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班会保护自己权益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材料1:马某在一次交通事故中身体受伤。当时马某与司机商议后“私了”,由肇事司机一次性付给李某3000元医疗费用。一个月后,马某发觉受伤的地方伤情开始恶化,经医院诊断,需治疗费万余元。马某再去找肇事司机时,该司机死不认帐。为此,李某起诉至法院,但以败诉而告终。材料2:王某是一名高三学生,平时学习成绩很好,但就在高考前夕,其弟被人打伤了。王某纠集了几个人,将打了他弟弟的人打成重伤。结果,王某因伤害罪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其报考大学的意愿化为泡影。材料3:中学生小明11岁时,他画的一幅画被少年宫选送参加六省市少年儿童美术作品展,而且还得了一等奖。。一天小明去看望自己的美术启蒙老师。王老师说:“你的画编入《少年儿童美术作品选》,你应该收到出版社寄来的样书和稿酬了。”小明回家告诉了爸爸,不久小明爸爸正好到这家出版社所在省城出差,接待他的那位编辑却说:“一个10来岁孩子有什么著作权呢!还提什么稿费、样书。”小明的爸爸找到版权管理部门反映情况,工作人员告诉他:著作权无论大人小孩一律平等,出版社这种不尊重小朋友著作权的做法违反了我国《民法通则》和《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小明的爸爸又找到那家出版社,那位负责同志向他做了自我批评,向这本画册的每个小作者赠送了一本画册,并补发每个作者15元稿酬。思考:1、当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后,中学生小明、李某、王某分别采用什么样的做法?结果怎么样?2、从这些材料中你可以得到什么启示?一、受到非法侵害要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1、面对不法侵害,忍气吞声是不对的。2、遭遇不法侵害,不能采用非法手段进行报复。3、受到非法侵害应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或者到执法机关控告、起诉1月2日下午1时许,供职于深圳某律师事务所的某律师从宝安区龙华镇一商场闲逛出来时,引起该商场门口警报器鸣响。商场的工作人员遂问其身上有无引响警报器的东西或未消磁的物品,某律师表示没有,并掏出衣服口袋里的东西“以示清白”。这时,商场内不少顾客好奇地围了上来,对发生争执的双方议论纷纷。随后,某律师又被带到商场防损部办公室,继续接受询问。据当时的现场录像显示,商场工作人员手持监测器在某律师身上来回探测,但未发现有该商场的物品在身。法院对此案件进行审理后,将商场工作人员用测试器在某律师身上反复测试的行为认定为一种“搜身”行为,认为即使报警器响了,商场工作人员也无权搜查消费者,这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何况是由于商家的失误造成的,某律师有获得精神赔偿的权利。日前,宝安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要求被告商场应以口头形式当面向某律师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5000元。《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经营者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物品,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的,应当赔礼道歉,并给予5万元以下的精神赔偿。说一说:消费者有哪些权利?消费者享有的权利安全权知悉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受尊重权其它权厂家商家当地消费者协会12315工商行政管理报社、媒体法院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后你打算怎么办?二、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后寻求解决的途径: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不成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不成向行政部门申诉不成向人民法院诉讼三、当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又不知道相关的法律知识时应该怎么办?最有效的办法找一位好律师,为自己提供维权的专业支持。律师的主要业务包括:○接受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接受民事诉讼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接受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以及接受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或受公诉案件被告人及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接受非诉讼事件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帮助,或者担任代理人,参加调解或仲裁活动;解答关于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其他有关法律事务的文书。大鹏刚刚上初中,一次放学后,路上碰见两个不法分子,他们向他勒索10元钱,声称不给就揍他。大鹏无奈,将自己的零花钱给了歹徒,一个星期后,大鹏再次遇见大图,他们变本加厉,向他勒索20元钱,声称如果不给,就把他在几个女生面前揍一顿,羞辱一番,让他在学校没面子,大鹏只好从同学那里借了钱凑齐后给了歹徒。不久,两个歹徒又向大鹏勒索,这次是要50元,大鹏说没有,歹徒就逼迫大鹏带他们到家里去拿,到了大鹏家附近,多亏认识大鹏的一个老大爷发觉不对劲,通知民警,才把两个歹徒抓获。问(1)歹徒为何能多次向大鹏勒索?(2)我们应当从中吸取什么教训?

1 / 16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