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主席、评委、对方辩友:大家晚上好。我方认为民族技艺应当保密。所谓民族技艺是指具有民族特色的,在本民族人民生产生活中创造的富有技巧的艺术、工艺。民族技艺作为一个民族独特性的具体体现和民族情感的凝结物承载者本民族人民的共同智慧和民族精神。在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探讨我们今天的辩题需要用现代眼光解读保密的意义。我方认为对待民族技艺应当秉承形式内容上的交流和核心技术的保密这一基本态度。需要保密的是民族技艺的核心技术而不是整个民族技艺,保密的对象是非民族技艺继承人。首先肯定的是,保密不是不交流,不是闭门造车,固步自封,而是对民族技艺的保护。判断民族技艺该不该保密需要一个衡量的标准,站在保护民族技艺、促进本民族经济文化发展和世界文化繁荣的角度,我方坚持认为民族技艺应当保密。首先,保密是保护和传承民族技艺的重要手段。在信息时代的今天沟通和交流是不变的主题,民族技艺同样需要和世界文化对话,这是传播民族文化树立民族形象的重要手段。然而这并非意味着将民族技艺的和盘托出。对非民族技艺继承人保密民族技艺的核心技术是保证民族技艺高尚品质的必要条件。如果不对民族技艺的核心技术进行保密,任其自由流传,只会引起民族技艺的泛滥,而泛滥的结果只会导致一些不法之徒在利益的驱使下,打着“民族技艺”的旗号进行低俗的演绎,这不仅不利于民族技艺的健康发展,更是对民族技艺的糟蹋和亵渎。其次,保密是维护本国文化主权、促进民族文化产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民族技艺是中华民族文化的积淀、是祖国人民智慧的结晶,它主要表现的是本民族人民群众的生活、思想、愿望和审美情趣。其核心技术和最终的外在表现形式都凝结了本民族人民的无差别人类劳动。我们必须也应当维护其知识产权,尊重人民群众为之付出的汗水并确保其权益受国家保护。对此,国务院早在1997年就颁布了《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将其技术秘密(即传统工艺美术技艺秘密)和相关的其他商业秘密纳入条例加以保护。若在文化交流的过程中不注重对民族技艺核心技术的保密只会使其他国家掌握关键之处,重演景泰蓝、宣纸的悲剧,在激烈的世界经济中处于不利地位。同时民族技艺民族性一旦被拷贝、同化,那么民族技艺的独特性将无处体现并侵害我国文化主权、妨碍国家文化安全。中医、儒学、端午的“被韩国”已然敲响了这一警钟。最后,保密有利于世界文化的繁荣和发展。的确在改革开放的今天,不能闭关锁国,只有相互交流,取长补短才能进步。我方从不否认交流的重要性,但是我方强调的是有保留的交流,在交流的基础上要保证民族技艺核心技术的独有性以维护世界文化的多样性。联合国《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中就明确提出了这一要求。文化多样性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特征,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动力。通过对民族技艺核心技术的保密,保证了民族文化的独特性,维护了世界文化的多样性,既保持各民族文化差异和平等竞争的权利,又维护文化互动交流、自由创造的权利。在全球化的今天只有相互借鉴,求同存异才能促进世界文化经济的繁荣与发展。不论从保护和更好的传承民族技艺的角度还是站在国家经济文化发展、世界文化繁荣的立场,民族技艺应该得到保密是不争的事实,还是请对方辩友放弃争辩,投身于民族技艺的保密行列中来吧。否则我们很可能因你而感叹:曾经有一种精湛的民族技艺摆在你面前,你没有好好保密,等泄漏技艺后才感到后悔莫及,那可就真是可悲啊。综上,我方坚持认为民族技艺应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