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工程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工程名称:工程建设单位:日期:2011年11月28日道路工程项目执行情况报告一、概况(一)建设依据及项目实施办法江滨南路国道205线泉三高速公路南出口至城关大桥路段道路路改造工程依据福建省公路管理局《关于下达2009年度国省道路面改建计划的通知》(闽路计[2009]8号)和福建省交通厅《普通公路路面养护改造工程管理办法》(闽交建[2006]53号)进行建设。江滨南路国道205线泉三高速公路南出口至城关大桥路段道路路改造工程项目采取城投公司与市公路局分工协作、共同建设的办法实施,并签订了项目建设合同。根据合同,城投公司负责征地拆迁及资金的筹措等工作,市公路局具体组织道路改造工程施工和管理。(二)建设规模及主要技术指标江滨南路位于三明市三元区南部,本次施工段南起城关大桥下,南接205国道和泉三南高速公路连接线出口,施工全长约2.08公里,属城市二级主干道,主要技术指标如下:1、设计等级:城市Ⅱ主干道2、计算行车速度:40km/h3、主要工程数量:沥青混凝土路面7.23万m2/2.08km4、路面等级及宽度:机动车道采用高等级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设计使用年限期15年,路面红线宽度为33米,路面结构及宽度如下图所示:说明:1、福州大学土木建筑设计院车行道路面结构设计图用于K0+000---K0+560、K1+547.957---K2+128.9775地段。2、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车行道路面结构设计图用于K0+560---K1+547.957地段。(三)工程进度本工程于2009年12月5日开工,原定工期三个月,因受设计图纸总体变更的影响(台江接线处平交变更为下穿)及征地拆迁的影响,该项目于2011年2月完工。(四)主要参建单位建设单位:三明市公路局设计单位:福州大学土木建筑设计研究院、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施工单位:三明昌盛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福建闽华洋监理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二、建设管理情况本工程办理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的审核、施工、监理的招投标、工程施工许可证、质量安全监督等相关手续。(一)前期工作1.设计单位招标:江滨南路国道205线泉三高速公路南出口至城关大桥路段道路路改造工程设计采用邀请招标,择优选择设计单位。招标由三明市政工程管理处委托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本工程设计招标代理,参加投标单位的有福州大学土木建筑设计研究院、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省九龙建设集团设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本次招标文件的规定,最后确定福州大学土木建筑设计研究院为中标单位。2.施工单位招标:江滨南路国道205线泉三高速公路南出口至城关大桥路段道路路改造工程依据三明市人民政府有关会议精神按照三明市公路局养护改造工程时行招标,根据福建省交通厅关于《普通公路路面养护改造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进行招标。本次招标由三明市公路局进行招标,邀请三明市公路局下属单位且具有公路养护资质二类乙级或公路二级及以上的企业参加投标,参加投标单位的有三明昌盛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三明盛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三明永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永安燕鑫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三明恒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沙县兴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本次招标文件的规定,最后确定三明昌盛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开标过程由三明市交通局监察室和三明市公路局纪委全过程监督。3.监理单位招标:江滨南路国道205线泉三高速公路南出口至城关大桥路段道路路改造工程监理招标采用邀请招标,。招标由三明市政工程管理处委托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本工程监理招标代理,参加投标单位的有福建闽华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广州万安监理工程有限公司、福州闽教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本次招标文件的规定,最后确定福建闽华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二)项目管理1.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能江滨南路国道205线泉三高速公路南出口至城关大桥路段道路路改造工程项目采取城投公司与市公路局分工协作、共同建设的办法实施,并签订了项目建设合同。根据合同,城投公司负责征地拆迁及资金的筹措等工作,市公路局具体组织道路改造工程施工和管理。、三明市公路局李昌瑞同志为该建设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管理工作,黄启林为该目的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技术的管理工作。三明市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派端木辉为城投业主代表,全面负责拆迁及相关的协调工作。2.质量控制措施与效果①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提高质量意识,明确质量控制程序。在项目开工前,市公路局根据交通部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和省交通厅有关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制订了相关的质量管理制度。把质量控制作为工程管理永恒的主题,把质量管理做为改建工程的重中之重,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严格按照交通部和省公路局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办法,对改建工程进行严格管理。项目管理处以专文形式层层明确了工程质量责任人,建立了严格的“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三级质量管理体系,为了提高全体参建人员质量意识,多次组织施工单位、监理人员认真学习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及相应施工规范,使每一位工程建设者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为提高工程整体质量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②加强质量工序抽检,增加试验检测频率,消灭工程质量隐患。市公路局及项目部定期召开项目管理会议,不定期召开工地现场专题会议,及时处理工程中存在的技术难题,解决环境问题,通报施工质量及工程进度,严格按合同要求的工期进行奖罚,确定阶段性目标任务,逐一分解落实。③开工伊始,首先加大对到场人员、设备的检查力度,要求施工单位加大资源投入,设备投入到位,只有保证一定数量设备才能确保工程任务的落实,尤其是技术管理人员要求素质高、技术能力强;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自检质量保证体系,监督检查体系的正常运行。