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机关干部工作责任心的思考德清县直机关工委郭炜责任心,从字面意思上来说,就是一个人对所自己所从事的事情能敢于负责、主动负责的态度而表现出来的重视程度,是发自内心的,习惯的,自发的一种情怀,是一个人的人生观、价值观、政治观、世界观的综合表现。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着力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其中心思想就是新时期评判干部的作风和业绩,关键是看干部对工作、对党、对人民的责任心。而新时期对机关干部责任心的要求,简单的说就是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为官,扎扎实实干事,把虚的事情干实,把实的事情干好,把难的事情干成,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地为社会谋发展,为人民谋福祉。这是因为:首先,强化责任心是工作落实的保障,是破解难题、打好硬仗的重要保证。古人说:“大事难事看担当,顺境逆境看襟怀。”在当前全球金融危机尚未见底,全国上下应对挑战、过坎越坡的特殊时期,要实现逆势而上、弯道超车,尤其要求广大机关干部大义担当,在非常时期尽非常之责,用超常之功作非凡之为!“责任胜于能力,责任就是动力。”事实证明,机关干部只有具备了强烈的责任意识,才能察民情、虑民忧、思己责,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尽职尽责地做好工作,才能有效推动工作落实,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才能凝聚民心民意、集中民智民力,把全部精力放到研究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上,放到研究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紧迫问题上,放到研究解决影响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的突出问题上,不断提高干事创业的能力,不断增强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真正使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各项战略目标落到实处。其次,强化责任心是作风建设的关键,是清廉党风、顺应民意的重要内容。干部的责任意识决定作风好坏,直接影响一个单位、一个地方的党风政风。群众看干部,往往是不看宣言看行动、不看“唱功”看“做功”。“为官避事平生耻”,在其位,就要谋其政、尽其责、显其能、创其绩。这既是法定责任,也是职业道德操守。实践证明,事业心责任感出动力、出效率、出凝聚力、出战斗力。凡是干部尽职尽责、尽心尽力的单位和个人,单位内耗就少,各项建设和工作进步就快;凡是多年起色不大,甚至发生这样那样问题的单位,都可以从干部的事业心责任感上找到原因。只有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才会开动脑筋去刻苦学习钻研做好工作所必须的知识和技能,才会潜心研究和把握本职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才会积极面对工作实践中遇到的矛盾与问题,集中精力攻坚克难。可以说,抓好了机关干部的事业心责任感,就是抓好了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就是抓住了机关作风建设的关键,就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最后,强化责任心是践行宗旨的根本,是服务中心,推进发展的必然要求。责任心是一个干部对党和人民事业的态度问题,是当干部的基本素质,说到底是宗旨观念和价值取向问题。作为一名机关干部,只有具备“为官一日,尽责一天;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责任意识,才能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质量,改进为人民服务的方法,真正落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近年我国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频频发生,往往与一些干部尤其是机关干部责任缺失直接相关。去年山西“襄汾溃坝”事故、贵州“瓮安事件”的发生都是由于当地干部责任意识不强、工作措施不到位,在位不作为、不敢为,最终酿成大祸,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甚至影响社会政治大局的稳定和谐。事实证明,只要广大机关干部紧记“与民同其乐者,人必忧其忧;与民同其安者,人必拯其危”的古训,时刻把百姓的需求放在心上,把发展地方经济、维护一方稳定、维护民利作为最大的政治、最好的政绩和最大的责任,才能说真正坚持了三个“有利于”标准,全面贯彻落实了科学发展观。总之,增强干部责任意识,树立全面责任观,不仅是人民的呼声、时代的潮流,更是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服务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我们的每一分钱都来自人民,必须对人民负责。一个人犯错误、受处分,是一个人的损失;而一个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工作不负责任,则可能导致千千万万人受难遭殃。”