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宣贯材料2016年7月13日《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范》DB37/5057-2016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13287-20162016年7月1日起施行主讲人:山东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张庆顺18605316360(通信)李红18605315003(建筑)2016年6月一、规范编制背景和过程二、规范解决的主要问题三、宣贯目的四、条文解析宣贯内容:一、规范编制背景和过程二、规范解决的主要问题三、宣贯目的四、条文解析宣贯内容:规范编制背景:移动通信快速发展,用户需求不断提高,网络规模不断扩展,对站址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并不断向深度覆盖发展。2014年7月18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承担起共建共享建设基站配套设施的重任。2014年10月30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成立,并迅速开展工作。规范编制背景:2014年12月2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联合发布文件,要求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明确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三家基础电信企业原则上不再自建铁塔等基站配套设施,以及地铁、铁路、高速公路、机场、车站等公共交通类重点场所和大型场馆、多业主共同使用的商住楼、党政机关等建筑楼宇类重点场所的室内分布系统。规范编制背景: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缺失,问题日益凸显在建筑物的规划、设计阶段,我省缺少相应的规范对移动通信的基础设施提出统一的要求,导致在移动通信网络的建设过程中,往往需要对现有的建筑物进行二次改造,不但增加了建设成本,拉长了建设周期,还可能会存在安全隐患。为了从根本上避免通信基础设施的重复建设,整体上提高资源使用效率,有必要制订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标准,对移动通信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涉及到的设计、施工和验收环节的相关技术要求进行统一规定。规范编制背景:部分省市已经出台相关通信基础设施的地方标准上海市发布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住宅小区移动通信配套设施设计与验收规范》(DG/TJ08-2107-2012),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上海市发布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公共建筑通信配套设施设计规范》(DG/TJ08-2047-2013),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江苏省发布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通信用户驻地网室内无线信号覆盖系统技术标准》(DGJ32/TJ179-2014),自2015年3月1日起实施规范编制背景:我省以铁塔公司成立为契机,积极推进相关规范的编制为提高城市建设的科学性、规范性,优化移动通信网络建设的站址选择流程,实现共建共享和节能减排,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4年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结合山东省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基本情况和移动网络建设的实际需求,由山东省通信管理局会同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山东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共同编制本规范。规范编制过程:2015年7月2015年4-7月2015年3月山东省通信管理局会同山东铁塔、山东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向省住建厅递交《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申报表》,规范正式立项。编制单位进行广泛深入的调研,并多次征求内部意见,形成规范的初稿。山东省通信管理局邀请山东铁塔、山东联通、山东移动、山东电信的相关专家,进行内部评审,编写组进行修改、完善。2015年9月省标准定额站网上公示《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范》的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2015年10月省住建厅组织召开《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审查会,随后进行规范修改完善,报住建部审查,强制条文报备。2016年4月规范正式发布,2016年7月1日起施行。成为全国首个经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式审批通过的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范。规范编制过程:本规范编制过程中,编写组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调研了铁塔公司及联通、移动、电信三大运营商的需求,总结了近年来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经验,并采用多种形式征求了有关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建设主管部门的的意见,参考了国家、行业(建筑、通信)的相关标准和规范。一、规范编制背景和过程二、规范解决的主要问题三、宣贯目的四、条文解析宣贯内容:根据规范的要求,基站、铁塔等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将像水、电、气、暖等市政基础设施一样正式成为相关建筑物的必备配套内容,移动通信站址的选择从“被动”变为“主动”。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不再是运营商单方面的工作,而是整个建筑物建设的一部分内容,为移动通信基站的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规范解决的主要问题:本规范的施行将对移动通信网络的建设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移动通信站址成为建筑物的必备配套内容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应与建筑物“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建筑物必备的项目配套重新回归公用基础设施行列,该规范统筹考虑多方的需求并合理衔接,对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秩序进行了规范和优化,有利于推进共建共享,避免重复建设,提高社会的整体效益。规范解决的主要问题:推动共建共享,避免重复建设以往的基站建设过程中,由于原有的建筑物没有考虑相关的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基站建设时,往往需要对现有的建筑物进行加固、开洞、搭建桥架等二次改造,增加了建设成本,拉长了建设周期,还可能会留下安全隐患。本规范的施行,避免了基站建设过程中对建筑物的破坏性改造,基站的安全、建筑物的安全均得到了保障。同时,加快了基站建设速度,提高了工作效率。