《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适时修改苏州市“姑苏杯”优质工程和“天堂杯”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继续指导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和QC小组活动,积极引导企业争先创优,使创优工程成为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无质量通病的示范工程、样板工程。促使建筑业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落实工作责任,提高综合素质,树立专有品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九、加强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管理一是加强对外地进市检测机构的备案管理,逐步建立行为规范、竞争有序的工程质量检测市场。二是规范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质量行为,开展检测机构的动态抽查和结果公示工作,促进检测机构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业务。坚决取缔无资质检测,严厉查处挂靠检测、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检测行为,重点监控不合格率异常低的检测机构。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见证取样制度,明确检-7-测责任,工程质量检测应由建设单位委托。三是继续开展比对试验活动。促进检测机构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高检测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四是加强对桩基工程质量检测行为的监督。督促桩基检测机构通过对检测设备改造、技术升级,推广采取自动加卸载、自动采集数据、自动信息传输办法,尽早实现桩基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软件与所在地工程质监机构监督软件联网,保证检测数据的科学性、公正性、准确性。五是加强检测机构信用体系建设。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检测机构的动态监管,引导检测市场进一步趋于规范。六是开展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的统计和报告工作。分析、总结上一年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的工作情况,着力消除不利因素,推动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