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效发挥镇人大代表作用的调研与思考镇人大代表是基层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民群众选出来的代言人。在践行群众路线的实践中,镇人大代表具有独特的优势,他们是群众中的一员,生活在群众之中,又具有国家赋予的监督、审议和检查等多项权力,“一切为了群众,一切要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就是镇人大代表履职的基本要求。但是,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日益完善,城乡一体建设的快速推进,基层人大代表作用发挥与群众期待和时代的新要求有一定差距,如何更好发挥镇人大代表作用已成为镇面临的一个新课题。一、镇人大代表应发挥的“五大作用”镇人大代表在推动法律、法规在农村的贯彻实施,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加强镇党委、政府和广大民众的沟通与交流,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镇人大代表在新时期应当发挥五个方面的作用。(一)监督作用。人大代表监督作用和发挥途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中有明确规定。镇人大代表的监督职权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监督镇政府依法行政;督促国家的政策方针、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执行;督促基层站、所及相关执法部门依法行政等。代表监督作用的发挥,是以集体活动为主的,如组织代表视察、检查、评议和督促代表议案、意见的落实。(二)代言作用。人民代表人民选,选好代表为人民。地方组织法规定,镇人大代表的基数40人,每1500人增加1名。基本上是五六百人中产生一名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将自己的要求、意见、建议委托人大代表向政府各级部门反映,人大代表应不辜负人民的重托,当好代言人,使群众的呼声能顺畅地反映出来,引起各级领导部门的重视,推动和改进政府工作。(三)桥梁作用。人大代表通过视察、调查、检查工作等形式,及时向政府提出意见、批评或建议,帮助政府及时发现工作中的遗漏与不足,便于政府改进工作,防止出现大的失误;当政府工作开展中遇到困难和问题,人大代表也有义务向人民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以求得人民群众的谅解和支持。(四)参谋作用。代表活动的开展,始终是围绕本地的经济发展和中心工作的。同时为了推动政府工作,通过法定程序把党委的意图变成人民的意志。代表通过广泛搜集民意,向政府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便于政府在决策时参考。(五)模范作用。人大代表来自群众,生活在群众之中,许多代表是各行各业中的佼佼者,其言其行对群众都有较大的影响。人大代表应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发挥代表的个人特长,在农村致富中起到示范作用,在传授农业科学技术中起到带头作用,在讲文明树新风的活动中,争做文明户。二、镇人大代表履职存在“四个不够”镇人大代表当家作主、参政议事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在逐年提高,但通过走访、调研发现,在当前改革和发展的实践中,依然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一)履职能力不够强。部分人大代表文化程度偏低,对新事物、新知识接受能力差,加上平时疏于学习,对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和地方党委的工作要求领会不深、理解不透,执行政策的能力不强。部分人大代表年龄偏大,思想观念守旧,缺乏创新意识,责任心不强,得过且过不思进取,缺乏主动性,服务意识不强。(二)履职热情不够高。有的代表缺乏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平时很少关心大事、时事、难事,被动应付多,主动服务少,很少深入群众、深入选民,倾听选民的意见、建议,很少向镇人大主席团反映情况,也很少联系选民,主动为选民办实事,解实难。有的只顾干自己的本职工作,对参政议政缺乏政治热情,没有真正履行一个代表的神圣职责。(三)履职方法不够好。有的代表履职经验不足、方法单一,参加会议和活动“一言不发”,对事情的调查研究不多,自我分析问题能力久缺,表达能力差,不能形成一个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参加视察、执法检查时积极参与,但流于形式,走马观花,效果不佳。(四)履职信心不够足。有的人大代表带头作用发挥不够,缺乏长远眼光,做事情只顾眼前利益,参与公益事情少,致富技能少,在选民群众中带头能力不强。这导致其履职信心不足,他们认为建议、意见年年提,年年难落实,加上有的部门为人大代表提供的服务的主动性不够,挫伤了他们的积极性。三、有效发挥镇人大代表作用的三点建议在乡镇做好人大代表工作,发挥人大的应有作用,让各级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务,对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依法治镇,促进当地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强学习,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加强学习是提高代表履职能力的基础。人大代表素质和能力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人大代表的工作质量优劣和威望。要通过定期培训并提出学习要求全面提升代表素质和能力。一是要学习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基本精神,学习中央领导和自治区、市、县各级党委领导重要讲话精神。二是要学习和掌握《代表法》《监督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学习了解人大代表的地位、权利和义务,掌握人大履职的方式和方法。三是要学致富技术和说写能力,做学法守法和脱贫帮困的模范,同时要培养人大代表具备有“善讲”的习惯,“会写”的本领,在建言献策上有大提高。(二)顺机制,激发代表履职激情。理顺机制是激发代表履职激情的关键。一是理顺代表接受监督机制。人大代表由各村(社区)选民选举产生,必须对各选区选民负责,让选民了解代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计划、过程和结果,使代表在工作岗位上不断自查、整改、完善,尽职尽责为选民“代言”。二是理顺代表履职考核机制。健全和完善代表履职登记制度,对每一位代表参加会议、调查、视察、评议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三是理顺人大代表活动机制。建立健全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代表评议制度、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代表培训制度、主席团联系代表制度、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制度等,可以有效地促使代表履职有章可循。(三)建载体,构筑代表履职平台。搭建活动载体是确保代表履职的保障。一是创新代表评议活动载体。针对性地组织人大代表对各种活动的开展实效进行评议,围绕各项活动开展是否符合发展要求、落实是否得力、成效是否明显等问题,让代表们开展评议活动履行监督职责。二是创新走访选民活动载体。通过开展走访选民活动,听取民声、了解民意、解决民难,可以有效地获取最基层的真实声音,更有效地促进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三是创新代表知情知政载体。定期组织代表听取政府近期的工作通报,如重大项目的引进、民生工程的进展、财政税收的完成、新农村建设规划实施情况及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这是代表执行职务的必备条件,也是尊重代表知情权的具体体现。新的形势,对人大代表履行职责提出了新的要求。镇代表工作必须紧跟时代步伐,创新工作形式,增加代表工作的新内容。作为人民的代表,只有维护宪法和法律,维护人民的利益,敢于和善于代表人民发表意见,依法行使权力,才能得到人民的信赖,受到人民的拥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