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正规金融市场残缺的经济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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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我国农村正规金融市场残缺的经济学分析:以山东省滨州地区为例姓名:蒋海峰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财政学指导教师:陈东20090407我国农村正规金融市场残缺的经济学分析:以山东省滨州地区为例作者:蒋海峰学位授予单位:山东大学相似文献(10条)1.会议论文张天政国家金融机构与抗战日期的陕西农村金融2005农村金融在区域乡村经济中居于核心地位,其对于农村经济的振兴能够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对近代西北农村金融,学术界已发表有部分前期研究成果。这些前期成果所公布的材料及研究方法,对进一步展开该课题探究有所启发。但总体而言,对1937~1945年期间国家金融机构在陕西的农村金融活动,则缺乏较为系统深入的研究,并未见有专文发表。拙文拟以学术界未曾运用的各种资料,对抗战时期国家金融机构在陕西所从事的农村金融业务进行初步探讨,以冀有益于近代西北农村金融及经济开发史的研究。2.期刊论文梁源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建设探讨-管理学家2009,(12)建设和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是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是深化中国农村金融机构改革的一项创新之举,是中国银行业市场准入政策的重大突破,也是解决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的需要.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14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其中村镇银行96家,贷款公司7家,农村资金互助社11家.共吸收股金42亿元,存款余额88亿元,贷款余额61亿元,其中农户贷款和小企业贷款余额占贷款总额的92%.通过对我国农村金融供需现状进行研究,剖析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完善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建设的对策建议.3.学位论文彭潇仪贷款代理人制度研究——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经营模式新思路2007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与经济发展高度正相关。随着我国金融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加深,国内银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各大中城市金融机构林立,金融工具和产品的种类也日益丰富,目前我国城市金融业务的供给已经基本能够满足需求。然而,在广大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服务不充分,供需矛盾逐渐突出。中国的大部分人口在农村,农村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部分,建设新农村更需要资金上的支持。如果广大农民的资金需求无法得到满足,农村经济的发展可谓举步维艰。农村金融不能有效地支持农村经济建设,严重制约着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因而亟待改革。如何解决农村金融供需矛盾,一直是金融学界讨论的热点。有不少学者从宏观角度展开研究,提出进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创新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以及建议政府加大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扶持力度等等;也有许多学者从微观角度展开研究,或探讨农村信用社的改革,或借鉴孟加拉、拉美等国家和地区的小额信贷银行运作经验,呼吁进行经营模式、服务模式的创新,但落实到操作上究竟该如何创新,却没有给出具体的方案。回顾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历程,存在着严重的路径依赖,过分依赖政府的制度安排,上述改革建议也多是站在政府的角度提出的。然而,农村金融机构作为农村金融市场的主体,应当自发、主动地思变求新,从内部管理、经营模式上进行创新改革,调和多元目标,满足农村金融需求。为避免大而空的政策建议,作者认为应当提出一套具体的经营模式改革方案,这套方案应当符合农村金融特点,切实可行,操作性强。依循上述思路,本文提出了农村金融的一种创新经营模式——贷款代理人制度,这一思路是本文首创,在国内尚无先例可循。这一制度的含义是什么、有何优越性、如何运作、是否具有可行性、能否解决农村金融供需矛盾,正是本文所要研究的问题。本文共有五章。第一章主要分析农村金融的供需矛盾及引入创新经营模式的意义。