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核备(定)工作规定根据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的规定,为规范我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施工质量的核备与核定工作,特制订以下规定:一、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及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核备(一)项目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对重要隐蔽(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核备工作主要是:检查项目法人是否按规定及时组织检验与评定工作,重要隐蔽(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等级签证表是否按规定填写,填写是否规范,被查资料(包括影像资料)是否齐全等。(二)监督机构认为有必要对某些重要隐蔽单元工程或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的联检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时,应提前告知项目法人或在监督工作计划中明列,项目法人在组织这些单元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工作时,应提前24小时以上通知监督机构。二、分部工程质量核备或核定(一)分部工程质量核备。监督机构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等级核备工作主要是:检查验收工作的合规性和验收资料的完整性,单元工程、分部工程施工质量等级评定是否正确、遗留问题及质量缺陷备案的处理等。(二)分部工程质量等级核定。对于大型水利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的分部工程验收质量结论的核定,监督机构应派代表列席验收会议,了解工程建设过程,掌握工程建设质量基本情况。监督机构核定工作主要以审查验收工作的合规性和验收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为主,认真审核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资料特别是重要隐蔽(关键部位)单元工程验收评定资料、原材料及中间产品质量检验等资料。-2-三、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结论核定对于枢纽工程中水工建筑外观质量标准,项目法人应在主体工程开工初期报监督机构确认;《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附录A未列的外观质量项目,项目法人应组织有关单位研究确定后报监督机构核备。外观质量等级核定工作主要是现场检查工程外观形象,核查外观检测数据的代表性及评定工作的合规性。监督机构应派员列席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工作,核查工程外观质量情况,才能对外观质量评定结果进行核定。四、单位工程质量等级核定监督机构在核定单位工程质量等级前应派代表列席单位工程验收会议,了解单位工程建设情况,对工程质量评定工作进行监督。单位工程质量等级核定的主要工作是审查单位工程验收质量评定表、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资料核查表要求提供的资料、外观质量评定等资料,根据审查结果核定单位工程质量等级。五、工程项目质量等级核定监督机构应派员列席项目法人组织的竣工验收自查工作会议。工程项目质量等级核定工作主要是核查验收资料是否齐全、尾工及质量缺陷是否已经处理、单位工程质量核定结果及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和竣工验收前抽检结果,根据核查结果对工程项目质量等级进行综合评价。六、工程质量核备(定)时限和办法(一)项目法人应每月10日前将上月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验收资料汇总报监督机构核备。(二)项目法人应在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验收通过之日后10-3-个工作日内将验收资料报监督机构核备(定)。(三)监督机构应在收到核备(定)资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核备(定)意见书面反馈项目法人,同时将质量核备(定)报送的相关资料退还项目法人。(四)对符合规定满足核备(定)要求的,予以核备(定)。核备意见为:验收工作符合规定,资料完整(或基本完整),同意核备。核定意见为:验收工作符合规定,资料完整(或基本完整),核定质量等级为:合格或优良。(五)对不满足核备(定)要求的,不予核备(定),退回核备(定)资料并列出需要补正的内容;若经审查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等级的,应提出处理意见,项目法人应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并在处理工作完成后重新组织验收和报核。七、质量等级核定原则对于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等级核定,监督机构在建设有关单位自评基础上核定,一般不能拔高核定结论;对于降低工程质量等级的,应有充分依据说明。对于工程项目质量等级核定,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规定,监督机构只出具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的核定意见。八、质量等级意见异议处理当监督机构对各阶段验收质量结论有异议时,项目法人应组织参加验收单位进一步研究,并将研究意见报监督机构。当双方对重新报送的各阶段工程验收质量结论仍然有分歧意见时,应报上一级监督机构协调解决。-4-表1重要隐蔽(关键部位)单元工程施工质量等级核备表桂水质重要隐蔽(关键部位)核备号工程名称项目法人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单位工程名称分部工程名称单元工程名称单元工程编号工程类别□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关键部位单元工程序号核备资料名称份数1重要隐蔽(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签证表及备查资料_____份2单元工程(工序)三检表_____份项目法人应按表内清单提供资料原件,并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负责。项目法人质量负责人:(签字)项目法人:(盖章)年月日核备意见:□同意□不同意核备。不同意核备理由:核备人:监督机构(盖章):年月日填表说明:1、重要隐蔽(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由项目法人每个月汇总一次报送项目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2、该表填写一式两份,项目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存一份,返还项目法人一份。该表格由项目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核备后统一编号。-5-表2分部工程验收质量结论核备(定)报送表桂水质分部核备(定)号工程名称项目法人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单位工程名称分部工程名称验收日期序号核备(定)资料名称份数1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_____份2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_____份3分部工程质量检测资料_____份4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资料_____份5质量缺陷备案表_____份6质量事故资料_____份7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份项目法人应按表内清单提供资料原件,并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负责。项目法人技术负责人:(签字)项目法人:(盖章)年月日受理人:监督机构(盖章):受理时间:年月日填表说明:1、该表由项目法人在分部工程验收结束10个工作日内报送项目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2、该表填写一式两份,项目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存一份,返还项目法人一份。3、该表格由项目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统一编号。-6-表3单位工程验收质量结论核定报送表桂水质单位核定号工程名称项目法人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单位工程名称验收日期序号资料目录份数1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_____份2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_____份3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资料核查表及附件_____份4单位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表_____份5质量缺陷备案资料_____份6质量事故处理情况资料_____份7分部工程遗留问题已处理情况及验收情况_____份8其他_____份项目法人应按表内清单提供资料原件,并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负责。项目法人技术负责人:(签字)项目法人:(盖章)年月日受理人:监督机构(盖章):受理时间:年月日填表说明:1、该表由项目法人在单位工程验收结束10个工作日内报送项目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2、该表填写一式两份,项目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存一份,返还项目法人一份。3、该表格由项目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统一编号。-7-表4工程项目质量结论核定报送表桂水质项目核定号工程名称项目法人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项目名称验收日期序号资料目录份数1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和计划下达文件_____份2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评定表_____份3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观测资料及分析结果_____份4竣工图_____份5质量缺陷备案资料_____份6质量事故处理情况资料_____份7工程遗留问题已处理情况及验收情况_____份8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_____份9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报告_____份10工程设计工作报告_____份11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报告_____份12施工单位质量检测资料_____份13工程竣工验收前质量抽检报告_____份14其他_____份项目法人应按表内清单提供资料原件,并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负责。项目法人技术负责人:(签字)项目法人:(盖章)年月日受理人:监督机构(盖章):受理时间:年月日填表说明:1、该表由项目法人在工程完工验收结束10个工作日内报送项目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2、该表填写一式两份,项目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存一份,返还项目法人一份。3、该表格由项目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统一编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