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发改社会发〔2010〕1716号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苏发改社会发〔2010〕1716号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各市发展改革委、卫生局、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发改社会〔2010〕561号)和《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发改社会〔2010〕1198号)的有关精神和具体要求,在2009年率先开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工作基础上,我省拟从2011年开始,连续两年,通过“定点招生、定向培养、协议就业”,在高等医学院校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为乡镇卫生院及以下的医疗卫生机构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现就有关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1、培养对象。志愿从事农村卫生工作、符合国家高考政策的我省25周岁及以下青年。2、定点学校。南京中医药大学、南通大学、徐州医学院。3、培养规模。免费医学生分为5年制本科和3年制专科,全部面向乡镇卫生院及以下的医疗卫生机构。到2012年,为没有本科学历全科医生的政府办乡镇卫生院至少培养1名拟从事全科医疗的临床医学本科毕业生;为全省培养适量的全科医疗专科毕业生。4、培养方式。培养专业主要是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可举办农村班,也可将免费医学生纳入普通班。免费生经过5年本科或3年专科的学习按规定获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不能正常毕业的免费生,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减免教育费用。免费生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5、管理办法。各县(市、区)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当地农村卫生队伍建设发展规划、编制空缺等情况和实际需求,于上年11月份前确定下一年度定向单位和岗位数,提出各类免费医学生的需求数量计划,并逐级上报至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订单定向培养计划作为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纳入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规模。(既纳入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规模应对学生公开,即在工作前学生有权知道自己所要到的工作岗位)省卫生厅、教育厅与定点学校签署免费医学生培养协议,对参加高考统一录取的考生,单列计划、分县(市、区)录取。免费医学生在入学前,必须与培养学校和当地县级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承诺毕业后并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在有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年。免费医学生在学期间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二、免费培养政策免费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学费、住宿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学校收费标准执行。生活费补助标准由省级财政部门确定,原则上不低于国家助学金标准。(到底是2千,3千,还是4千)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及生活费补助,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在医疗卫生支出中统筹落实。从2011年起,省卫生厅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的通知》(苏卫科教〔2009〕4号)不再执行。根据该《通知》2009年、2010年已招收专科医学生,按本实施意见进行管理。具体补助办法由省财政会同卫生、教育等部门另行制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章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原协议作废,若要执行需在行签订新协议)三、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使用各县(市、区)卫生局要根据定向毕业生的毕业时间,提前控制定向单位编制使用,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配合卫生部门控制好定向单位的编制使用,确保所招收的定向培养毕业生报到后的编制和工作岗位。免费医学生毕业后,不再参加当地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考试,按照入学前签署的定向就业协议,到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到,由卫生行政部门介绍至定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编手续。(毕业后即可入编)定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免费医学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免费医学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可在本县(市)农村基层卫生机构之间流动。免费医学生毕业后未按协议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减免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建立免费生诚信档案,记录个人违约事实,具体办法由省卫生厅会同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另行制定。四、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发改、卫生、教育、财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把免费医学教育各环节、各方面工作落实到位,积极鼓励和支持医学教育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不断优化农村卫生队伍结构,为农村基层定向培养一批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适用人才,为我省农村卫生事业发展提供技术和人才保障。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1 / 2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