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级分层:对当代中国社会分层的另一种解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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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级分层:对当代中国社会分层的另一种解读(一)——基于学理层面思考的中国阶级分层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的社会经济改革,在使国力得到极大的增长,民众的生活水平得到较大提高的情况下,财产分配产生较大的差距。社会矛盾尖锐,社会问题丛生,社会阶层(阶级)分化,曾经一度淡忘的阶级现象又开始出现。韦伯对于社会分层的解释,为我们研究中国的社会分层提供了新的思考,即他认为从阶级分化到阶层分化是一个历史的变迁过程,分别适用于不同的社会变迁阶段。因此,根据什么样的社会分层理论分析社会分层状况,首先取决于社会变迁或者社会分化处于哪个阶段。本文试图讨论的问题主要有三个:第一,在中国进入市场经济体系的条件下,如何解读我国的社会阶级或阶层状况?第二,从什么意义上理解新的社会阶级分化?第三,阶级的产生是否会导致阶级对抗?一、从阶级分层到阶层分层:一个历史过程仔细阅读韦伯的社会分层理论,人们不太注意的是,韦伯把阶级和阶层(阶层在社会学分层研究中一般是指地位群体)的分析方法看作是一个历史过程,即从阶级分化到阶层分化本身是一个社会变迁过程。他指出:“货物获得和货物分配的基础某种程度上(相对的)稳定,有利于等级划分,而任何技术的-经济的动荡和变革就威胁着它,并把'阶级状况'推到首位。赤裸裸的阶级状况具有重要意义的时代和国家,一般都是技术的-经济的变革的时代;而每当经济的变革进程缓慢立即就会导致'等级的'形成的增长,社会的'荣誉'又会恢复其重要性。”2]根据笔者所见,韦伯是从社会变迁的角度分析等级的社会分层和阶级的社会分层两者的相互交替,从而在社会变迁中,社会分层是一个动态过程;而且阶级分层和等级(地位)分层不会同时出现,或者说在社会变迁的特定阶段,社会分层或者是表现为地位分层或者表现为阶级分层。用现在的话语表述,在社会转型时期,即“技术-经济动荡和变革”时期,社会分层主要表现为阶级的分层。一方面,技术和经济的变革瓦解了原有的地位分层,社会地位(分层)处于不稳定时期;另一方面,这一时期正如马克思分析的那样,是阶级斗争非常尖锐的时期,因为所有人都想在这样的社会变革时期获取最大的利益。而在社会稳定时期,主要表现为地位分层,此时“蛋糕”已经瓜分完毕,阶级之间的紧张趋于松弛,一种新的社会资源分配的规则已经成为社会的共识,阶级对抗开始走向阶级合作,甚至阶级本身也不存在了。②根据韦伯的社会分层理论,笔者认为,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到现在,中国社会分层在理论上或在历史发展的逻辑上应该是从阶级分化到阶层分化再到阶级分化的历史过程。20世纪50年代初期,中国处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认为,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个新式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性质的社会,因而这个社会仍然是一个阶级社会。在这个社会中,一方面,仍然存在着旧的封建买办阶级势力的残余,这是行将归于灭亡的东西;另一方面,又存在着四个民主阶级,这就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自由资产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这四个阶级在经济上都是必要的,在政治上也都是进步的、要求民主的,它们是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主要阶级。在这四个阶级当中,工人阶级是主要的领导阶级;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是决定国家命运的基本势力;而自由资产阶级也将拥有一定的领导权。3]随着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和农村合作化运动的完成,中国的阶级状况发生了根本意义上的变化,财富的重新分配已经完成,经济意义上的阶级被消解了,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阶层成为中国社会主要阶层。