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与分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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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与分析班级:建工1302姓名:郑建学号:201330257组员:郑建蒋磊第一章绪论1.1概述1.1.1什么是工程质量事故工程质量事故,是指由于建设管理、监理、勘测、设计、咨询、施工、材料、设备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程、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影响使用寿命和对工程安全运行造成隐患及危害的事件。1.1.2事故的定性(1)质量不合格根据我国GB/T1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规定,凡工程产品没有满足某个规定的要求,就称之为质量不合格;而没有满足某个预期使用要求或合理期望的要求,成为质量缺陷。(2)质量问题凡是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低于5000元的称为质量问题。(3)质量事故凡是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以上的成为质量事故。1.1.3特点工程质量事故具有复杂性、严重性、可变性、和多发性的特点。1.1.4事故分类分类标准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方法有多种,既可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划分,又可按其产生的原因划分,也可按其造成的后果或事故责任区分。说明:《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列》已经2007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7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1989年3月29日公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1991年2月22日公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同时废止。同时经2007年9月18日第138次建设部常务会议审议,建设部颁布第161号部长令,决定废止《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令第3号,1989年9月30日发布);.《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号,1991年7月9日发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号,1991年12月5日发布)等7个部令;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其基本分类如下:事故类别1、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类(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按事故责任分类(1)指导责任事故指由于工程指导或领导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2)操作责任事故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操作者不按规程或标准实施操作,而造成的质量事故。(3)自然灾害事故指由于突发的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事故。3、按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分类(1)技术原因引发的事故指在工程项目实施中由于设计、施工在技术上的失误造成的质量事故。(2)管理原因引发的事故指在管理上的不完善或失误引起的质量事故。(3)社会经济原因引发的事故指由于经济因素及社会上存在的弊端和不正之风导致建设中的错误行为,而造成的质量事故。