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新媒体中心发稿要求媒体网站微博微信信息内容1、发布和报社项目相关联的事件、报道和介绍;2、发布法制类热门话题,解析和评点;3、发布与法制相关的全球新闻大事件,增加网站点击率。1、发布报社新闻;2、关注海口市其他新媒体行业微博、实时新闻动态、实时天气动态、政府/民间法制类新闻微博;3、与粉丝互动。1、当天出版的报社新闻;2、与网民互动;3、当下热门法制话题,全国法制类新闻大事件。信息发布规格以报纸的新闻字数为主。以报纸的新闻字数为主。以报纸的新闻字数为主。所推送的新闻必须包含图片,图片要求质量高,主体明确,色彩鲜亮。图片居中放置(本报记者拍摄的照片要有注脚);原则上大小不得超过2M,分辨率不高于800*600,格式为jpg。微信图片要求900*600px左右。信息提交时间(1)所提供内容,需在每周五12点前提交;(2)其它更新内容需在发布前一天12:00提交;(1)发布微博信息以数字版新闻更新时间为准,在数字版更新后2小时内提交;(2)转发内容可即时提交。以数字版新闻更新时间为准,微信内容需在数字版更新后2小时内编辑完成。重大新闻可在发布当天提交(若微信推送已发布,将无法增加新内容)。信息负责(1)按照指定格式完成信息后,由最后正在编辑的工作人员整合;(2)其它更新信息由编辑专员负责编辑整理提供。注意事项以上所有信息不得含有以下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文字:a.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b.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c.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d.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e.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信息审核(1)微信公众号的日常更新,需在编辑完成后提交当天值班编委审核,通过即可发布。注:以上内容适用于测试期,执行阶段,依实际情况增删。新闻发稿管理细则(微信公众号)1、微信推送时间:法制时报电子版新闻每日更新时间为上午11点左右,当电子版新闻更新后,微信公众号进行同步编辑,每日推送时间为中午12点~下午3点期间,双休日时间亦同。2、文章编辑完毕后发送至每周值班编委处进行审核,并根据指示进行相应的修改,确认无误后方可发布。3、文章下方需注明内容来源、作者及新媒体编辑。4、如遇临时更新的重要新闻,需及时转载或编辑。5、微信公众号的文章编发以海南《法制时报》的当日新闻为主,亦可每日附加2条海南其他热门法制类话题、实时新闻动态、政府/民间等法制类新闻。6、微信公众号文章一旦进行推送则无法修改,修改需在推送前完成。(新浪微博客户端)1、微博推送时间:以法制时报电子版新闻更新时间为主,更新后1小时内进行微博文章的编辑并推送。2、微博文章更新以报社当日出版的新闻为主,发布时不对文章作任何修改,故无需发送至编委处审核。3、微博文章每日更新至少5条。4、周末以转发国内主要法制新闻为主,内容来源多为@央视新闻、@人民日报、@新华社和各地公检法司系统的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