既是对一些干部缺乏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等提出了严肃批评,也是对广大干部的谆谆教导和殷切期望。鉴于此,我认为,新时期机关干部必须牢牢树立五种观念,才能最大限度的减少工作的失误,减少群众的损失,加快经济发展,密切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一要树立立场鲜明的政治责任观。对政治负责是对机关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起码要求。机关干部尤其是党员干部在政治和原则问题上,必须旗帜鲜明,毫不含糊,做到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始终坚持不渝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要决定,始终保持个人言行不偏离政治轨道,真正让党放心,让中央放心。在当前,全国上下一致应对金融危机抓发展之际,机关党员干部更要牢固树立政治责任意识,把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为己任,以科学发展观精神为指导,加快改革创新,依法建立和完善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工作效率和办事质量。同时,又要敢于承担风险,不患得患失,不推卸责任,不拖泥带水,认真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承担起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安定一方、和谐一方的责任。二要树立勇于担当的岗位责任观。作为一个机关干部无论在哪个岗位上,都要尽职尽责,把自己担负的职责做到极至。一个人的水平能力会有差异,但不管能力大小、水平高低,都必须尽心、尽力、尽能、尽责,力争在自己的能力和水平范围内,把事情做得最好,要胸中有目标,行为有力度,任何时候都不亏心、不自愧。当前在机关干部队伍中,特别是领导干部中,确有少数“安心不尽心,在岗不履职”的现象:有的习惯于当“太平官”、“清闲官”,“推一推动一动,不推不动”,不作为、慢作为甚至乱作为;有的热衷于当“平庸官”,怕担风险,不思进取,贻误战机;有的是似干非干的“混混干部”,遇到大事、难事要么绕道走,要么推诿塞责,回避矛盾。这些人人数虽少,但危害巨大,因此要坚持好组织选、群众评、舆论督三位一体机制,把好选拔关,健全评议关、完善监督关,真正从体制机制上下手,不让老实干事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从而营造风清气正的做事环境,真正使广大机关干部自觉弘扬“苟利国家生死以”的担当精神,真正做到“仰不负党,俯不愧民”。三要树立胸怀群众的社会责任观。机关干部不仅要对本职工作负责、对所在单位负责,更要对全社会负责,对广大人民群众负责,这是社会多元化、一体化对新时期干部的必然要求。在当前,改善民生是最大的政治、最大的政绩、也是最大的责任。各级机关干部不管在什么地方、什么岗位任职,都必须把落实党的惠民政策作为大事来抓,把改善民生作为实事来办、把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为案件来查。只有这样,才能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上,放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现实问题上,放在多做利长远、打基础的事情上,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四要树立和谐融洽的家庭责任观。干部的责任心表现,不仅表现在官场上,表现在工作和社会活动中,也表现在家庭生活中。现在有些机关干部随着职务升迁,不能正确处理事业与家庭的关系。有的缺失对家庭成员的管教,借用自己的职权胡作非为,聚敛钱财,最后导致自身身败名裂,身陷囹圄;有的道德观念伦丧,对家庭不负责任,对配偶不忠诚,追求奢侈糜烂的生活,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找“三陪”、“包二奶”乃至嫖娼宿妓,不仅严重损坏了党和政府形象、侵害了人民群众利益,而且制约和阻碍了我们事业的发展。针对这些现象,习近平副主席曾郑重地在全国组织部长会议上把“家庭美德标准”纳入干部道德考察范围,强调干部要努力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这是很有新意和深意的。因此,各级机关干部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家庭永远是自己的“大后方”,没有家庭的支持,就没有个人事业的成功。对事业负责与对家庭负责、对人民负责与对亲人负责同等重要。五要树立法大于权的法纪责任观。法治社会和法治国家首先要求干部必须承担法纪责任,因此广大机关干部要清醒认识到职务和地位不是法纪的“壁垒”,任何超越和凌驾于法纪之上的行为,都毫无例外的会给自己酿成苦果。鉴于此,一定要从作风抓起,从小事抓起,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严格以“德、能、勤、绩、廉”的标准要求自己,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自觉自愿加强对“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的自律和接受组织监督,在自己的岗位上,常怀敬畏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修为政之德,树立严肃的生活态度,摒弃形形色色的特权思想,以高尚的追求对待事业和生活,在自己从政道路上留下扎实而光彩的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