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设计控制程序XXNY—QP—7.0—01版次:A生效日期:2003.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受控印章:分发号:医疗服务设计控制程序文件编号:XXNY-QP-7.0-01版本:A/0页码:1/3文件会签表会签部门会签人/日期会签部门会签人/日期会签部门会签人/日期修改记录修改单号修改日期修改状态生效日期医疗服务设计程序文件编号:XXNY-QP-7.0-01版本:A/0页码:2/31.目的通过规范的质量策划程序,确保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新项目等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2.范围适用于全院范围内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新项目的质量策划、实施和管理。3.定义医疗质量策划——是指针对医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或新业务进行的策划与实施活动。4.职责4.1医院负责项目实施所需资源的投入。4.2医务部负责全院新技术、新业务、新项目的可行性、科学性论证,对整个活动开展过程进行策划,形成质量计划,并对项目实施的组织和项目进度监督,并负责实施项目的质量评价。4.3各科室负责新技术、新业务、新项目的项目方案提出及并按质量计划实施。4.4院长决定在院内开展新的医疗项目、新手术、新技术。决定院内医疗科研项目的立项,并组织有关人员攻关,必要时决定与有关单位签定协议,(需经董事长授权)对立项项目协同攻关。4.5护理部质量策划(整体护理)5.程序5.1以下情况应进行质量策划。5.1.1医院新增设学科方向,开展新的服务领域时;5.1.2科室新开展的项目整体为医院从未开展者;5.1.3科室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关键技术属医院从未开展者;5.1.4对关键、特殊诊疗过程实施风险性诊疗措施时。5.2质量策划过程应遵循以下原则,以保证与质量手册和有关质量文件的协调。5.2.1质量策划的内容不应与已有质量文件中的有关内容矛盾;5.2.2质量策划中的一些要求可严于已有质量文件中的要求;医疗设计控制程序文件编号:XXNY-QP-7.0-01版本:A/0页码:3/35.2.3已有的质量文件中的内容可被引用。5.3医务部组织相关科室对科室提出的项目进行质量策划后,结果形成质量计划(新技术新业务实施方案),质量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5.3.1应达到的预期目标;5.3.2项目实施阶段的责任、权限分配;5.3.3采取的特定程序、方法;5.3.4已具备的基础条件总结;5.3.5应达到预期质量目标尚缺乏的条件、资源和解决途径;5.3.6方案的审批权限和审批手续。5.4质量策划或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批5.4.1临床、医技科室提出项目实施方案的初步方案,经医务部进行初步审查后,根据项目实施的技术复杂程度、风险性及资源投入大小等,可报院长对其科学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对风险性和资源投入情况进行决策。5.4.2经论证、审查通过或按论证意见修改后的项目实施方案,最后由院长签字确认生效。5.5项目实施方案的修改项目实施方案需要修改时,由医务部根据论证意见提出修改意见,由项目实施科室对方案进行修订,经医务部审核后,由院长审批。5.6项目实施方案的实施及跟踪评审项目实施方案由提出科室负责实施,医务部负责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组织相关资源予以支持、配合,并对实施过程中的环节及结果进行评审和确认,并纳入《项目实施监督记录表》。6.相关/支持性文件无7.质量记录记录编号记录名称保存地点保存年限《项目实施监督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