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电集团公司防范电力人身事故重点措施及要求(2017年版2018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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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附件中国华电集团公司防范电力人身事故重点措施及要求(2017年版)1总则1.1各级单位应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五落实五到位”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落实。1.1.1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贯彻执行上级安全工作部署要求、管辖范围内安全责任制落实负总责,相关人员按岗位职责逐级负责落实。1.1.2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认真履行法定安全职责,坚持安全工作“五同时”(即: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主管安全监督部门,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和月度安全分析会;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班组安全活动。1.1.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到位制度。企业领导要定期对安全—4—生产重点部位、重点区域、危险作业进行巡视检查,参加班组安全活动等,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确保安全生产到位制度有效落实。1.2以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为目标,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强化事故风险防控。1.2.1按照“全员参与、全过程管控、全覆盖查评、持续改进”的原则,开展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从根源和本质上提高防控事故的能力,实现“人员无违章、设备无缺陷、环境无隐患、管理无漏洞”的本质安全型企业。1.2.2健全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狠抓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责任落实,与反违章、可靠性管理、应急管理和安全性评价等工作有机结合,实现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1.2.3任何现场作业均要按照“人、机、环、管”四要素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措施制定落实。1.2.4重点区域和危险作业岗位人员(含正式员工和外协用工等)必须达到“安全双述”要求,不具备岗位“安全双述”能力的人员不得进入现场参加作业。1.2.5升压站、电气配电室、输卸煤区域、氨区、氢站、油区、危化品存储区、天然气调压站、前置模块、柴油发电机室、大坝、泄水河道,以及其他存在较大危险的区域、场所附近的醒目位置应设置“安全风险公告牌”,危险作业岗位配备“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和“应急处置卡”。—5—1.3认真贯彻“不安全不工作”理念,严格执行各种作业工序、工艺和两票管理规定,严禁冒险作业。1.3.1严禁在锅炉、汽轮机等带压设备系统运行中,采用焊接、捻缝、敲打、打卡子、紧螺栓等任何方式,对承压部件进行带压堵漏工作。1.3.2合理有序安排工作,尽可能避免交叉作业,必须进行交叉作业时,必须做好安全措施,做到互不伤害。1.3.3作业过程中,严格执行工序、工艺规定,因特殊原因缩短工期,要进行科学论证决策,制定落实严密的组织、安全、技术、应急措施,严防安全事故发生。1.3.4严禁无票作业、随意扩大作业范围、越权作业。1.3.5检修作业和运行操作前,必须进行“安全再确认”,工作中“有疑问”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及时汇报,“释疑”并得到许可后方可继续工作。1.3.6严禁擅自打开任何闭锁装置和防护装置、改变安全措施等。1.3.7在检修作业、工作监护、巡视设备、运行操作和监视调整、驾驶车辆期间禁止使用手机,进入生产现场如因工作需要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时,应停止工作,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使用。1.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在安全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安全监督体系的监督作用。—6—1.4.1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履行安全职责考评机制,定期开展履职尽责考评工作。1.4.2建立各类安全检查问题原因分析和责任追究制度,对重复发生的问题要深查原因、深究责任,防止安全问题不彻底整改和重复出现。1.4.3强化安全监督管理,按规定设置安全监督机构、配足配强安全监督人员,配备必要的安全监督工作所需器具、器材(如:相机、录像机、执法记录仪、录音笔等)。1.5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时段、全方位、全要素”开展反违章工作。1.5.1树立“违章就是事故”理念,建立反违章工作制度,凡发生违章均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1.5.2加大反违章技防力度,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等技防措施,提高反违章效能。1.6强化外包工程和外协用工安全管理,严格将外包工程和外协用工纳入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同等管理、同等考核,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1.6.1严格外包工程和外协用工资质审查、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协议签订,严防资质不合格、能力不符合要求的外包队伍和人员进入现场。1.6.2企业应实时掌握外协用工和外包工程施工人员状况,建立外协用工和外包工程施工人员出入登记制度,加强“门禁”—7—管理,外包工程施工区域应实行封闭管理。1.6.3禁止外协用工独立从事设备检查、检修等维护工作,严禁超能力、超范围使用外协用工。1.6.4必须为外协用工和外包工程施工人员配备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要求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用具。1.6.5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对不履行安全诚信承诺的外包施工单位实施清退。1.7严格执行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的规定,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及时整改现场安全设施的装置性违章,提高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本质安全水平。1.8加强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强化预防与准备、监测与预警、救援与处置等工作。1.9加强“两措”计划管理,确保“两措”专项费用和项目严格落实。