1.1.5处理依据(1)质量事故的实况资料(2)有关合同记合同文件(3)有关技术文件和档案(4)相关的法规1.1.6处理程序(1)事故调查(2)事故原因分析(3)制定事故处理方案(4)事故处理(5)事故处理的鉴定验收1.1.7处理方法1修补方法2加固处理3返工处理4限制使用5不作处理6报废处理1.1.8常见质量事故的原因1管理不善2地质勘察失误3设计失误4违反基本建设程序5建筑材料、制品质量低劣6施工质量差、不达标7使用、改建不当8灾害性事故1.2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和程序1.2.1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处理工程质量事故,必须分析原因,作出正确的处理决策,这就要以充分的、准确的有关资料作为决策基础和依据,进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主要依据有几个方面:(1)事故调查分析报告,一般包括以下内容:①质量事故的情况;②事故性质;③事故原因;④事故评估;⑤设计、施工以及使用单位对事故的意见和要求;⑥事故涉及人员与主要责任者的情况等;(2)具有法律效力的,得到有关当事各方认可的工程承包合同、设计委托合同、材料或设备购销合同以及监理合同或分包合同等合同文件。(3)有关的技术文件和档案。(4)相关的法律法规。(5)类似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资料和经验。1.2.2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程序1事故调查(1)初步调查:工程情况;事故情况;图纸资料;施工资料等;(2)详细调查:设计情况;地基及基础情况;结构实际情况;荷载情况;建筑物变形观测;裂缝观测等;(3)补充调查:对有怀疑的地基进行补充勘测;测定所用材料的实际性能;建筑物内部缺陷的检查;较长时期的观测等。2事故原因分析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分清事故的性质、类别及其危害程度,为事故处理提供必要的依据。(1)确定事故原点:事故原点的状况往往反映出事故的直接原因;(2)正确区别同类型事故的不同原因:根据调查的情况,对事故进行认真、全面的分析,找出事故的根本原因;(3)注意事故原因的综合性:要全面估计各种因素对事故的影响,以便采取综合治理措施。3事故调查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事故概况;事故是否已作过处理;如事故调查中的实测数据和各种试验数据;事故原因分析;结构可靠性鉴定结论;事故处理的建议等。4结构可靠性鉴定根据事故调查取得的资料,对结构的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进行科学的评定,为事故的处理决策确定方向。可靠性鉴定一般由专门从事建筑物鉴定的机构作出。5确定处理方案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实地勘察结果和事故性质,以及用户的要求确定优化方案。6事故处理设计注意事项:(1)按照有关设计规范的规定进行;(2)考虑施工的可行性;(3)重视结构环境的不良影响,防止事故再次发生。7事故处理施工施工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有关的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并应注意以下事项:把好材料质量关;复查事故实际状况;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加强施工检查;确保施工安全。8工程验收和处理效果检验事故处理工作完成后,应根据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进行检查验收。1.2.3工程事故处理的任务与特点1事故处理的主要任务(1)创造正常施工条件;(2)确保建筑物安全;(3)满足使用要求;(4)保证建筑物具有一定的耐久性;(5)防止事故恶化,减小损失;(6)有利于工程交工验收。2质量事故处理的特点(1)复杂性:相同形态的事故,产生的原因、性质及危害程度会截然不同;(2)危险性:随时可能诱发倒塌;(3)连锁性:结构构件之间的相互牵连;(4)选择性:处理方法和处理时间可有多种选择;(5)技术难度大;(6)高度的责任性:涉及到单位之间关系和人员处理。1.2.4事故处理的原则与要求1事故处理必须具备的条件(1)事故情况清楚;(2)事故性质明确:结构性的还是一般性的问题;表面性的还是实质性的问题;事故处理的迫切程度;(3)事故原因分析准确、全面;(4)事故评价基本一致:各单位的评价应基本达成一致的认识;(5)处理目的和要求明确:恢复外观、防渗堵漏、封闭保护、复位纠偏、减少荷载、结构补强、拆除重建等;(6)事故处理所需资料齐全。