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1年度市区服务业目标考核办法一、考核对象通州区、崇川区、港闸区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二、考核内容根据市区服务业发展现状,重点考核服务业综合目标和服务业项目目标两个方面。三、评分方法考核采用百分制,具体评分办法见附件。四、奖励办法年终根据考评结果,设综合奖和项目奖两个奖项,由市政府进行表彰奖励。(一)综合奖根据综合目标得分,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分别奖励8万元、6万元、4万元。(二)项目奖根据项目目标得分,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分别奖励8万元、6万元、4万元。以上两个奖项奖励对象为区政府(管委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服务业办工作人员。对于在服务业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由市政府授予—2—“2011年度服务业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并给予适当奖励。五、考核实施市区服务业目标考核工作由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统一牵头,市服务业办公室负责具体考核工作,形成方案后,报市政府审定。附件:1.2011年度市区服务业综合目标考核评分表2.2011年度市区服务业项目目标考核评分表—3—附件1:2011年度市区服务业综合目标考核评分表指标分值地区备注通州崇川港闸开发区服务业增加值增速(%)1514141414三项指标低于计划目标不得分;超过计划目标按实绩计算,得分上限为30分。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15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规模以上服务业投入增量(亿元)151836162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1017.517.517.517.5三项得分=(报告期数值/计划目标值)×该项分值,得分上限为该项分值服务业地税收入增速(%)1025252525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净增数(家)1020251515重点工作任务251、全面推进制造业企业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工作,各区完成制造业企业主辅分离工作任务的企业不少于10家。(5分)附加分:1.服务业工作创新或工作成绩全国领先,加3分;省内领先,加2分;市内领先,加1分,加分上限为6分。2.做大做强服务业企业,每新获评1家市级“商贸流通业50强企业”,加1分。2、编制招商项目指引,举办服务业专题招商活动2次以上。(5分)3、研究出台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意见及创新性工作举措。(5分)4、按时报送服务业发展季度分析材料、重点项目和集聚区进展情况材料。(5分)5、按时完成市服务业办交办的其他工作。(5分)—4—注:重点工作任务得分上限为该项分值。附件2:2011年度市区服务业项目目标考核评分表指标分值地区备注通州崇川港闸开发区续建项目当年完成投资额及进度20完成省、市重点项目计划确认的投资额及建设进度。投资额完成或超额完成计划目标得基本分,未完成计划目标,省级项目扣5分,市级项目按完成实绩计分;进度要求完成或超额完成计划目标得基本分,省级项目未完成扣5分,市级项目未完成不得分。新建项目当年完成投资额及进度40完成省、市重点项目计划确认的投资额及建设进度。前期项目形象进度20完成省、市重点项目计划确认的进度要求。集聚区项目建设(个)10在中国南通家纺城新开工2个总投资亿元以上经营性服务业项目(5分);加快空港物流园建设,新开工1~2个总投资亿元以上物流项目(5分)。在中央商务区新开工2个总投资亿元以上经营性服务业项目(5分);成功招引2家企业总部入驻中央商务区(5分)。在南通火车站站前区新开工2个总投资亿元以上经营性服务业项目(5分);加快火车站北物流园建设,新开工1~2个总投资亿元以上物流项目(5分)。在能达商务区新开工2个总投资亿元以上经营性服务业项目(5分);加快通富路物流园建设,新开工1~2个总投资亿元以上物流项目(5分)。除计划目标外,每新增1个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加3分;每新增1个市级服务业集聚区加2分。—5—争取市级以上服务业引导资金项目数(个)105555省级以上扶持项目必须有1个,否则扣3分;每新增1个国家级、省级、市级服务业引导资金扶持项目分别加3分、2分和1分。—6—2011年度县(市)服务业发展评价办法一、评价对象各县(市)政府,重点镇政府。二、评价内容(一)各县(市)评价指标:主要由服务业发展目标和重点工作两个方面组成。(二)重点镇政府评价指标:主要评价县(市)政府所在镇及其他重点镇(海安县城东镇、如皋市长江镇、如东县岔河镇、海门市三星镇、启东市吕四港镇)政府。评价指标包括:新开工项目个数、总投资、当年完成投资额三个方面。三、评分方法评价采用百分制。各县(市)具体计分办法见附表。重点镇评价计分办法:(一)新开工项目个数(35分)。新开工项目是指在2011年新开工的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经营性服务业项目(不含房地产、社会事业和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得分按各镇完成实绩排序,排名第一得满分,从第二名开始以各自完成实绩占第一名完成实绩的比重计分。—7—(二)新开工项目总投资(30分)。项目总投资认定标准为该项目的核准备案文件确认的投资额;计分标准同上。(三)新开工项目当年完成投资额(35分)。每个新开工项目当年完成投资额(不含土地资金)占该项目总投资的比重均须达到10%以上;当年完成投资额(不含土地资金)以项目投资明细认定;若有1个项目未完成目标要求,则按该项目在项目总数中的比重扣分,得分上限为该项目分值。四、奖励办法年终根据评价结果,对县(市)设立综合奖,对重点镇设立发展奖,由市政府表彰奖励。(一)县(市):根据综合得分,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名,分别奖励8万元、6万元、4万元。奖励对象为县(市)政府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服务业办的工作人员。对于在服务业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由市政府授予“2011年度服务业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并给予适当奖励。(二)重点镇:按照综合得分前六名,评出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对象为镇政府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工作人员。五、评价实施县(市)服务业评价工作由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统一牵头,—8—市服务业办公室负责具体考核工作,形成统一方案后,报市政府审定。附件:2011年度县(市)服务业发展目标任务评分表—9—附件:2011年度县(市)服务业发展目标任务评分表指标分值地区备注海安县如皋市如东县海门市启东市服务业增加值增速(%)1014.514.514.514.514.5三项指标实绩低于计划目标不得分;超过计划目标按实绩计算,得分上限为20分。