按照历史的逻辑,中国理应进入阶层社会,但是各种政治运动,使得中国的财富分配一直处于一个不稳定状态,③并且以政治因素作为社会分层的标准。在当时的条件下,市场经济是不溶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系的,更不用说能够达到成熟市场经济下的社会阶层的稳定,从而使人们原有的经济资源能够对他的社会地位产生持久的影响。因此,在毛泽东阶级理论的指导下,经济意义上的阶级被消灭了,但是政治意义上的阶级分层一直存在。在中国的改革过程中,财富的重新分配一直处于不稳定、非均衡、非制度化状态。从20世纪80年代的“双轨制”一直到90年代开始的国企改革、“圈地运动”、证券市场(圈钱运动)以及房改、教改、医改等,暴富现象不断产生,其中交织着权力与资本的勾结。伴随着一个个亿万富翁的诞生,相当多的民众沦落到社会的底层,成为贫民。直到现在为止,与中国改革相伴随的财富重新分配还远没有结束,只要国企改革这个最后的“晚宴”还没有落下它的帷幕,中国的财富重新分配就不会结束;④只要那种不正常的暴富现象还存在,⑤财富的分配就不可能是稳定的,社会资源的分配规则就不会为社会认同或者成为现代国家的资源配置规则,其中包括市场经济的分配原则和代表社会公正、公平的政府对国民财富的再分配。因此,当下中国财富重新分配所导致的社会分层应该是阶级而不是阶层,或者如孙立平、李强、沈原等学者主张的利益群体。4]从这个意义上说,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中国从来没有出现过等级的社会分层,一直处于韦伯所讲的“技术的-经济的变革的时代”,即阶级的社会分层阶段。从实际情况看,经济体制的改革使得我国原来单一的所有制形式过渡到多种经济成分共存,国有企业和劳动制度改革,使得工人与国有资本的关系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原来的生产关系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不仅劳动关系从原来的职工与管理者的关系转变为劳动者和国有资产代理人之间的关系,而且出现了新型的“劳资关系”。“农民工”与国有资产代理人之间的关系,基本上是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或者说带有“劳资关系”的性质(劳资关系就是劳动与资本的关系,其中资本既可以是私人资本,也可以是国有资本)。因此,阶级分层和阶层分层不仅可以表现为社会分层中的深层结构和表层结构,更为重要的是,从阶级分层到阶层分层是一个历史过程。并且在特殊的条件下,这种历史过程并不一定是单向的,即它既可能是从阶级分层社会过渡到阶层分层社会,也有可能是从阶层分层社会转变为阶级分层社会。二、阶级区分:生产资料占有关系和稀缺性生产要素占有关系虽然韦伯不反对阶级的社会分层,但是他对阶级的解释与马克思是不一样的。5]马克思所讲的阶级是以生产资料占有关系为标准的,是从生产过程中分析阶级的,这是马克思主义阶级理论的核心。⑥虽然中国现在的财富分配状况如同韦伯所讲的处于“技术的-经济的变革的时代”,更适合于阶级的社会分层。但是,怎样正确理解马克思的阶级理论,能否运用马克思的阶级理论解读中国当下的社会分层(其中包括许多学者担忧的马克思的阶级理论是批判性的,马克思的阶级分析在理论上的归宿是阶级斗争)?学术界有很多争论,本文试图对这些问题进行讨论。马克思主义的阶级理论在我国学术界是基本的学术常识,即阶级表现为生产资料或资本的占有关系。在经济学那里,生产资料或者资本是一种稀缺性的生产要素。因此,根据笔者的理解,马克思的生产资料或资本占有关系还可以表述为稀缺性的、不可替代的生产要素占有关系。生产资料是生产过程中的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的总和,它是任何社会进行物质生产所必备的物质条件;资本按照马克思的解释是以剩余价值为目的的生产要素,在古典经济学中也被认为是“获得财货手段的产品”,在现代经济学中资本被认为是一种不同形式的生产要素。因此生产要素是一个广义的概念,生产资料或资本是生产要素中的特定形式。在拙作《职业地位:社会分层的指示器》一文中,笔者曾经提出一个尚待论证的命题:稀缺性的、不可替代的生产要素的性质及其所有权决定了一个社会的性质和社会阶级之间的关系。6]并且指出,马克思曾经在不确定的意义上讲过在三种生产要素上(土地、资本和劳动)形成的三大阶级--土地所有者、资本家、雇佣工人。1](P35)在现代经济中,资本、技术、管理和劳动是最主要的生产要素(西方经济学认为生产要素还包括土地、企业家才能,或者认为生产要素就是劳动、物质资本、人力资本和自然资本;企业家才能按笔者理解接近于管理要素,被认为是灵魂性的要素,是指企业领导的经营管理和创新能力)。