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地面等质量问题维修及补偿协议甲方:乙方:抚州康达工程有限公司黎川学府名门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和学府名门6幢2单元101室业主(以下简称乙方)就学府名门6幢2单元101室房屋地面裂缝等维修问题达成如下协议:因甲方建造的商品房在保修期内出现房屋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对销售给乙方的房屋学府名门6幢2单元101室进行维修并给予乙方适当的赔偿和补偿。1.维修时间:2016年4月10日起到2016年4月30日止(保证地面最迟2016年5月5日前风干)2.维修地点:学府名门6幢2单元101室3.负责维修单位:(以下简称施工方)4.维修方案须乙方确认,并上报黎川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5.查找地面开裂原因,地面开裂由施工方负责维修,维修期间乙方与甲方定期派人到现场予以监督。6.由于房屋质量问题给乙方带来的损失,甲方给予乙方以下赔偿和补偿:1)甲方因施工方施工存在质量问题导致乙方延误正常装修时间给乙方生活造成众多不便,由甲方支付乙方每月房租1500元/月×4.16月=6255元2)甲方在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和维修期间导致乙方无法正常工作,支付乙方误工补助,计算公式:乙方日工资200元/天×126天=25200元3)由于甲方房屋质量问题,尤其是地面大裂缝给乙方带来的损失和压力由甲方支付人民币30000元予以补偿。4)由于甲方房屋地面裂缝问题造成装修材料的损失和因地面裂缝问题需多要装修材料5000元。5)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按合同出卖人要求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伍的违约金:234400元×0.05%×126天=14767.2元6)赔偿和补偿合计:人民币81222.2元(人民币捌万壹仟贰佰贰拾贰元贰角整)7.房屋保修期修改,该房屋的保修期原本是按照房屋交接书确认日期计算,现在要求甲方按照维修后的日期给予重新计算。8.维修后的房屋质量的验收和审核,需要有相应质量监督部门重新进行验收和审核。9.维修期间所产生的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监督施工方予以负担。10.如此次维修未达到预期修复效果,再次出现墙面硬度不达标、开裂(包括地面的渗水)等问题,甲方必须无条件承担再次维修责任。甲方对由此给乙方生活带来的损失和不便,予以赔偿和补偿,并对有可能给其他住户造成的损失,一并承担全部责任。11.如若维修时间超过约定日期,甲方承担乙方房租费用每月1500元人民币,并按每日总房价万分之五的标准予以赔偿。若维修时间过长,超过2016年5月5日,乙方仍无法进行正常装修,影响乙方生活和工作,由此带来的损失由甲方全部予以赔偿。12.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13.本协议附有一份附件(维修方案)。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施工方一份,报黎川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一份,物业公司留存一份。甲方(签章):乙方(签字):施工方(签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