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法规第二章-广告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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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理工大学广告系2绪论中国广告法制体系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广告准则第三章广告活动第四章广告审查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国外广告管理法规目录第二章广告准则一、广告基本准则(一)关于广告内容和形式的规定(二)关于保护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规定(三)关于广告内容表述和使用资料的规定(四)关于广告中涉及专利内容的规定(五)关于比较广告的规定(六)关于广告识别性的规定二、关于特殊商品的广告准则(一)关于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规定(二)关于农药广告的规定(三)关于烟草广告的规定(四)关于食品、酒类、化妆品广告的规定4(一)对广告内容和形式的基本要求(《广告法》第7条)第一款:“广告内容应当有利于人民的身心健康,促进商品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利益。”一、广告基本准则5违反广告法长沙一饭店恶搞《开国大典》2006年08月24日08:06:05来源:北京晨报,《长沙晚报》供稿仿造《开国大典》的宣传画就安装在饭店一楼大厅的墙上,画高约2米,长4米左右,覆盖了整面墙壁,十分引人注目。该宣传画的构图、人物与油画《开国大典》几乎一模一样。画面上蓝天广阔,红旗飘扬,毛泽东和其他中央领导人神采奕奕,气度不凡。该宣传画除了颜色与原作有差别外,另一不同之处就是画的右上方加上了几个黑色的大字“同志们大饭锅成立了!”饭店的一位员工告诉记者,这幅画正是该饭店的一大特色。记者查找了相关资料,油画《开国大典》是著名画家董希文的作品。1949年10月1日,毛泽东在北京天安门城楼上,向全世界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该油画记录了开国大典这一激动人心的历史场面,堪称经典之作。长沙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监管处处长周迪新说,此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七条规定:广告内容应当有利于人民的身心健康,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利益。周迪新还表示,该广告宣传无论从政治角度还是感情角度来看都十分不妥,也不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工商部门将采取行动,纠正这种错误行为。6注:油画《开国大典》是著名画家董希文的作品。1949年10月1日,毛泽东在北京天安门城楼上,向全世界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该油画记录了开国大典这一激动人心的历史场面,堪称经典之作。7第二款: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1.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案例一:商业广告恶搞中国国歌俄罗斯叫停辱华广告案例二:国徽印在烧饼上违法商贩快住手8商业广告恶搞中国国歌俄罗斯叫停辱华广告2007年1月3日晚,俄罗斯多家电视台都播放了一则有辱中国国歌的广告。该广告以《义勇军进行曲》为背景音乐,宣传的对象是隶属于箭牌旗下的一种,“傲白”品牌口香糖,广告一开始是一群黄皮肤的亚洲人伴随着《义勇军进行曲》的旋律匆匆赶往机场,为首的是一位领导模样的人。到达机场后,这位领导站在飞机舷梯边迎候外宾,众随从在他身后一字排开。领导身旁的一个年轻人这时从口袋里摸出两粒口香糖,塞进嘴里,惬意地用俄语说了句“多么清新的味道”,随后便自我陶醉地大嚼起来。这时,一名白皮肤的外国女领导人从舷梯走下,她在众人惊诧的目光中直接奔向这名吃口香糖的随从,并献上一个香吻。这一幕让在场所有人惊愕万分。突然,不知是谁放了一个响屁,一直在播放的《义勇军进行曲》旋律戛然而止,所有人都尴尬地静默在那里,茫然地四下环顾。这时,电视屏幕上赫然出现“Orbit(傲白)”口香糖及其商标。9国徽印在烧饼上违法商贩快住手一些商贩为促销想出歪办法:竟把国徽图案印到了烧饼上。2000年10月18日中午,记者接到西安市西郊王小姐电话,称她在土门附近一蹬三轮车的妇女处买的烧饼上竟印有国徽图案。记者在王小姐处见到了这种烧饼。只见饼面上清晰地印着“国徽”图案,上面是五角星,中间是天安门,下面是齿轮,两旁是麦穗。虽然比例不太协调,但却很清楚。四周还有装饰性的花纹。图案制作精细,估计是在做饼时用模子压出来的,看来很可能是批量制作出售的。王小姐讲买回饼后发现上面有国徽图案,觉得不能吃,只好放起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一切组织和公民,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徽。”第十条规定:“国徽及其图案不得用于商标、广告。”希望这名无知商贩能尽快停止这种违法行为。(强军摄思捷文)摘自:特殊情况1.时事政治类公益性广告中可以善意和适当地使用国旗、国徽图案和国歌,但广告中不得标列企业名称。2.社会组织的标志、会旗或会徽中含有我国国旗、国徽图案的,如果经国务院或国务院办公厅认可,可以广告中使用。3.建筑物或其他场所本身悬挂有国徽和国旗的,其画面可以作为背景在广告中出现,但不得突出、清晰使用。122.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执法解释:《关于使用已故或离任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处理意见的答复》和《对在祝贺广告中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有关请示的答复》:在商业广告中,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名义;在非商业广告中,使用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名义的,应事先取得被使用者的书面同意;广告主为提高其商业声誉和社会知名度开展的活动中的广告宣传,如开业庆典、征集厂徽、厂标、产品名称、商标等,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名义;禁止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包括已故或者离任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名义、言论、形象,为产品或服务做广告。13案例一:重庆诗仙太白酒广告涉嫌违法被查新华网重庆3月23日电(记者郭立)2007年春季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尚未开幕,重庆市已经感受到了铺天盖地的广告攻势。在广告活动中,重庆诗仙太白酒厂广告语“市政府接待专用酒”被工商部门查禁。诗仙太白酒厂企划部经理王剑说,此次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上,诗仙太白是此次交易会的独家赞助企业,他们并不清楚这种广告词会违反广告法。