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买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卖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卖方委托代理人(以下简称丙方):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本协议为北京市号(原房屋所有权证号)《房屋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买卖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条款,作为对合同的补充和修改。第一条关于签约主体真实性的约定1.为确保证件真实性及与其身份的一致性,在签订买卖合同和本补充协议前,甲、乙双方应出示如下证件。⑴甲方:本人身份证件⑵乙方:该房屋产权人的身份证、房产证、国土证、代理人身份证件及公证委托书2.甲乙丙三方认可:丙方为乙方指定代为履行该房屋交易行为的第三方,乙方就《房屋买卖合同》及本《补充协议》项下应履行的义务全部及于丙方,且丙方对乙方的违约、赔偿行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第二条关于甲方购买乙方家具、办公设备并对装饰装修进行补偿的约定1.甲方购买该房屋须连同家具、办公设备一并购买。2.甲方同意对乙方该房屋内原有装饰装修进行补偿。第三条对房屋买卖合同第四条第1款补充约定1.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的购房款为(人民币)元(大写:),购买家具、办公设备及装饰装修补偿款的金额共计(人民币)元(大写:),2.上述款项合计为(人民币)元(大写:)(以下简称总款项)。3.甲方于2011年11月日向乙方支付的定金(人民币)XX元(大写:XX万元)于本协议签订后直接转为购房款的一部分。第四条付款方式与产权登记的约定1.甲方支付购房款的前提条件⑴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且无抵押、扣押、查封等行为及其他任何债务纠纷等任何争议。⑵乙方已向该房屋的租赁方(__________)送达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告知函并生效,且已向甲方出具租赁方签收该函的凭证,即乙方与该租赁方的房屋租赁关系业已解除。甲方认可乙方出具的凭证(附件一)有效。⑶乙方保证其向配偶_____知悉并同意出售该房屋,并向甲方出具其配偶签署的同意出售证明。经核实没有配偶(4)租赁方已将该房屋腾空交付乙方。(5)甲乙双方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及本协议。2.付款方式⑴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及本协议当日,甲方向乙方指定的银行帐号支付相当于总款项(人民币XX元)的XX%的定金,即人民币XX元(大写:XX)。乙方指定收款帐户:开户行:户名:帐号:⑵除定金外的款项共计XX元(大写:XX)双方协商以资金共管的方式支付,具体如下:A.房屋买卖合同及本协议签订后____日内,丙方作为乙方代理人与甲方前往民生银行建立资金共管帐户,同时甲方将共管款项的XX%共计人民币XX元(大写:XX)3支付至由甲乙双方共管的账户内,丙方代理乙方与甲方共同办理共管账户所需的全部事宜,因资金共管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获得的利息由乙方享有。B.乙方将房屋腾空并交付甲方当日,乙方将剩余款项即共管款项的XX%共计人民币XX(大写:XX元)支付至由甲乙双方共管的账户内。(4)《房屋所有权证》办理至甲方名下后甲方领取产权证后(以权属证书所记载的时间为准)_____日内,丙方代理乙方与甲方共同办理共管帐户的解除手续,将共管账户中的款项支付给乙方。(5)如因乙方、丙方原因导致甲方未于《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_____个工作日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则自上述期限届满之日,乙方、丙方应当配合甲方解除对帐户的共管并将共管款项退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内,其他事宜以《买卖合同》及本协议约定为准。甲方指定收款帐户:开户行:户名:帐号:⒊关于房屋移交、产权登记⑴甲方将扣除定金后的总款项支付至甲乙双方共管的账户后,乙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乙方将房屋腾空并交付甲方。⑵甲乙双方办理完毕房屋的全部交接手续后_三_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前往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的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第五条关于租赁方的约定乙方保证:该房屋原租赁合同关系自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及本协议前已经解除,自乙方向甲方交付房屋之日,如仍有承租方因租住房屋所欠缴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费、燃气费、电话费、宽带费、供暖费、有线电视费等)尚未结清的,则该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丙方对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因上述欠缴事宜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而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丙方对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第六条关于提供收款票据的约定1.共管资金划入乙方帐户内,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与收入款项同等金额的收条。2.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购房款,乙方配合甲方取得税务局出具的购房款发票。3.因出具房屋买卖发票产生的全部税费,均由甲方承担。第七条关于交易税费和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的约定41.在整个房屋过户过程和家具办公设备转让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甲方承担,税票由甲方保留。2.在甲方同意承担按照合同约定本应由乙方承担的税费后,如因乙方不能供购买该房屋时的购房发票及完税凭证而导致增加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3.在该房屋新产权证发证后,甲方通知乙方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时7日内(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日期顺延),甲乙双方及时配合共同办理完毕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递件手续。乙方怠于配合办理的,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6款约定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八条违约责任的约定1.产权纠纷引起的违约责任乙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及其它任何债务纠纷,如有产权及债务纠纷导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按时履行完毕,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方式之一追究乙方责任:⑴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已付定金的双倍(XX元人民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如果有能继续履行的条件)。⑵甲方有权视情形决定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配合甲方解除共管并将共管款项退回甲方帐户并按双倍返还定金。2.甲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甲方如未按本协议第四条第二款约定支付相应款项,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款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天视为甲方不履行合同,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已付定金乙方不予退还。3.乙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乙方如未按本协议第四条第三款的约定将房屋交付给甲方的,每逾期一日,按共管资金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天视为乙方不履行合同,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配合甲方解除共管并将共管款项退回甲方帐户并双倍返还定金。4.由于甲方其他过错原因导致不能按期办理完成产权过户的违约责任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不能在该房屋买卖合同及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该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则视为甲方不履行合同,乙方有权选择以下方式之一追究甲方责任:⑴每逾期一天,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共管资金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⑵逾期超过十天,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按共管资金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由于乙方其他过错原因导致甲方不能按期办理完成产权过户的违约责5由于乙方原因导致不能在该房屋买卖合同及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该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则视为乙方不履行合同,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方式之一追究乙方责任:⑴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共管资金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⑵逾期超过十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双倍返还定金。6.怠于办理资金共管解除手续的违约责任:(1)《房屋所有权证》办理至甲方名下后,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与乙方共同办理共管解除手续导致乙方无法取得共管资金的,则每逾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共管资金万分之五违约金;(2)因合同解除、一方违约等原因导致共管期限届满之日甲方仍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如乙方丙方不予配合甲方办理解除资金共管的手续导致共管资金无法退回甲方帐户的,则每逾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共管资金万分之五违约金。7.甲乙双方认可:在任何一方出现违约情形或因其他原因导致资金共管协议届满之日无法办理完毕产权过户手续的,则无论乙方、丙方是否配合甲方办理解除共管的相关手续,共管帐户内的资金均应无条件退还至甲方帐户,乙方及丙方对此无异议且保证协助办理解除资金共管手续。对于因违约行为而产生的违约金及损失,守约方应另行向违约方追偿。7.在出现违约情形时,因资金共管而发生的费用由违约方承担,因资金共管而产生的利息归守约方所有。第九条本补充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本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本补充协议自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乙方、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第十一条本补充协议与房屋买卖合同内容如有冲突,以本补充协议为准并按本补充协议执行。第十二条本补充协议共六页,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买方)甲方(签章):6___年___月___日(卖方)乙方(签章):___年___月___日(此页无合同正文)(卖方代理人)丙方(签章):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