④加强工程项目的程序管理,确保工程实施质量。要求各施工单位、驻地办严格履行合同承诺,认真执行合同文件,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对于施工中涉及设计不完善和错漏现象,业主、驻地监理办都能按工程变更程序要求认真执行。通过严格的质量控制,江滨南路(台江段)道路改造工程全线完工,总体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3.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安全是工程建设正常进行的前提条件,没有安全就没有生产。为了确保江滨南路(台江段)路面改造工程健康、顺利进行,业主与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与施工劳务队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合同》,规范了安全生产的合同管理,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各施工单位在进场初期,都对各自的劳务人员进行了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并在施工中不定期地开展对施工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增强了其安全意识,提高了参建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同时,各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各个路口、弯道、单行道等路段都设置了安全标志、标示牌,并配备了专人指挥、疏导交通,这些措施的实施,有效地预防了安全事故的发生,自开工至今,施工过程中未发生过一起安全事故,确保了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4.进度管理。为使开工初期施工单位能在短期内走向正轨,根据合同文件要求,同监理工程师一起,组织检查主要人员、机械设备进场情况及施工组织设计的落实情况。针对查出的问题,限期改正,使机械设备和工作人员基本达到投标书要求,工程很快进入正轨。根据工程总体计划,下达年度计划,各合同段按工期要求和下达的年度计划,做出月施工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批执行。为保证各施工单位在合同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克服了行车干扰大,季节不利,资金到位率低,工期紧等困难,自我加压,日夜奋战。市公路局领导不定期突击检查项目的落实情况,经常抽调人员进行质量抽检工作,特别抽检夜间施工中的工程质量。在施工中加大工程进度计划管理,最终保证了主体工程按期竣工。5.工程变更业主、驻地监理办制订了严格的变更程序。先由施工单位提出变更申请,再由监理单位和设计代表签认,最后由业主审查签认、审批。在变更审批过程中,对不合理的变更,我们坚决不予上报。由于对工程变更把关严格,有效控制了预算,杜绝了不合理、超规模、超投资现象的发生,有效地防止了国家建设资金的流失。本工程为路面改造工程,项目相对较为简单,路面施工除部份地段因受房屋拆迁限制无法施工(如台江口路段),数量与图纸出现了少量的增减外,路面结构层均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无变更发生。6.工程造价控制为了严格控制投资,公路局制订了严格的工程计量支付和变更费用控制程序,建立了施工单位工程计量支付和变更费用台帐。工程伊始,就要求承包人和监理对合同段的工程设计数量进行认真统计复核,并报批;复核后确认的数量在未产生设计变更时即作为工程结算的最终数量,施工过程中不得再做变化。在计量支付时,要求各承包人应附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计量凭证和试验质检资料。未附相关试验质检资料的不予计量支付;试验质检资料不合格者,不予计量支付。坚持尊重设计,变更设计严格按照审批程序,逐级把关,严加控制。工程管理过程中,为了减少工程投资,节省每一笔费用,对工程资金进行了严格的控制。一是认真细致地对待每次支付,严格审核,做到了每支付一项费用,原始资料齐全真实,有根有据。二是严格管理变更设计,防止产生漏洞,实行了施工单位、监理、业主联合现场办公,大小变更,业主必须深入现场一杆插到底,制定变更方案,核定工程数量,审批上再严格把关,变更工程完成后,三方再到现场具体量验。三是精打细算,坚持建设标准不降低。四是为了保证到位资金全部用于此项目,防止施工单位资金调用于其它工程,规定施工单位为本工程项目建立一专用的银行帐户,大额资金及材料款的拨付受业主的直接监督,以保证业主提供的资金能专款专用。在资金结算和拨付及时方面,业主尽了最大努力,保证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江滨南路(台江段)道路改造工程至目前为止完成工作量1.03亿元,而目前该项目实际落实资金7000万元,资金缺口较大。7.廉政建设(包括措施建设和执行,有无人员违法、违纪,以及因不廉政被处分或被起诉)。廉政工作是工程建设的重要保证。在江滨路南路(台江段)道路改造工程管理中,我们建立健全工程廉政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推行“双合同”管理,始终坚持工程建设与廉整建设两手抓,把守合同、重信誉,全面落实施工、廉政合同条款,建立“质量责任卡”,严格计量支付,严格变更程序,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作为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效益的经常性工作来抓,并在全体管理人员中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工作,增强了全体参建人员的廉政意识,规范了从业行为,有效地预防了腐败现象的发生。(一)、建立健全工程廉政管理制度,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力度。在廉政建设方面,我们抓好了三项工作,有效预防了工作人员利用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一是建立廉政管理制度。在工程建设中,制度管理具有根本性和长效性。2009年11月中旬,项目办工作人员全部到位,展开了驻地建设等前期准备工作。我们对工程廉政制度建设予以高度重视,先后制定了建设单位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廉政责任制,监理单位法人代表、项目总监廉政责任制,施工单位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廉政责任制等六项廉政管理制度,并将各项制度装框分发给各施工、监理单位,实现了工程廉政的制度化管理。二是开展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强化廉洁奉公意识。(二)、订立合同,严格履约,规范了工程合同管理。在工程管理中,我们积极推行“双合同”管理,与施工、监理单位分别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和《廉政合同》。我们还督促施工单位与各自的施工劳务队签订了《砂石料供货》、《机械租赁》、《劳务合作》三大协议,并督促施工单位与水泥、钢材等供应厂家签订了水泥、钢材供应合同,规范了工程廉政建设的合同管理。同时,项目办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合同条款规定投入管理力量及机械设备,确保在合同工期内完成工程任务,质量达到合同要求。业主也严格履行合同条款,按合同规定作好计量支付及组织协调工作。在施工管理中,领导干部率先垂范,自警自律,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从招投标到施工管理的质量检查验收、资金拨付、工程变更等工程管理的各个环节中,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一般工作人员都始终严格遵守中纪委、交通部、省纪委、交通厅及公路局有关工程建设的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