1.10员工必须掌握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员工安全生产九项基本技能》的知识与要求,未掌握有关知识与要求的员工禁止上岗作业。1.11积极采取技防、物防等措施保证人身安全。1.12大力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加大安全文化培育力度,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规范人员安全行为,实现以文化心、以制度人。2防止高处坠落事故—8—2.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体格检查每年一次),凡不适宜高空作业的疾病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严禁酒后、疲劳、精神不佳、情绪异常人员参加高处作业。2.2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戴安全帽,穿符合要求的工作服和工作鞋,衣着要灵活、轻便,禁止穿硬底鞋、带钉鞋和易滑鞋;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系在牢固无锋利棱角的物件上,卡环(钩)保险装置、编号、产品合格证、检验合格证齐全。在人员移动或不具备挂安全带的情况下,应设置防坠器、安全绳、保险绳、水平扶绳等,严禁脱离防护。攀登时必须走规定通道、爬梯,并配合使用双钩连接绳或攀登自锁器、速差自控器,严禁攀爬脚手架的架杆、建构筑物或其他设备设施。2.3高处作业必须设有安全监护人,安全监护人离开现场时必须指派一名有监护资质的人员负责监护。2.4高处作业平台应设有合格、牢固的防护栏杆,临时护栏应可靠固定,受力强度、高度和立柱间距应符合安全防护要求,悬挂安全警示牌,并禁止人员倚靠、翻越。2.5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孔洞必须装设与地面齐平的盖板并盖实,或设防护栏杆,打开孔洞盖板时必须按规定设施硬质安全围栏,悬挂安全警示牌,夜间应将洞口盖实并装设红灯警示。吊装孔应设置围栏和盖板,在吊装作业后应立即盖好盖板。现场钢格栅应按安装工艺要求固定牢固,防止窜动,并加装承重量标识,并定期检查。—9—2.6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必须由有资质的架子工搭设,并设置供作业人员上下使用的安全扶梯、爬梯或斜道,使用前应按规定组织验收合格,使用中严禁超载。斜道板及作业层脚手板应满铺、采用定型卡带进行固定,脚手板安装前必须经过检查合格,木质脚手板应采用杉木或松木,且无木节、裂纹、腐蚀等缺陷,宽度不得小于200mm,厚度不得小于50mm,长度不超过6m,距板两端80mm处两端应用直径为4mm镀锌钢丝各绑扎两道。按规定在施工作业层下部、临边等处设置安全网。斜道两边、斜道拐弯处和脚手架作业层外侧,应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栏杆及18cm高的挡脚板。在攀爬或在脚手架上移动过程中,严禁失去保护。2.6炉内升降平台安装前必须是经过安全管理评估合格,安装后要通过现场验收和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使用期间应定期对断绳保护、升高限位等进行检查试验。2.7安装使用吊篮必须有安装使用方案,安装使用方案要经过企业和使用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有关负责人审核批准;严格按照说明书要求进行吊篮的安装和试验,并经检查验收后方可使用。吊篮进行安装和使用前,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吊篮安全锁应在有效标定期内,升高限位应灵敏可靠,悬挂机构的结构件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配重及固定措施。禁止单人使用吊篮作业,禁止在吊篮内使用梯子、电焊、放置氧气、乙炔瓶等,严禁超负荷使用。作业人员必须将安全带系在独立设置的安全绳上,严禁将安全带系在吊篮上。—10—2.8禁止人员随重物起吊、站在不稳定的构件上作业或在单梁及不稳定的危险构件上走动、站立和操作;禁止坐在孔洞边缘或高度超过1.5m的悬空梁上休息。2.9基坑(槽)临边应装设由钢管φ48mm×3.5mm(直径×管壁厚)搭设带中杆的防护栏杆,防护栏杆上除警示标示牌外不得拴挂任何物件。2.10登高作业使用梯子时,应使用两端装有防滑套的合格梯子,梯阶的距离不应大于40cm,并在距梯顶1m处设限高标志。使用单梯工作时,梯子与地面的斜角度为60°左右,应有人扶持,以防失稳坠落,不允许两人同时爬梯,梯子不能缺档,更不能垫高使用。使用铁凳、木凳、人字梯等,要栓牢固。铁凳、木凳两点间的跨度不得大于3m,铺板宽度不得小于25cm。禁止两人同时在高凳上工作。2.11拆除工程必须制定安全防护措施、正确的拆除程序,不得颠倒,以防建(构)筑物倒塌引起坠落。2.12严禁在强度不足的作业面(如石棉瓦、铁皮板、采光浪板、装饰板等)作业。如必须在上面作业时,应采取加强措施,并在下部挂设安全网,以防踏空坠落。2.13在5级及以上的大风以及暴雨、雷电、冰雹、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特殊情况下,确需在恶劣天气进行抢修时,应组织人员充分讨论必要的安全措施,经本单位分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台风暴雨后,应对—11—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检查合格后方可开工。2.14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能培训,并应取得合格证书方可上岗。2.15风速超过18m/s、风机未做好停电等安全措施或风机塔筒内照明不足时,严禁攀登风机塔筒。攀登风机塔筒前应按有关规定对助爬器或免爬器进行检查试验,上下风机塔筒都应将安全带挂在安全钢丝绳上,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及操作手册上下风机塔筒。2.16风机机舱内吊物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和不低于1.2米高的护栏。进行风机机舱内吊装作业时,靠近吊物口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牢固构件上或专用挂钩上。检查机舱外风速仪、风向标、叶片、轮毂等,应使用加长安全带。风速超过12m/s不得打开机舱盖出舱工作。2.17风电场开展周围区域可用应急能力资源调查分析,健全社会联动机制,制定受限空间、超高空作业人身伤害紧急救助处置方案,并组织培训演练。2.18在杆塔或变电设备的构架等高处作业,必须使用带有双钩的安全带,在杆塔、构架上作业转移位置时,不得失去保护。3防止触电事故3.1从事电气设备操作、检修和维护人员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及触电急救培训并合格方可上岗,其中属于特种工作的需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不含电力系统进网作业;进入—12—电网作业的,还必须取得“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带电作业人员还应取得“带电作业资格证”。严禁不具备相应资质人员私接乱接电源。3.2从事电气作业人员应佩戴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和验电器:高压绝缘鞋(靴)、高压绝缘手套等必须选用具有国家“劳动防护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资质单位的产品且在检验有效期内。作业时必须穿好工作服、戴安全帽,穿绝缘鞋(靴)、戴绝缘手套。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电压等级的高压验电器,从事低压设备检修维护人员必须随身携带低压验电笔。3.3使用绝缘安全用具——绝缘操作杆、验电器、携带型短路接地线等必须选用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的产品,按规定周期进行检验,使用前必须检查是否贴有“检验合格证”标签及是否在检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