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通信服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培训财务部会计税务处2012年11月21.1基本原理目录1、“营改增”背景介绍1.2税制改革意义3、“营改增”对中国通服的影响与举措1.3改革历程4、“营改增”下一步工作及和注意事项2、“营改增”前期准备工作回顾31.1为何“营改增”?从税制完善性的角度看,增值税和营业税并行,破坏了增值税的抵扣链条,影响了增值税作用的发挥。从产业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的角度来看,将我国大部分第三产业排除在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之外,对服务业的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从税收征管的角度看,两套税制并行造成了税收征管实践中的一些困境,如,商品和服务的区别愈益模糊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发展转型的一项重大改革,也是结构性减税的重要内容。实施结构性减税要结合深化税制改革形成长期制度安排。国家“十二五”规划确定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全面改革资源税,开征环境保护税等税制改革措施,将更加凸显减税政策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激励、引导作用。改革必要性改革意义41.2增值税改革历程内容•将增值税制度全面引入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领域,增值税由此成为第一大税种•以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为契机,将设备类固定资产纳入可抵扣范围•2010年1月,增值税立法列入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重点立法项目1994年结果•固定资产不得抵扣,对投资仍然重复征税•增值税与营业税并存,对服务业内部的专业化分工造成了重复征税;各产业之间深化分工协作存在税制安排上的障碍•部分消除投资重复纳税,在推动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有力推动营业税改增值税2009年2010年51.3营改增扩围进程第一阶段•部分行业•部分地区•部分行业•全国范围•所有行业•全国范围第二阶段第三阶段营改增扩围路线2012年1月2012年8月近期上海地区对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始试点,试点情况达到预期效果。集团公司与财税部门沟通情况:将于2013年4月1日或7月1日在全国开展邮电通信业全行业试点适用税率预计为11%,可分业务适用不同税率。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相应调减营业税等税收。”2011年11月2011年3月国务院批准营改增试点方案(总纲)。根据该方案,邮电通信业纳入试点范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针对上海试点印发了一个办法和两个规定。试点地区扩大:9月1日:北京10月1日:江苏、安徽11月1日:福建、广东12月1日:天津、浙江、湖北《试点方案》“规范税制、合理负担”的原则:根据财政承受能力和不同行业发展特点,合理设置税制要素,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基本消除重复征税。61.4营改增试点信息增值税扩围不等于减税,结构性减税是就宏观税负而言的。财税[2011]110号文明确了营改增的目标为:“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基本消除重复征税。”具体到企业,结构性减税实际上是有增有减。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简称中物联)对上海65家物流企业进行调查,结果显示物流企业特别是运输型物流企业普遍反映“税负大幅增加”。据调查结果显示,2008年至2010年三年年均营业税实际负担率为1.3%,其中货物运输业务负担率平均为1.88%.在实行“营改增”试点后,货物运输企业实际增值税负担率增加到4.2%。上海市共有13.5万户企业经确认后纳入试点范围,其中小规模纳税人9万户,一般纳税人4.5万户。一般纳税人申报缴纳应税服务增值税累计为77.3亿元,其中近1.5万户企业税负有所上升。物流行业税负明显增加上海试点信息结构性减税是就宏观税负而言7目录1、“营改增”背景介绍3、“营改增”对中国通服的影响4、“营改增”下一步工作及注意事项2、“营改增”前期准备工作回顾8调研•2011年,聘请北京华政税务师事务所进行前期调研,根据2010年数据测算营改增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2012年6月,联合上海、江苏、广东、中通建等省级公司、聘请众环海华税务师事务所共同开展营改增专题调研,模拟测算2011年数据营改增后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跟踪交流•2012年5月始,持续跟踪集团公司营改增工作政策信息及对公司的影响•2012年8月,编制第一期营改增专集税法简报,重点解读相关税务政策、运营商动态和公司跟进措施•2012年9月,编制第二期营改增专集税法简报,以上海设计公司营改增试点工作开展经验介绍、测算业绩影响、提出管理举措培训•2012年7至9月,中国通服各级公司税务人员参加集团公司四期“营改增”培训布置汇报•2012年7月,向集团公司汇报中国通信服务“营改增”工作情况及政策诉求•2012年9月,组织试点省级公司开展营改增业绩测算工作,及时掌握营改增对企业收入、税负等经营业绩的影响•2012年9月,组织编制《关于做好营改增试点前各项工作的通知》政策文件,征询试点省级公司、业务管理部门意见和建议2前期主要工作9目录1、“营改增”背景介绍3、“营改增”对中国通服的影响4、“营改增”下一步工作及注意事项3.1税改政策及涉及中国通服业务3.22011至2013年数据模拟分析及测算3.3对中国通服的影响及应对2、“营改增”前期准备工作回顾103.1.1税改政策:交通运输业增值税征税范围行业大类服务类型征税范围适用税率交通运输业使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陆路运输服务通过陆路(地上或者地下)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包括公路运输、缆车运输、索道运输及其他陆路运输。