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几年前,重庆诗仙太白酒厂曾在出租车顶灯位置打过“市政府接待专用酒”的广告,已经被查处。但此次糖酒会又出现这样的广告词,重庆工商局坚决对其进行查禁,及时消除了不良影响。重庆市工商局广告处处长季平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七条规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重庆诗仙太白“市政府接待专用酒”广告违反了上述规定。14案例二115湖南韶山毛家饭店摆放的毛泽东雕像216湖南韶山毛家饭店房间里悬挂毛泽东画像317湖南韶山毛家饭店墙上到处挂有毛泽东相片418案例三:西班牙雪铁龙广告轻慢毛泽东(图)“毫无疑问,我们是王者,对于雪铁龙,革命远远没有结束。我们将在2008年将所有已有的技术优势进行到底。来吧……”19案例四:都怪我爸长得像毛主席20案例五:广告问题的法律思考2003年10月16日,“神舟”5号顺利返回地面,中国首次载人航天飞行成功。商家的反应更是异乎寻常地迅速,“神舟”5号落地后几个小时,蒙牛的广告就发布了,身穿航天服的小家伙与拿着蒙牛牛奶的妈妈“对接成功”,并强调蒙牛牛奶是中国航天员专用牛奶。与此同时,借光“神五”打出航天员专用的还有几家:深圳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航天员专用佩带手表”;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航天员专用饮用水”;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航天员保险商”的荣誉称号;福建雅客食品有限公司、福建晋江福源食品有限公司——“中国航天员标志特许产品”。蒙牛广告①21商家能看到重大新闻背后的商机,迅速跟进,借势吆喝,绝对是件好事。但是如何在把握这种稍纵即逝的机会的同时,运用有关法律知识,在法律的限度内抓住商机,更是一种水平和技能。案例五:②22你有没有想过这些广告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第一,我国的航天员是军人身份;第二,军队是国家机器的一部分。案例五:③23《广告法》规定的广告不得有的情形中包括,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等。另外,《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第103条也明确规定,军人不得摆摊设点、叫买叫卖,不得以军人的名义、肖像做商业广告。如果说航天员这个词代表的是个体的话,毫无疑问,上述广告已经违反了《解放军内务条令》和《广告法》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的规定。而蒙牛对此的解释是,自己的广告中并没有说是哪位航天员。案例五:④24就这个问题,可以参照的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署联合下发的[1998]后卫字第304号通知。该《通知》中详细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媒介上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包括军队单位、军队个人和冠以与军队相关的任何称谓)发布医疗广告。尽管[1998]后卫字第304号通知是专门针对医疗广告的,但是其中关于“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的定义作出了更加详细的规定,即包括军队单位、军队个人和冠以与军队相关的任何称谓。《广告法》规定,对使用违反规定以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做广告的,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可以责令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停止发布公开更正,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案例五:⑤25既能搭航天员的车,又能规避上述法律风险,怎么办?“航天员专用”这个称号的授予者是谁?——中国航天基金会,而中国航天基金会是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服务于中国航天事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性组织。建议:为了避免问题,“航天员专用”几个字不妨改为“中国航天基金会指定产品”。案例五:⑥26蒙牛广告273.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执法解释:《关于“顶级”两字在广告语中是否属于“最高级”等用语问题的答复》:《广告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顶级”两字,是与上述用语含义相同的表示,属于绝对化用语,应在禁止范围之内。《关于产品包装物上出现“极品”字样问题的处理意见》:商品包装中使用“极品酒”、“极品香烟”等字样,与“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含义相同,属于绝对化语言,违反了〈广告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凡含有以上内容的产品包装,自2002年1月1日起一律停止使用。28案例一:最新工艺,国内首创,独一无二,无需模具,一次成型,日均产2000米以上,产品可任意弯曲,长短任意切割。案例二:青岛科苑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于1994年10月在《青岛晚报》、《青岛电视报》上为其达克防近视眼罩各刊登了一次广告,标题是:“治疗近视,达克最佳”,“治疗近视,唯有达克”。七个月后,济南东方科工贸有限公司以科苑公司为被告向济南市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称这两句广告语严重损害了其产品“刘东理疗镜”信誉,贬低了该产品,使该产品滞销,造成其重大经济损失。要求青岛科苑公司:1、公开登报声明道歉。2、赔偿“刘东理疗镜”滞销造成的经济损失6万2千余元。29案例三:广告使用了地域上的绝对化用语康必得广告声称自己是“全国播音员首选感冒药”;欧乐B牙刷称自己为“全球最多牙医选用的品牌”。30下列情况下可以使用“最佳”、“最好”等用语:※广告中不针对他人,仅宣传该产品为本企业系列产品中的最佳品种。※广告中不是直接针对产品的质量、功效,仅作产品使用方法的提示。如“最佳服用时间”等。※企业在广告中提出自己努力的方向、目标。如“竭诚提供最佳服务”等。314、妨碍社会安定和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案例一:成都“餐券广告案”1996年7月1日,成都市工商局成华分局在例行检查户外广告时,发现其辖区内的台商独资企业“成都百美餐饮食品有限公司”对外赠送的餐券上用1000元的台币作背景图案,在其券面上套印有该公司的企业标志和“百美食品”“、餐券”“新鲜换自助美食”等文字,餐券下面印刷有其经营范围:“蒙古烤肉、涮羊肉、海鲜火锅”等,在餐券画面上“中华民国”字样及蒋介石头像清晰可见。成华分局立即封存了该公司未赠送完的101本餐券,随即立案查处。32江西省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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