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不可以补过谢谢主席,大家好。在听完对方辩友的立论,我方发现对方辩友一直在陈述一个观点,知错就要改。那么对方辩友,我方对知错就改这一观点完全承认,但是回到我们今天的辩题是功可不可以补过。功过和对错是一样的吗?举个简单的例子,对方辩友今天我出门被打劫了,打劫我的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把财务归还给我这叫做知错就改。但是如果他打劫了我之后又去扶了路边的老奶奶过马路,您方认为他能用这过马路之功弥补这打劫之过吗?长期以来,习惯让我们在对历史人物或历史事件评价的时候,将功与过放在同一坐标轴上相加减。但是,今天请让我们放弃这些思想的枷锁教条的束缚,静下心来思考功与过是否能够相抵。开宗明义,功即是超越平凡的成就,如功绩,功勋。而过则是指违反大多数人道德条件约束的一种行为。而今天我方对功能不能补过的标准是功所带来的满足是否能完全弥补过所带来的伤害。我方观点如下:首先,第一,但从功过的性质来看,功过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物质,他们的评判并没有统一度量,完全是凭借个人的主观臆断,所以我方认为他们是不能在某一特定时期进行简单的加法运算的,无论是功大于过还是过大于公都是后人强加的评述。我们为何还要用两个值得怀疑的数据加减得出另一个值得怀疑的数据呢?(权臣鳌拜作为康熙早年四大首辅之一,对清王朝的开国做出了莫大的贡献,但后期他利欲熏心,最后做出了逼宫的谋逆之举,这开国之功,谋逆之过,如果也能简单相加,那这历史上浓墨重彩的一笔又何去何从,这大功大过之人岂不变的平淡无奇)第二,从功过的后果来看。某人或某事的过失严重造成第三方心理和生理的伤害,而这些伤害并不是简单的功劳可以弥补的。请问对方辩友,如果有一天您的女朋友背叛了您之后又想回到了您的身边,那么你们的关系真的会恢复如初吗?难道您不会“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吗?那么此时这背叛之过又该用什么样的功劳来弥补呢?其次,我方重申我方辩题,功不能补过。如果功能补过,杀人犯救人时就可以将功补过;德国总统的惊天一跪就可以弥补德国二战时累累罪行;那么这些过带来的悲剧会在我们的生命中不停的上演,因为只要有功在此时站出来弥补他,那么万事皆休,一切就又可重归于平静。但是请对方辩友和在座的各位评委们站在受害者的一方想想,一切真的又可以归于原点吗?奥斯维辛的警钟还在长鸣啊。如果不能,那么功能补过的价值观将给我们的社会带来什么?是不是给犯罪分子找了一个开脱的理由,对方辩友请扪心自问这样的价值观真的适合在社会上存在吗?最后,当我们说将功折罪,戴罪立功时有多少是我们心里真的认可这样的行为,又有多少有是走投无路下的无奈之举呢?综上所述,我方坚持我方观点功不可以补过。1.第一点价值观2.驳:补和改功的范围,有过怎么办法律:一命不能抵一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