【暂不包括铁路运输】11%水路运输服务通过江、河、湖、川等天然、人工水道或者海洋航道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航空运输服务通过空中航线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管道运输服务通过管道设施输送气体、液体、固体物质的运输业务活动。2011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营改增行业与中国通信服务业务对标113.1.1税改政策:部分现代服务业增值税征税范围行业大类服务类型征税范围适用税率部分现代服务业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研发和技术服务研发服务、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6%信息技术服务利用计算机、通信网络等技术对信息进行生产、收集、处理、加工、存储、运输、检索和利用,并提供信息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和业务流程管理服务。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物流辅助服务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代理报关服务、仓储服务和装卸搬运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包括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咨询服务,是指提供和策划财务、税收、法律、内部管理、业务运作和流程管理等信息或者建议的业务活动。【不包括劳务派遣】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包括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17%营改增行业与中国通信服务业务对标123.1.2中国通服营改增涉及业务行业类别服务类型中国通服对标业务明细适用税率原税种原税率一类二类三类交通运输业陆路运输服务BPO渠道服务物流-运输(配送)11%交通运输业-营业税3%部分现代服务业研发和技术服务TIS工程设计规划服务、咨询服务(技术项目类)6%服务业-营业税5%工程监理项目管理服务中的可行性研究、造价咨询6%信息技术服务ACOIT应用系统开发、信息系统集成(不含设备销售)及维护支撑服务6%邮电通信业、服务业-营业税3%或5%互联网业务平台软件开发;ICP内容提供(电子商务认证)6%语音增值呼叫中心6%文化创意服务TIS工程设计设计服务6%服务业-营业税5%ACO其他广告策划、宣传;会展服务6%物流辅助服务BPO渠道服务物流服务--仓储、装卸;运输代理、代理报关6%交通运输业、服务业-营业税3%或5%鉴证咨询服务TIS工程设计咨询服务(运营咨询)6%服务业-营业税5%ACO互联网增值运营支撑(业务运营外包)6%其他培训、检测6%有形动产租赁服务BPO设施管理设备、车辆等动产租赁17%133.1.3各省开展营改增试点时间2012.1.12012.9.12012.10.12012.11.12012.12.1上海江苏、安徽浙江、湖北、天津北京福建、广东2012年7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等8个省(直辖市)及宁波、厦门、深圳3个计划单列市。10月21日,李克强主持召开扩大“营改增”试点工作座谈会,强调有序扩大试点范围,适时将邮电通信、铁路运输、建筑安装等行业纳入改革试点,根据国家和地方财力可能,逐步将营改增扩大到全国。纳入试点公司明细143.2.12011年模拟数据分析(1)涉及税改行业的业务收入分类,以2011年数据为基础:单位:亿元行业类型收入类型不含税总收入占总收入比例涉及税改交通运输业•物流服务--交通运输1.380.3%现代服务业•工程设计52.659.8%•IT应用--系统开发、系统集成、IT系统维护支撑31.165.8%•渠道服务-采购代理1.800.3%•物流服务--仓储7.881.5%•广告策划1.430.3%•互联网服务--业务平台软件开发、ICP内容提供、ISP服务提供4.560.9%•语音增值服务7.571.4%小计107.0320.0%邮电通信业•网络维护服务53.4210.0%•渠道服务--代营业务14.632.7%•互联网服务--增值运营支撑0.910.2%小计68.9612.9%建筑安装业•工程施工184.1034.4%已实施增值税业务•贸易114.8921.5%•工业制造8.581.6%尚未实施增值税•工程监理17.213.2%•设施管理26.665.0%•其他-集中服务等6.251.2%合计535.07100%15可抵扣成本分类:经营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固定资产不可抵90%不可抵90%不可抵82%不可抵32%可抵10%可抵9%可抵18%可抵68%可抵扣成本不可抵扣成本成本项目比例车辆修理费5%人工成本办公修理费5%劳务外包低值易耗品70%折旧摊销设备租赁费30%无法取得专用发票的修理费水电费50%农村基站水电等业务用品费10%材料费50%分包费10%资本性支出:车辆、仪表等50%行业可抵扣比例不可抵扣比例邮电通信业6.13%93.87%交通运输业1.33%98.67%现代服务业8.24%91.76%建筑安装业13.04%86.96%可抵扣占成本费用比例3.2.2模拟可抵扣成本163.2.32011年模拟税负测算税金上升,收入下降,利润下滑•备注:“建筑安装业”暂按照11%的税率测算,测算结果为收入减少13亿元,税负增加12亿元单位:万元原收入*营改增后收入*减少原营业税税金增值税税金增加交通运输业11%13,75612,776(980)425843418现代服务业6%1,050,8171,030,348(20,469)41,35254,72013,368(2,931)(2,931)小计1,064,5731,043,124(21,449)41,77752,63110,85511%679,254633,904(45,350)24,37966,48042,1016%679,254663,805(15,449)24,37936,57912,200(1,863)(1,863)11%679,254633,904(45,350)24,37964,61740,2386%679,254663,805(15,449)24,37934,71610,3371,743,8271,677,028(66,800)66,156117,24951,0931,737,2141,706,929(30,285)66,15687,34821,191小计合计(邮电业11%)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