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狱服刑人员怎样增强“悔罪、赎罪”意识教学目的:通过学习,使服刑人员明确认罪悔罪赎罪的含义,认清犯罪危害,在思想上充分认识到悔罪赎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知晓认罪悔罪的要求,在改造中端正态度,联系思想实际,进行自我解剖,深挖犯罪根源,从而增强罪责感,赎罪感,增强认罪赎罪意识,知罪悔罪,以实际行动,彻底与犯罪决裂,重新做人。教学重点:如何在改造中增强罪责感,赎罪感,增强悔罪赎罪意识教学方法:集中授课和分组讨论教学课时:3课时授课,1课时讨论教学内容:各单位可根据教学需要选用一个人从公民到罪犯,从社会到监狱,无疑是人生道路上的重大转折。当你接到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书,走进监狱大门之后,这意味着你的法律地位发生了变化,意味着监狱改造生活的开始。面对现实,摆在你面前的一个关键的问题,就是如何改造自己。认罪悔罪是接受改造的前提和基础,是重新做人争取光明的改造前途的重要一步。只有深刻反省自己的罪行,做到知罪、认罪和悔罪,才能产生罪责感,有了罪责感,才能认识到自己犯罪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从而产生悔改念头和赎罪心理,下定悔改决心,真正做到与罪恶彻底决裂。这个问题解决得好与坏,不仅影响整个服刑期间的改造生活,还要影响到刑满释放后的人生道路。刑满释放后人有两种情景:有“浪子回头金不换”,重塑新篇章的;有不思悔改,重蹈覆辙的。为此,对正在服刑改造的每位人员,增强悔罪、赎罪意识在改造生活中至关重要。那么我们服刑人员如何在改造生活中增强悔罪、赎罪意识呢?一、首先要知罪。知罪就是认识自己的犯罪罪行,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我国刑法规定,只有当一个人实施危害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时,才会被认定为犯罪。一个人有了犯罪行为,才会被法院定罪量刑。每名服刑人员都是因为自己实施了犯罪行为才被法院判刑而被2投送到监狱服刑改造的。其罪行是客观存在,这是法院判决的事实根据。俗话说,事实胜于雄辩。任何企图掩盖、隐瞒自己的罪行的变换行为,不仅是错误的,而且也是徒劳的。承认自己的罪行是服刑人员认罪服法的前提,也是认罪服法的必然要求。那么服刑人员如何做到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呢?犯罪事实是指构成罪犯行为的各种因素的总和,包括犯罪的性质、情节、手段以及数额等。每个人犯罪都有犯罪事实,是一种客观存在,它是不容抵赖、狡辩的。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必须是承认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而不是只承认部分犯罪中主要犯罪事实。只要有犯罪事实,都必须如实地、彻底的予以交待和承认。只有这样,才是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在改造现实中,大多数服刑人员都能做到承认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这是值得肯定的。但也有少数服刑人员千方百计地抵赖自己的罪责,对自己的承认,或者不肯全部承认自己所犯的罪行,甚至隐瞒着余罪,抱有侥幸心理学,妄图蒙混过关。这种做法是极其错误的,这是典型的不认罪服法,是十分有害的。它将使自己背上沉重的思想包袱,整天患得患失,忧心忡忡,必将严重影响到自己的改造前途。例如云南省某监狱罪犯王某,1995年4月因故意杀人罪、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入监改造。由于该犯一直不承认犯了故意杀人罪,无理缠诉,不服从管理教育,故未获减刑。眼看着与自己一同入监甚至后入监的服刑人员被改造成为守法新人,刑满释放后,王犯后悔不已,于2007年写出书面材料,承认犯罪事实,服从法院判决。2008年依法被减为有期徒刑19年,至今仍有余刑十六年多。可见只有承认自己的罪行,彻底交待余罪,才能争取主动,才测试获得宽大处理,才能主动接受改造,争取光明前途。而承认犯罪事实、老实交待余罪的服刑人员,将依法减轻或免予处罚;大胆检举揭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的服刑人员,将依法获得奖励。例如,某监狱罪犯覃某,通过教育,认清了自己的犯罪危害,并敢于检举揭发狱外重大犯罪活动,经司法机关查证属实,予以减刑三年,提前刑满释放。因此,知罪是认罪悔罪赎罪的前提和要求,只有做到认识自己的犯罪罪行,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才能走好悔过自新重塑自我的第一步。