农村金融矛盾首先表现为正规金融机构服务弱化严重;其次在金融资源的开发利用方面,农村金融资源流出农村现象较为严重;再次,农村金融机构经营绩效差,形成恶性循环;与此同时,民间借贷虽然活跃但并不规范,不能肩负起农村金融供给的重任。究其原因,主要是农村资金需求有着目的不明确,过于分散且单笔需求小等特点,增加了金融机构的信贷成本。由于金融机构多元目标的冲突,因而缩小了涉农贷款的比重。而事实上从国外成功的小额信贷机构的经营状况来看,农村小额信贷不仅能够完成扶持农村金融需求的任务,还能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因此,金融机构的多元目标并非不可调和,关键在于经营模式的变革,在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引入创新经营模式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第二章是贷款代理人制度的概述。文章首先阐述了代理人的发源以及在现代经济社会中,代理人制度在不同行业中的应用,然后介绍了美国贷款代理人行业的发展情况,如:贷款代理人的工作职责、收入状况、供职的机构、技能培训等。结合他国经验与我国实际情况,作者重新定义了适应我国农村金融的贷款代理人制度,它是指贷款代理人根据委托人(有资格开展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的委托,在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贷款业务,尤其以小额信贷业务为特色。贷款代理人的职责是贷款业务的开展、搜寻客户、客户资质审查、帮助客户提交贷款申请、客户维护、风险监控等,贷款代理人根据业绩向金融机构收取佣金。接下来比较了该制度与商业银行客户经理制度的异同点,总结出了贷款代理人制度在我国农村信贷经营中的优越性。根据贷款代理人制度的总体指导思想,作者在第三章中从实施的各个环节详细设计了该制度的运作模式。作者依循信贷中心组织结构设计——贷款代理队伍的组建——贷款发放流程——成本、风险管理——贷款代理人的激励与约束——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的思路,层层推进、逐步介绍这一制度的运作原理。文章认为贷款代理人制度下的农村金融机构信贷中心在组织结构上应当尽量简化,应以客户为中心,便于管理和控制。金融机构与代理人签订代理合同,该合同有三类条款,即全责条款、部分责任条款和无责条款,分别赋予代理人不同的权限,根据代理人的保证金额度、当地实际经济水平和代理人级别授以不同的授信额度。代理人的选拔要力求公平、实效;代理人开展信贷业务必须严格遵循贷款发放流程;代理人的业绩有专门的考评体系,他们的收入直接与业绩相关,因而有助于激励他们的工作积极性。金融机构适当的放权有助于降低经营成本,为防止代理人的道德风险和借款人的信用风险,金融机构必须进行有效的风险控制,同时做好相关的配套设施建设,例如征信体系的建设等。当贷款代理人制度发展到一定规模、得到行业的普遍认可之后,还可以制定行业标准,举行资格认证考试,用以指导、建议和监督在职人员的行为。贷款代理人制度作为一种新的信贷模式,是否具有现实意义必然面临着适用性的讨论。农村金融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而信贷业务也是金融机构最易产生风险的业务之一,因此要实现贷款代理人制度必须保证该制度符合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同时,由于不同金融机构情况不尽相同,因此还要考虑在不同机构的适用性,否则,这一经营模式的创新只是纸上谈兵。第四章主要内容便是讨论该制度的适用性。目前,我国尚没有以“金融法”来命名的单独的金融法律,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如农业银行、农信社等贷款业务的开展主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中国农业银行贷款管理通则》等。作者分别分析了这三种法律法规的要求,论证了该制度完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而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主要有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农业发展银行及邮政储蓄,各个机构的经营状况、业务范围不尽相同。经论证,在现行条件下农业银行、农信社可以采用贷款代理人制度;邮政储蓄银行如果能克服资金运用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的短板,结合网点多、信息渠道上的优势,也能有条件地实施该制度;而农业发展银行在自主经营权尚未落实、业务范围局限尚未突破的情况下,暂不适合推行该制度。对于其它非正规金融机构而言,更具灵活性和自主性的小额信贷公司可以采取该制度,同时还可借鉴美国经验,积极探索专门的贷款代理公司。最后一章得出结论:农村金融并非不能创造利润,关键原因在于与城市金融一成不变的经营模式不符合农村金融的特点。贷款代理人制度具备原有制度无法比拟的灵活性,在处理农村信贷业务上效率更高,成本更低,有助于农村金融机构扩大信贷规模,提高资金运用效率,实现金融机构多重目标的统一。而且贷款代理人制度无论是从法律上还是金融机构自身特点来看,都具备可行性,适用性强。然而,任何制度都不可能是完美的,未经实践检验的新制度更是如此。贷款代理人制度在解决农村金融问题上也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农村金融问题错综复杂,盘根错节,贷款代理人制度只是针对农村金融机构的一种经营模式的创新,是用来提高金融机构的经营效率,缓解农村金融供需矛盾的一种经营模式。