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途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1766网店服务协议甲方信息:乙方方信息:开店企业或组织名称网商编号企业住所或组织地址传真号码信函邮寄地址邮政编码企业法人代表或组织负责人Email地址联系电话经办人Email地址联系电话备注说明企业名称北京中途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网站域名企业帐户银行帐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万柳支行开户帐号:110060871018002070369网银帐户支付宝帐号:pay@51766.com企业法人代表倪学军Email地址webmaster@51766.com联系电话010-51651766经办人刘威Email地址sgnxliuwei@163.com联系电话010-68405085北京中途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网店注册信息网店编号:业务负责人手机号码Email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支付宝帐号51766合作相关费用费用项目业务类别网店名称、帐号分机号码起步费用绑定业务号码电话转呼费出境业务220元起/次国内业务10元起/次网店短信服务接收人手机号码短信服务0.1元/条网上订单费用10元/单代收电话资费0.4元/60秒网上交易费免费网店注册费1200首次预存费1000元费用合计2200元备注备注:开店送平板。甲方网店注册费及预存服务费付款方式及注意事项:一甲方通过银行汇款方式直接汇至乙方的银行帐户。二甲方通过网银汇款方式直接汇至乙方的网银帐户。三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费用后,由总部开具发票并按甲方信函邮寄地址寄送至甲方网店店长。甲方费用对账单一所有网店服务计费项目产生的服务费,计费周期为一个自然月。每月5日发布上月账单。二对账单以邮件方式送达甲方负责人及网店店长,甲方可以随时登录51766网店查看乙方已经发布的甲方费用对账单三甲方收到对账单后若有疑问应及时与乙方联系。其它约定其他商业推广或技术服务及费用:由协议方另行签署相关合同。第一部分网店服务及费用“网店服务”:指乙方基于网店为甲方提供的互联网技术服务以及与游客接待业务相关的信息技术服务。服务内容51766网店操作系统甲方按本协议约定,通过51766网店操作系统,自主经营管理网店中的各项业务,包括企业各类信息管理,游客沟通与反馈,受理游客预订、网上交易结算,运营数据统计等。北京中途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1766网站配套服务乙方根据以游客需求为导向原则,按本协议约定,在51766网站上各频道、栏目、各类专题、51766网站搜索结果页等重要网页中向游客推荐甲方的服务产品。51766电信增值服务包括但不限于51766旅游总机服务、51766业务短信服务等。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促销、商业推广、网站广告、网店操作与经营培训等服务。51766网店注册费乙方受理并协助甲方办理新网店注册手续的费用。在本协议终止前乙方不再向甲方收取此项费用。51766网店使用费为保证甲方在使用51766网店开展经营活动过程中的安全稳定流畅,并使51766网店业务功能根据市场需求得到不断的提高和完善,乙方依据甲方占用51766网店相关资源的时间和空间收取网店使用费。计费标准见乙方发布的相应公告。51766网店服务费的计费项目说明:51766根据市场业务需要为51766网店开发更多的业务功能,并以公告形式在51766网站上提前发出通知,收费服务还将发出相应的计费标准和收费方法。甲方使用新增的51766网店服务所产生的费用将从甲方预交服务费中扣除。51766旅游总机转呼费51766网站整合第三方呼叫中心服务,设置了51766旅游总机,并为每个51766网店配置了分机。乙方以游客使用旅游总机的网店分机与甲方通话为标志,向甲方收取转呼费,计费以呼叫中心服务商提供的通话记录清单为准,转呼费的计费标准见乙方发布的相应公告。乙方将从甲方预交服务费中扣除。51766网店订单服务费乙方以游客使用51766网店中的产品预订功能向甲方受理订单为标志,向甲方收取服务费,计费以甲方经营的51766网店中产品订单记录清单为准,服务费的计费标准见乙方发布的相应公告。乙方将从甲方预交服务费中扣除。51766网店收银台交易服务费51766网站整合第三方提供的网银交易服务,开通了网上即时到帐的收支服务,并为每个网店配置了收银台。游客可以使用网店收银台向甲方付款,甲方通过收银台向游客退款。乙方以游客通过网店收银台付款金额为准,向甲方收取服务费,计费以网银交易服务商提供的收支记录清单为准,计费标准见乙方发布的相应公告,乙方将从甲方预交服务费中扣除。51766网站自助广告服务费甲方可以使用51766网站自助广告系统在51766网站内收费广告位宣传促销其51766网店内的产品,乙方根据甲方选定自助广告服务收费规则向甲方收取服务费,服务费的计费标准见乙方发布的相应公告。乙方将从甲方预交服务费中扣除。整合第三方服务的费用说明:51766根据市场业务需要为51766网店整合第三方服务,并以公告形式在51766网站上提前发出通知,收费服务还将发出相应的计费标准和收费方法,第三方服务发生变化时,乙方也会发出相应的公告通知甲方。甲方使用第三方服务所产生的费用原则上由甲方承担或分担。乙方将从甲方预交服务费中扣除。航班信息服务费51766网站整合第三方提供的航班信息服务,为网店中的机票销售业务提供了基本信息支撑。此项费用由乙方承担。51766网店业务短信费51766网站整合第三方手机短信服务,设置了51766短信平台,并为每个网店配置了业务短信功能。游客在甲方网店中的留言、订单、付款操作均会以手机短信方式通知甲方及时处理。甲方也可根据业务需要向网店会员发送手机短信。短信费由甲方承担。计费以短信服务商发送甲方的短信记录为准,短信费的计费标准见乙方发布的相应公告。乙方将从甲方预交服务费中扣除。网银交易手续费51766网站整合第三方提供的网银交易服务,开通了网上即时到帐的收支服务,并为每个网店配置了收银台。游客可以使用网店收银台向甲方付款,甲方通过收银台向游客退款。交易手续费由甲方承担,计费以网银交易服务商提供的收支记录清单为准,手续费的计费标准见乙方发布的相应公告。乙方将从甲方预交服务费中扣除。北京中途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第二部分协议条款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资源互补、互信互惠,集合各类休闲与旅游服务产品及优秀服务商,使用51766网站上的网店,共同开发网上客源市场,共同建立并完善面向游客群体的综合服务体系,为游客提供优质的网上网下服务,共享网上游客接待业务收益的原则缔结。