二、要认罪服法。1、要认清自己的犯罪危害。。认清犯罪危害,就是要看到自己的犯罪,给国家、社会、人民群众3和生命财产所造成的损失和破坏。犯罪危害,概括起来有以下四个方面:(1)对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危害。如国家安全罪犯。(2)对社会治安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的危害。如盗窃抢劫、贩毒、杀人越货,拐卖儿童妇女等严重刑事犯罪分子。(3)对危害国家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的危害。走私、贩私、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等。(4)对被害者的家庭和自己的家庭的危害。服刑人员只有充分意识到自己的犯罪危害的严重性,才能正确对待法院的判决,正确认识自己的罪行,从而产生强烈的心灵震撼,才能产生悔恨心理,从而走上认罪服法的道路。那服刑人员如何加深对犯罪危害的认识呢?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考虑:一是要正确认识犯罪危害的客观性;犯罪一经构成,犯罪危害就客观存在。罪犯之所以被定罪判刑,就是因为行为触犯了刑法,地社会造成了危害,不然就不会定罪判刑。被判刑劳改的事实,就已经说明了犯罪危害的客观存在。法律已经作出明确的判决,是不容否认的。二是要用辩证的观点看问题,全面地认识犯罪危害;犯罪危害的表现是多方面的,有物质方面和非物质方面的危害,有直接和间接的危害,有当时的危害和遗留下来的长期危害等等。三是要用正确的方法认识犯罪危害;每个服刑人员一定要掌握认识犯罪危害的方法,因为正确的方法是深刻认识犯罪危害的桥梁。认识犯罪危害的主要方法有两种:角色换位法和算帐法。(1)角色换位法。所谓进行角色换位,认识犯罪危害,就是把犯罪的身份换成被害者的身份,以被害者的地位、环境以及所遇到的变故进行心理体验。通俗的讲,就是设身处地,将心比心。“你心换我心,方知相忆深。”假如你辛辛苦苦积攒的钱物被盗,假如有人拐卖了你的小孩,假如有人强奸你的姐妹妻女,假如有人伤害了你的亲属......你将做何感想呢?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你必然对犯罪产生愤懑和仇恨。说一个案例,有一个罪犯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待徒刑5年,他认为“借几个钱花花,没什么大不了的。”对犯罪危害缺乏认识。有一次,他的老母亲在探监途中钱物被盗,连返程的路费也没有了,急得痛哭。他听了十分愤恨,破口大骂。管教干警给他母亲解决了路费,同时用话语提醒了他,要他对原犯的盗窃罪进行4换位思考问题,使他对自己的盗窃犯罪危害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作为正在服刑改造的犯人,如在犯罪时未想到受害者身心痛苦和全部犯罪危害,那么在犯罪后,在改造期间应该很好的设身处地的为被害者想一想,这样对增强自己的悔罪感、赎罪感到,加强思想改造的紧迫感到是很有好处的。(2)算帐法。犯罪危害有一个程度问题,其中物质危害部分可以量化,可以计算。算账法就是把几个人或几十个人犯罪所造成的严重危害相对集中一下,累积起来,犯罪危害的严重性就会得到比较充分的展示,引起大家的重视,从而加深对罪恶的认识。比如某监狱的一个监区有押犯156人,其中犯贪污、盗窃、诈骗和抢劫95人,这95人犯罪所造成的财物损失如下:现金4856782.72元,食物74273斤,各种衣服4948件,牛15头,自行车35辆,摩托车35辆,汽车15辆,彩电18台,电脑17台,各种钢材及有色金属289吨。真是“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其危害的严重程度触目惊心。有一个服刑人员说:“没想到就是我们天天坐在一起的这些人,对社会造成了这么大的伤害。不算账还不觉得,这帐一算下来,我确实感到我们罪孽深重。”许多人的思想通过算帐得到了深化。从而增强了悔罪赎罪意识。2、对法院的判决产生认同感,接受法院判处的刑罚。法院的判决是具有权威性、强制性和公正性。如果对法院判决不认可,就不能算是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一个人实施了犯罪行为,触犯了刑法,必然要承担刑事刑事责任,即接受刑事制裁——刑罚。服刑人员在监狱服刑改造,就是接受刑事制裁——刑罚的具体体现。服刑人员要在思想上行为上做到无条件地接受判决,接受惩罚和改造,不能思想与行为表现不一致。任何逃避惩罚和以待的行为都是错误的,甚至会加重自己的罪责。例如云南省某监狱罪犯李某,为了逃避劳动改造,并且监狱已上报减刑之际,竟然毫不思考,不顾一切实施脱逃。