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10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规模以上服务业投资增速(%)10303030303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51818181818三项得分=(报告期数值/计划目标值)×该项分值,得分上限为该项分值。服务业地税收入增速(%)52525252525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净增数(家)52020202020续建项目当年投资额及建设进度15完成省、市重点项目计划确认的投资额及建设进度。投资额完成或超额完成计划目标得基本分,未完成计划目标,省级项目每个扣5分,市级项目按完成实绩计分;进度要求完成或超额完成计划目标得基本分,省级项目未完成每个扣5分,市级项目未完成不得分。新建项目当年投资额及建设进度25完成省、市重点项目计划确认的投资额及建设进度。重点工作任务51、召开地区服务业大会,分解落实服务业目标任务;加强调查研究,出台推动服务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创新性工作举措。得分上限为该项分值—10—重点工作任务52、加快集聚区建设,健全集聚区公共服务平台,吸引大项目、大企业入驻。53、全面推进制造业企业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工作,各地完成制造业企业主辅分离工作的企业不少于10家。54、健全服务业项目库,编制招商项目指引;全年举办服务业专题招商活动不少于两次。55、完成市服务业办交办的其他工作。注:1.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的标准参见市区考核标准;2.新增1个新建项目(必须是经营性服务业项目)且该项目当年完成投资额(不含土地资金)占该项目总投资的比重必须达到15%以上,加5分,加分上限为10分;3.新增1家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加3分,新增1家市级服务业集聚区加2分。—11—2011年度市直部门(单位)服务业工作考核办法一、考核对象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二、考核内容重点考核重点任务目标和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交办工作两方面。三、评分方法考核采用百分制,其中重点任务目标(见附表)、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交办工作分别占80分和20分。四、奖励办法根据市直部门(单位)年度服务业工作重点目标与任务完成情况,年终评选10家服务业工作先进单位,并给予3万元的奖励。对于在服务业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由市政府授予“2011年度服务业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并给予适当奖励。五、评价实施市直部门(单位)服务业工作考核由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统一牵头,市服务业办公室负责具体考核工作,形成方案后,报市政府审定。附件:2011年度市直部门(单位)服务业重点任务分解表—12—附件:2011年度市直部门(单位)服务业重点任务分解表序号责任单位重点任务与目标1市政府办1、做好全市服务业组织推进服务工作。2、完善服务业重点工作考核机制,督查各地区、各部门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2发改委1、出台《南通市“十二五”服务业发展规划》。2、抓好全市服务业的组织、协调和目标考核工作。3、加强省、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4、修订《南通市市级服务业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提高资金使用绩效。5、推进市级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6、推进制造业企业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工作。3经信委1、制定出台《现代物流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推动我市信息服务业加快发展,出台《关于加快促进南通市信息服务业发展的意见》。3、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制造业企业主辅分离工作。4教育局1、提高公办幼儿园覆盖率,新增省优质幼儿园20所以上。2、提高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水平和教育信息化水平,5%以上的学校要达省一类装备标准,拥有比较完善的课程实践室(场)及设施设备,其余学校均达省二类装备标准。3、创建特色普通高中20所以上,每所普通高中至少要有1个特色项目。4、做好南通大学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工作,引导高校积极与乡镇(街道)、企业和行业联合开展项目合作、科技研发和人才培养,服务企业100家以上,培训各类人才1万人。5科技局1、出台《科技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新增国家级、省级孵化器3-4家,重点推进海洋工程和高技术船舶、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封装、电力设备、生物医药、光电线缆等领域建设省级以上重大研发机构,促进平台创新能力提升。3、提升发明专利比重,开展南通市“十佳”专利金奖评选活动。—13—5科技局4、重点吸引中科院系统的研究院所、“211”工程系列大学的国家重点实验室、世界500强企业的研发机构落户南通。6公安局1、打造服务业聚集区平安品牌,在商务区繁华服务业聚集区建立四色警情巡逻指令工作机制。2、创建最佳服务窗口品牌,最大限度精简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率。3、营造良好的交通管理环境;严厉打击侵害服务业发展的违法犯罪活动。7民政局1、推进新型社区服务体系创新,完善社区服务,推行社区“一站式”服务。2、全面推进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工作,加强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中心)标准化建设,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覆盖率达60%以上,社会满意度在80%以上。8财政局1、配合市发改委共同做好市级服务业引导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2、配合市发改委开展市级服务业引导资金绩效评价,形成引导资金使用年度评估报告。9人社局1、加快实施“江海英才”计划,服务业高层次人才的引进比例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引进精细化工、现代生物医药、船舶海工、新材料新能源等重点支柱产业所需高层次人才2000名,国际型的商务、法律、会计、金融等现代服务业人才500名。2、按年度编制下达现代服务业紧缺职业培训和专业能力水平认证的计划任务。3、按月向市服务业办和市统计局报送全市服务业就业分地区和分行业分析材料。10国土局1、营造服务业发展的良好用地环境,对列入《加快市区服务业发展2009-2012年行动计划》的重点项目给予优先安排。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