规范解决的主要问题:提高建筑物安全性,缩短基站建设周期很多机房,即使进行了加固改造,也不能充分满足移动通信基站对机房工艺的要求(如,因原建筑物的结构形式限制,导致承载力达不到要求),往往只能降低标准(如电池后备时间的要求,设备排列空间的要求,电源引入可靠性的要求等),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移动通信网络的可靠性。规范施行后,通信设施的基础条件得到保障,可以按照标准规范进行基站和室内分布系统的建设,移动通信网络的可靠性将大大提高。规范解决的主要问题:提高移动通信服务的可靠性站址选择的环节前移,铁塔公司和运营商由被动接受业主指定的位置变为根据网络现状、业务需求、覆盖目标等情况主动提前选择站址,使移动通信网络的站点布局可以更加合理,不但能进一步提升通信网络覆盖的质量,而且通过站址布局的提前规划和优化,还可以减少基站的建设数量,避免了资源的浪费。规范解决的主要问题:站点分布更加合理,进一步提升通信质量上述问题在规范中的体现:1、土建方面:1)彻底解决了租赁房屋不满足通信工艺要求问题如机房荷载、机房面积、层高、馈线洞开设等,可一步到位,不需要进行二次改造。2)解决了抱杆、增高架、楼顶塔基础生根问题抱杆安装均可采用扶墙式,增高架废除拉线式,安装的安全性大大提高3)预留了基站机房防雷接地端子可靠接地,彻底解决了租赁机房防雷接地线明装存在的安全隐患。4)机房纳入建筑物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对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建筑物,基站机房的报警设备纳入建筑物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出现险情可及时发现,进一步提高了基站设施的安全性。上述问题在规范中的体现:2、电源配套方面:1)电源线直接引自建筑物的总配电箱或自建变压器的低压柜保证了通信设施用电的安全性、可靠性。2)用电负荷得到了充分的保障。综合考虑多家运营商的通信设备用电需求,提出合理的用电设备配置。3、通信管线方面:1)建筑物内部,为通信设施预留管道、桥架资源避免室分、基站建设时对建筑物弱电井、桥架的改造,减少对其他系统的影响和干扰。2)建筑物与外部通信管道资源的衔接。确保红线外的光缆能顺利进入建筑物,避免二次开挖。一、规范编制背景和过程二、规范解决的主要问题三、宣贯目的四、条文解析宣贯内容:本规范的颁布施行,从规范层面上把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需求纳入建筑行业的标准中,实现了建筑、通信两大专业的合理、有序衔接,为顺利进行通信网络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本规范是全国首个经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式审批通过的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有3处条文为强制性条款,必须严格执行。通过宣贯,对规范的编制背景和条文内容进行解释、说明,统一思想,统一认识,有利于不同行业、不同部门的配合,共同推进移动通信网络的建设。宣贯目的:从建筑行业的角度看:规范施行后,山东省内相关新建建筑工程的建设方,均应与各地市铁塔公司沟通,确定《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意见书》,明确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要求,并根据意见书和本规范进行规划、设计、施工,该意见书是将来工程验收的主要依据之一。宣贯目的:从通信行业的角度看:1、铁塔公司要与市政规划部门做好沟通,提醒建设方到地市铁塔公司索取《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意见书》2、铁塔公司要与市、县施工图审查中心做好沟通,在施工图审查时查验基站机房(室分机房)设计是否满足《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范》的要求。3、铁塔公司要参加相关建筑物的验收工作。总之《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范》为移动通信网络的建设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基础条件,希望能够发挥更多、更好、更大的作用。宣贯目的:一、规范编制背景和过程二、规范解决的主要问题三、宣贯目的四、条文解析宣贯内容: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意见书柱墩及锚栓示图4.通信机房3.总则1.通信电源术语2.七个章节5.通信管线6.屋面设施7.附录A:附录B:验收两个附录本规范的内容1、总则1.0.1为了规范山东省公用移动通信网络建设,推动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避免重复建设,满足用户对通信业务的需求,促进社会信息化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制定本规范。阐述编写本规范的目的。1、总则1.0.2本规范适用于各种新建民用建筑、工业建筑的移动通信基站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室内分布系统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既有建筑物的改建、扩建工程可参照执行。阐述本规范的适用的场景。背景资料:为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切实减少重复建设,促进电信行业健康持续发展,工信部、国资委联合下发了《关于2015年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通〔2014〕586号文),文件中明确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三家基础电信企业原则上不再自建铁塔等基站配套设施,地铁、铁路、高速公路、机场、车站等公共交通类重点场所和大型场馆、多业主共同使用的商住楼、党政机关等建筑楼宇类重点场所的室内分布系统,由铁塔公司统筹考虑需求,统一建设。1、总则1.0.3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应与建筑物“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应能满足多家移动通信运营商平等接入的要求,并遵循共建共享的原则统筹考虑建设方案。(强条)条文说明:移动通信基础设施涉及机房、电源、管线等多项内容,与建筑物的位置、高度、平面布局、供电、走线桥架等内容关系密切,为确保移动通信基础设施能满足移动通信网络建设的要求,同时尽量减少对建筑物的影响,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应与建筑物“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考虑建设需求时,需要统筹考虑多家运营商的平等接入要求。1、总则1.0.3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应与建筑物“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应能满足多家移动通信运营商平等接入的要求,并遵循共建共享的原则统筹考虑建设方案。(强条)设立理由:目的是切实推进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实现社会资源的科学、合理使用,从根本上避免通信基础设施的重复建设,避免或减少后期对建筑物的改造,整体上提高全社会的资源使用效率。技术要求和实施要点:确定建筑物的建设方案时,需要统筹考虑多家运营商的平等接入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建筑物的相关建设内容保持同步,确保相关的要求落实到位。1.0.4移动通信基站站址的选取应能满足各运营商无线通信覆盖质量的要求。建筑物方案设计应充分考虑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需求。拟建建筑物是否需要作为移动通信基站站址,由各地市铁塔公司确定并出具《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意见书》(附录A)。该建设需求意见书应作为后续方案设计审批、施工图纸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