它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所有的农村金融问题。总的来说,无论是金融机构内部改革还是整个农村金融体系的改革,都需要政府的扶持。首先,政府要放松管制,其次,政策上要适度倾斜。关于贷款代理人制度还有许多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由于农业生产与气候的相关性较大,农业贷款项目的风险间接与气候相关,如果发生不可抗的自然灾害,贷款代理人面临的破产风险将急剧增加。农业保险也是农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可以通过农业保险来保障代理人的权益,也可以开设专门针对贷款代理人的新险种。此外,与贷款代理人含义相近的贷款经纪人也是值得研究的方向,目前,我国房地产信贷市场上已经出现了少量专业的贷款经纪人。从理论上讲,贷款经纪人也能用于农村金融市场。贷款经纪人的问题比贷款代理人更为复杂,其具体的实施办法和可行性有待进一步研究。4.会议论文庞宝庆我国农村金融边缘化问题探析与思考2007改革开放以来,在体制变革和金融创新的有力推动下,我国的金融业飞速发展。但就金融发展的地域结构看,城乡发展很不协调且呈加剧之势,金融二元结构特征明显,农村金融被严重边缘化,抑制现象严重,已严重阻碍了新农村建设,阻碍了“三农”发展,阻碍了城乡和谐。因此解决农村金融边缘化问题已刻不容缓。一、农村金融边缘化的主要表现(一)农村金融机构姜缩,加大城乡金融发展的差别;(二)农村资金大量外流,加剧“三农”建设资金短缺;(三)农村金融服务弱化,不能适应新农村建设需要;(四)农村保险严重落后,难以抵御农村风险;(五)资本市场尚未%}农,形响农村经弄又好又快发展。二、农村金融边缘化的成因分析(一)小农经济形态是形成农村金融边缘化的重要原因;(二)政策制度欠缺是形成农村金融边缘化的根本原因。三、消除农村金融边缘化的对策(一)构建农村金融多元化组织体系,适应新农村建设需要;(二)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产品业务,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质量;(三)建立农村金融风险保障机制,防范农村风险;(四)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着力打造农村良好信用环境。5.期刊论文张国亭.ZhangGuoting我国农村金融组织问题与对策探讨-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学报2009,23(1)当前农村金融组织金融服务滞后,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对农村金融需求发展的特点研究不够.因此需要从农村金融需求发展的特点出发,深入分析农村金融组织的现状,充分发挥农村金融组织在动员资金、配置资金、规避风险三方面的作用,构建政策性金融机构、商ql,性金融机构、合作性金融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等,使之成为多种形式并存、合理分工、功能互补、有序竞争的多层次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6.学位论文于明霞中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完善研究2007农村经济的发展是我国国民经济稳定的基础,要保证农村经济的快速稳定发展,必须有一个规范、健全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来提供资金的支持和保障。在我国现行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中,组织结构体系看似完备、覆盖率高。然而从现实情况来看,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不完善、功能弱化,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的供给却远远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所产生的金融需求,主要表现为农户和乡镇企业融资困难。农村经济主体资金严重匮乏,在很大程度上已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究其原因,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存在缺陷:商业性金融机构出于逐利而退出农村金融市场;政策性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供给单一,服务覆盖面窄;合作金融支农力不从心;邮政储蓄存多贷少;非正规金融发展受到限制。因此,加快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改革,使之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相适应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本文通过考察中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历史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