2事故处理的注意事项(1)综合治理:注意处理方法的综合应用,以便取得最佳效果;(2)消除事故根源;(3)注意事故处理期的安全:随时可能发生倒塌,要有可靠支护;对需要拆除结构,应制定安全措施;在不卸载进行结构加固时,要注意加固方法的影响;(4)加强事故处理的检查验收:准备阶段开始,对各施工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查验收。第二章2.1结构混凝土质量事故2.1.1混凝土质量事故的原因(1)混泥土模版工程(2)混泥土强度不足(3)混泥土裂缝(4)构件变形错位(5)混泥土表面的缺陷(6)混泥土膨胀剂2.1.2混凝土质量事故的表象在混凝土工程施工时,经常发生一些质量通病,这些质量通病不能根除,在施工时只能进行防治,以下从质量通病的产生原因和防治方面进行探讨。1.1蜂窝:混泥土结构局部出现酥松、砂浆少、石子多、石子之间形成空隙类似蜂窝状的窟窿。1.2产生的原因(1)混泥土配合比不当或砂、石子、水泥材料加水量计量不准,造成砂浆少、石子多。(2)混泥土搅拌时间不够,未搅拌均匀,和易性差,振捣不密实。(3)下料不当或下料过高,未设串通使石子集中,造成石子砂浆离析。(4)混泥土未分层下料,振捣不实,或漏振,或振捣时间不够。(5)模版缝隙未堵严,水泥浆流失。(6)钢筋较密,使用的石子粒径过大或坍落度过小。(7)基础、柱、墙根部未稍加间歇就继续灌上层混泥土。1.3防治措施(1)认真设计、严格控制混泥土配合比。经常检查,做到计量准确,混泥土拌合均匀,坍落度适合;混泥土下料高度超过2m应设串筒或溜槽;浇灌应分层下料,分层振捣,防止漏振;模板缝应堵塞严密,浇灌中,应随时检查模板支撑情况防止漏浆;基础、柱、墙根部应在下部浇完间歇1~1.5h,沉实后再浇上部混泥土,避免出现“烂脖子”。(2)小蜂窝:洗刷干净后,用1:2.5水泥砂浆抹平压实;较大蜂窝,凿去蜂窝处薄弱松散颗粒,洗涮干净后,支模用高一级细石混泥土仔细填塞捣实,较深的蜂窝,如清楚困难,可埋压浆管、排气管,表面抹砂浆或灌筑混泥土封闭后,进行水泥压浆处理。2.1麻面:混泥土局部表面出现缺浆和许多小凹坑、麻点,形成粗糙面,但无钢筋外露现象。2.2产生的原因(1)模板表面粗糙或粘附水泥浆渣等杂物未清理干净,拆模时混泥土表面被粘坏。(2)模板未浇水湿润或湿润不够,构件表面混泥土的水分被吸去,使混泥土失水过多出现麻面。(3)模板拼缝不严,局部漏浆。(4)模板隔离刑涂刷不均,或局部漏刷或失效,混泥土表面与模板粘接造成麻面。(5)混泥土振捣不实,气泡未排出,停在模板表面形成麻点。2.3防治的措施(1)模板去面清理干净,不得粘有干硬水泥浆等杂物,浇灌混泥土前,模板应浇水充分湿润,模板缝隙,应用油毡纸、腻子等堵严,模板隔离剂应选用长效的,涂刷均匀,不得漏刷;混泥土应分层均匀振捣密室,至排除气泡为止。(2)表面作粉刷的,可不处理,表面无粉刷的,应在麻面部位浇水充分湿润后,用原混泥土配合比去石子砂浆,将麻面抹平压光。3.1孔洞:混泥土结构内部有尺寸较大的空隙,局部没有混泥土或蜂窝特别大,钢筋局部或全部裸露。3.2产生的原因(1)在钢筋较密实的部位或预留孔洞和埋件处,混泥土下料被搁住,未振捣就继续浇筑上层混泥土。(2)混泥土离析,砂浆分离,石子成堆,严重跑浆,有未进行振捣。(3)混泥土一次下料过多、过厚,下料过高,振捣器振动不到,形成松散孔洞。(4)混泥土内掉入具、木块、泥块等杂物,混泥土被卡住。3.3防治措施(1)在钢筋密集处及复杂部位,采用细石混泥土浇灌,在模板内充满,认真分层振捣密实,预留孔洞,应两侧同时下料,侧面加开浇灌门,严防漏振,砂石中混有粘土块、模板工具等杂物掉入混泥土内,应及时清除干净。(2)将孔洞周围的松散混泥土和软弱浆膜凿除,用压力水冲洗,湿润后用高强度等级细石混泥土仔细浇灌、捣实。4.1露筋:混泥土内部主筋、副筋或箍筋局裸露在结构构件表面。4.2产生的原因(1)灌筑混泥土时,钢筋保护层垫块位移或垫块太少或漏放,致使钢筋贴膜版外露。(2)结构构件截面小,钢筋过密,石子卡在钢筋上,使水泥砂浆不能充满钢筋周围,造成露筋。(3)混泥土配合比不当,产生离析,靠模板部位缺浆或部位漏浆。(4)混泥土保护层太小或保护层处混泥土振捣不实;或振捣碰撞钢筋或踩踏钢筋,使钢筋位移,造成露筋。(5)木模版未浇水湿润,吸水粘结或脱模过早,拆模时缺棱、掉角,导致漏筋。4.3防治措施(1)浇灌混泥土,应保证钢筋位置和保护层厚度正确,并加强检验查收,钢筋密集时,应选用适当粒径的石子,保证混泥土配合比准确和良好的和易性;浇灌高度超过2m,应用串筒,或溜槽进行下料,以防止离析;模板应充分湿润并认真堵好缝隙;混泥土振捣严禁撞击钢筋,操作时,避免踩踏钢筋,如有踩弯或脱扣等及时调整直正;保护层混泥土要振捣密实;正确掌握脱模时间,防止过早拆模,碰坏棱角。(2)表面漏筋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