抓获后,上报的减刑被撤消,又被依法加刑二年零六个月。这是典型的不认罪悔罪的表现,重新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再次制裁。(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规纪律,服从监狱人民警察的管理和教育。每名服刑人员只有同时做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规纪律,服从监狱人民警察的管理和教育,才能真正做到认罪服法。三、要知晓认罪服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服刑人员接受改造的根本5目的是要重塑自我,使自己成为一个守法的人。这就必须认识到自己的犯罪,对国家、对社会、人民以及对自己的的家庭都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必须进行批判。只有如此,才能在批判中提高觉悟,从中醒悟过来,看到自己犯罪的可耻,触犯法律的可恨,从而真正认罪服法,弃旧图新。只有在认罪中悔过自新,与犯罪决裂;在服法上踏实改造,争取重新做人,才能塑造一个崭新的自我。认罪服法是重新做人的起点,它关系到今后的人生道路。服刑人员要想改造成为新人,就必须充分认识自己的罪行,深挖犯罪根源,消除犯罪思想,铲除犯罪恶习,而要做到这些必须在认罪服法上下功夫。认罪服法实质上是改恶从善,悔过自新的自我斗争过程,也是迈向新生的必由之路。四、要剖析犯罪原因,深挖犯罪根源,进一步深化悔罪意识。罪犯要深查自己的犯罪原因。一方面有利于剖析自己的犯罪以便从中吸取教训,使今后不再重蹈袭覆辙;达到预防再犯罪;另一方面有利于自己真诚的认罪服法,按照自己的犯罪原因,对症下药,加速思想改造。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客观原因主要是指社会环境和经济原因,主观原因是主要的,同样的社会条件和客观条件下,有的人犯罪,有的人不犯罪,极少数人犯罪,大多数人不犯罪,为什么呢?这说明犯罪的主要原因是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剖析犯罪原因,就是要全面分析自己犯罪的原因,查找挖掘自己犯罪的根本原因。要正确认识自我。犯罪不是偶然的。杀人犯说:“他(被害人)欺人太甚,我忍无可忍才杀他的”,“我一点也不坏,这次犯罪纯属偶然”。抢劫、盗窃犯说“我家境困难,不得已而为之。”还有些服刑人员说:“我命不好,运气差,命中注定要有此牢狱之灾”、“我不知道我自己的行为是犯法”等等。仔细一想,果真如此吗?在现实生活中,很难说一个成年人不懂得偷、抢、杀等是犯罪行为。为什么在同一个家庭中的兄弟姐妹,有的人犯罪了,有的为社会建设作出了贡献;在同一个学校,有的学有成就,成为国家栋梁,有的却沦为罪犯;在同一个单位,绝大多数人都能兢兢业业、踏踏实实的工作,极少数人却在挖空心思地在干着破坏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勾当。这说明一个什么问题呢?说明犯罪的主观原因是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的最根本的原因。那犯罪的主观原因有哪些呢?一是思想上的原因。它包括以下三个方面。61、错误的人生观、价值观1)极端利已主义。“人不为已,天诛地灭”,“人是自私的,人人都在为自己打算”,“有奶便是娘,有钱就是爸”、“一切向钱看,只要有钱就去干”。极端主义与违法犯罪之间有着必然的联系。2)享乐思想。有这种思想的人,常把“人生在世,吃喝二字,不吃不喝,白来人世。”有的为了满足奢逸的生活的需要,不择手段地进行盗窃、诈骗、走私、抢劫甚至杀人;有的利用手中的权力肆无忌惮的搞权钱交易,贪污受贿。享乐思想是导致犯罪的重要原因。3)哥们义气的思想。一些人特别是一些青年人以此作为自己处世的哲学,作为人的第一信条。他们认为“老师严、父母狠,只有哥们最相亲”,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一个好汉三个帮,想在社会上混出个名堂,没有哥们义气是不行的”。在他们看来,为朋友两肋插刀是社会生活最高尚的道德准则;这些人只知有帮,不知有国只讲哥们义气,不顾法律森严,经常寻衅滋事、持械聚众斗殴,侮辱和强奸妇女,抢劫、盗窃、贩毒,几乎到了无恶不做的地步。这种哥们义气是一些暴力型犯罪和共同犯罪的重要思想根源。此外还有一些是因为自由主义思想,封建主义思想导致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2、法律观念淡薄法制观念强的人能正确处理好人与人之间、个人与集体之间、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保证自己的议论和行为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