甲乙双方共同承诺遵守本协议约定,本协议签署后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一条名称定义与说明1.51766网站:指乙方拥有所有权和经营权,已在中国政府相应管理机构登记注册备案,可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的网上交易平台网站。网站域名(网址)为“”。2.“51766网店”:是指乙方在51766网站上向甲方开放并提供的网站特定空间以及相应的操作系统等相关服务,在本协议中简称网店。网店是51766网站的组成部分,网店名称在51766网站上是唯一的,网店名称可以变更,网店域名(网址)为“网店帐号.51766.com”。3.“网店帐号”:是甲方在51766网站上管理和操作网店的身份识别专用标识。网店帐号一经注册就不可变更,网店帐号在51766网站上是唯一的,在甲方完成“网店注册”后,由乙方提供给甲方。也是甲方使用的网店在51766.com域名下的“二级域名”。4.“51766网商”:是指符合本协议第三条签约前提条件,签署同意执行本协议,使用51766网店开展经营活动的法律实体。在本协议中简称网商。5.“网店注册”:是指签署并同意履行本协议的甲方,按本协议第四条的规定向乙方提交甲方企业相关信息,并获得网店使用许可的手续办理过程。6.网店经营方式:1)直接经营:甲方对其经营管理的网店所使用的名称、商号、商标及标识等内容,拥有合法的、完整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甲方具备网店中的产品和服务项目的合法经营权。2)受托经营:甲方经营管理的网店使用的名称、商号、商标及标识等内容,属第三方所有;甲方获得合法权益人的合法有效的书面委托,授权甲方在经营网店时使用其名称、商号、商标及标识等内容。甲方具备网店中的产品和服务项目的合法经营权。3)代理经营:甲方与第三方签有商务合作协议作为第三方的产品与服务项目的代理人,甲方因业务需要而使用网店形式表现其代理的产品与服务项目。甲方具备网店中的产品和服务项目的合法经营权。第二条协议准则第一款本协议内容包括本协议正文以及乙方已经和未来在51766网站上公布的各类管理与服务规则。所有规则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除此以外,对于乙方针对网店服务所制定的专项规则(下称“专项规则”),如与51766网站其他规则存在冲突,则以专项规则为准。第二款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网店服务以及其他服务的同时,也自然视为承诺遵守与这些服务相关的各项规则的规定。乙方有权根据市场变化,及时、合理地更新、修订或调整本协议及各类规则,并在51766网站上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并在公告内容中明确生效日期,生效后的内容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如甲方不同意相关变更,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甲方在相关变更生效后,登录网店或继续使用相关服务则表示甲方自动接受经修订的协议。除附有特别声明外,凡属于扩大或增加网店服务范围以及增强功能的新内容均受本协议约束。第三款甲方签署本协议后,本协议即在甲方和乙方之间产生法律效力。本协议不涉及乙方的其他用户与甲方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和产生的法律纠纷。第三条签约前提条件甲方签署本协议的前提条件是甲方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持有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2.具备特许业务的经营许可证书。3.通过了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甲方信息确认。北京中途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第四条甲方信息确认第一款甲方信息确认甲方要获得本协议下乙方提供的网店服务,需要事先向乙方提供甲方作为法律实体的相关信息:1.甲方加盖公章或合同章的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2.甲方加盖公章或合同章的合法有效的特许业务的经营许可证书复印件。3.乙方认为需查验的其他甲方信息。如甲方所提供的信息有误、信息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甲方未能通过信息确认,甲方可在修改信息后要求乙方再次进行甲方信息确认。第二款甲方信息变更后的确认在协议执行期内,甲方信息如发生任何实际变更或补充,应及时向乙方提交相关变更信息,乙方收到后再次进行甲方信息确认。第三款甲方信息定期复核甲方应于每个首次信息确认周年日后七个工作日内配合乙方再次进行甲方信息确认。第四款责任条款甲方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并同意为其未及时的更新其信息或其他未及时的通知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同意赔偿其全部损失。第五条甲方的声明与保证第一款甲方符合第三条签约前提条件,向乙方提供的网店注册资料为真实、合法、准确、有效信息。对于其中涉及通讯联络方面的注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内容,甲方保证其有效、安全、稳定及畅通,保证乙方及51766网站的其他用户(包括但不限于游客、网商)可以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与自己进行联系。第二款甲方保证在没有得到他人合法授权委托时,不以他人资料在51766网站进行注册。第三款甲方所指定的协议签约人,具有合法的签约权缔结本协议。第四款甲方所指定的协议执行人,具有合法的经营权,使用网店服务开展面向网民的服务,以及开展与乙方其他网商之间的合作。第五款甲方保证自主发布于51766网店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51766网站的各项规则。第六款甲方保证对其发布于51766网店的交易信息中所涉服务产品和服务项目拥有合法的经营权。第七款甲方保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提供产品和服务。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