如果按照我们对马克思阶级理论的理解,阶级是由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确定的,生产资料是生产要素的特定形式,在逻辑上,我们可以把马克思有关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的命题转换为生产要素的占有关系。“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实际上确认了生产要素所有权和对经济报酬的索取权。如果以上逻辑能够成立的话,那么,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四种生产要素占有关系所形成的阶级就是:劳动阶级(工人和农民)⑦、资本所有者阶级、专业技术人员阶级以及管理者阶级。20世纪80年代,西方新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家E.奥林·赖特在重新解读马克思的阶级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和阶级剥削有关的四大资产要素。他在与约翰·罗埃默(JohnRoemer)的讨论中,综合了罗埃默的理论,认为人力资产、资本资产、组织资产、技术资产是造成社会不平等和剥削的根源或者剥削机制,并且对应于不同的社会形态:封建主义--人力或劳动力;资本主义--资本;国家社会主义--组织;未来社会主义--技术。不同的资产要素决定了不同社会的阶级状况:封建社会的阶级主要是封建主和农奴,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主要是资本家和工人,国家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主要是经理-官僚和非经理阶层,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主要是技术和专家。当然,赖特从阶级剥削的层面上提出特定社会阶级区分的主要标准或主要资产要素,并不否认其他资产要素的意义。7](P551-554)显然,赖特基本上也是从生产要素的层面上划分阶级的。但是赖特的研究实际上是一种理想类型法,仍然是传统意义上的两分法的阶级结构,尤其是没有考虑到原来国家社会主义体制下的中国社会经济改革催生出来的愈益强大的市场力量以及现代科学技术对于生产力发展的革命性影响,从而使阶级之间的关系更为复杂。一个需要讨论的问题是,当以生产要素占有关系作为划分阶级标准时,如何认识管理者阶级。因为生产要素中的管理主要是指微观经济活动的管理,不包括国家行政管理。但是,这种认识主要针对的是比较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例如马克思一般把管理者看作是从属于资本家阶级的。在中国,既存在传统的国家社会主义体制,又存在正在发育的市场经济,因而它的阶级分层与其他社会的阶级分层相比更为复杂一些。在当代中国,政府不仅承担着行政管理的职能,同时还是市场经济的主体之一,国家是庞大的国有资本的占有者。因此,中国的管理者阶级构成不仅包括生产和经营过程中的微观管理者,如企业家和企业中的中高层管理者,还包括担任重要职务的政府官员。其次,现代社会分层理论中包括阶级分层理论都非常强调权力的因素,但是基本的权力来自资本和管理的力量,因此以生产要素占有关系的阶级分析实际上已经包含了权力的因素。诚如赖特所讲的,资产即是组织,组织资产的概念与权力等级问题有密切的关系;在资本主义社会里,经理控制特定的公司中的组织资产,而经理本身又受到资本家所有的资本资产所有权的强制性制约。7](P553)在马克思看来,“人类历史就是一种围绕物质资源的斗争。物质资源与权力获得之间是一种循环式的关系”,“对稀缺物质资源的垄断能够促使那些需要而没有这些资源的人们的服从;并且,这还意味着,权力的影响和围绕权力的斗争主要发生在经营性的公司厂矿”。8]因此,在马克思那里,权力是建立在对稀缺性资源垄断的基础上。判断一个社会的性质,以及阶级与阶级的关系,主要是由稀缺性的、不可替代的生产要素占有关系来决定的(即生产关系)。掌握资本和土地稀缺性生产要素的资本家、地主就成为资本主义社会和封建社会的统治阶级。由于劳动是一种非稀缺性的、在某种意义上是一种无限供给的生产要素,因此在马克思所处的资本主义社会中就成为被压迫和被剥削的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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