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1年民勤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健康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活动,进一步做好2011年全县健康教育工作,规范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管理,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2011年民勤县卫生工作要点》和《2011年民勤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安排》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全县健康教育服务网络;提高乡镇卫生院、分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教育专业人员的服务水平;普及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大力开展城乡居民和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全体居民健康水平。二、组织管理(一)健全健康教育体系建立健全由县卫生局领导,县疾控中心主管,乡镇卫生院、分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牵头负责,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具体落实的四级健康教育网络体系,县、乡各医疗单位要确定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要有具体责任人。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学习交流,加强上下沟通,畅通信息渠道,建立完善本辖区健康教育工作体系。-2-(二)明确职责分工1、县卫生局全面负责健康教育服务的领导与管理,制定工作实施计划,将健康教育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的考核目标责任书,适时进行督查、指导、考核和评估,根据落实情况实施绩效管理,协调处理部门、单位间的有关事宜。2、县疾控中心具体负责健康教育服务的实施,包括业务培训、技术指导、信息管理、参与考评等,负责组织开展全县较大型的集中健康教育活动,定期对乡镇卫生院、分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的健康教育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每年实施绩效考核不少于2次。3、乡镇卫生院、分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相应辖区健康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认真落实各项健康教育任务,并定期对辖区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薄弱环节,积极督促整改落实,认真填写督查记录,着力完善健康教育资料。每年进行健康教育考核不少于2次。4、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具体承担健康教育工作各项任务,是健康教育网络的“网底”,要分别在卫生院、分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管理、指导下,向辖区内居民规范提供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教育服务,确保健康教育任务全面落实到位,达到规定目标。(三)加强能力建设-3-1、开展人员培训。县乡卫生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服务人员的培训工作,培训要针对薄弱环节,突出健康教育重点,因时制宜,行之有效,切实提高基层健康教育工作者的管理技能和业务素质。健康教育服务人员每年接受业务培训不少于8学时。2、配备硬件设备。各乡镇卫生院、分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设立健康教育室、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并配备照相机、电视机、VCD机、微机、投影仪等设备;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要设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和其它必需的设备设施,保证健康教育活动正常开展。3、进行督查指导。要建立健全县、乡(中心)、村(站)三级督查指导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指导纠正,保证健康教育任务全面跟进。县疾控中心对乡镇卫生院、分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督导每年不少于3次,乡镇卫生院、分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督导每年不少于6次。三、工作任务(一)全面落实《规范》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健康教育服务规范》各项要求,统一规范服务对象、内容、方式、流程和标准,开展以下内容为主的健康教育:1、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2、居民健康教育:合理营养、控制体重、加强锻炼、改善-4-睡眠、戒烟、限盐、限酒、控制药物依赖等可干预的健康危险因素基本知识;3、重点人群: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0-36个月儿童父母等;4、重点慢性病和传染病:包括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慢阻肺、恶性肿瘤、肝炎、结核病、艾滋病、地方病等;5、公共卫生问题:包括食品安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二)具体内容要求1、做好健康教育安排总结。乡镇卫生院、分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制订本年度本辖区内健康教育专题计划,内容要符合实际,措施要具体,指标要明确,突出特色,保证实效。每年要进行本年度的健康教育工作评价,总结成果,积累经验,寻找不足。2、提供健康教育资料。今年由县疾控中心统一编纂《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手册》,并负责印刷和分配等相关事宜,由乡镇卫生院、分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下发(工本费由各乡镇卫生院、分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分别承担),要保证城乡居民每户一本,并作为健康教育效果评价的内容随时进行抽查。其它资料由各单位自行解决。乡镇卫生院、分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将各类宣传资料放置在候诊区、诊室、咨询台等处,供居民免费索取,每单位每年提供的印刷资料不少于12种。乡镇卫生院、分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正常应诊时间应在适当位置循环播放音像资料,每单位每年播放音-5-像资料不少于6种。3、刊出健康教育专栏。乡镇卫生院、分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宣传栏不少于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宣传栏不少于1个,宣传栏设立位置必须位于户外明显、人员密集处,面积大于2m2,必须注明医疗机构名称。刊出健康教育内容应根据季节、社会活动、疾病流行等情况及时更新,每机构每季度至少更新1次,并保存书面材料及电子照片。4、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在各种卫生宣传日、健康主题日、节假日,并利用会议、集会、电影放映等社会活动,开展特定主题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和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并发放宣传资料。各乡镇卫生院、分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每季度不少于2次;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每季度不少于1次,要建立活动记录并保存影像资料。5、举办健康教育讲座。定期举办健康讲座,引导居民学习和掌握健康知识和必要的健康技能,从而促进辖区内居民的身心健康。各乡镇卫生院、分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举办健康教育讲座每月至少1次,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每两个月举办1次,并保存记录以备查。6、认真开展“五进”活动。县疾控中心要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对机关、企业、学校进行健康宣教,重点督导农村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深入社区、学校开展健康教育、卫生宣传日、疫苗接种、健康体检等活动,并组织卫生服务站做好各自辖区-6-内各项工作。乡镇卫生院、分院要结合不同时期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对辖区居民、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有关村卫生室要密切配合。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刊发活动信息,进行延伸宣传,扩大健康教育的覆盖面和实效性,健全“五进”活动文字、影像资料,实现健康教育工作的日常化和制度化。7、及时汇总上报信息。各乡镇卫生院、分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基层医疗机构要建立完整、翔实的健康教育活动记录和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影音文件等,并妥善保存。每月底前各分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分别站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报当月健康教育活动数据,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汇总辖区内数据信息后上报县疾控中心。四、保障措施1、加强领导,靠实责任。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认识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一切为了人民健康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职责到位、措施到位。要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形成上下联动、良性互动的推进机制;要按照责任区划和职责分工进一步分解任务,不留死角,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2、结合实际,务求实效。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结合本区域、本单位的实际,抓住健康教育的核心,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扎实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提供开展工作所需的人、财、-7-物、时间、场地等有利条件,科学安排,统筹兼顾,做到宣传教育与树立行业新形象相结合、宣传教育与提升服务质量相结合、宣传教育与改进行业作风相结合,保证各项任务指标落实到位。3、全面推进,打造亮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县卫生局的统一部署,结合行业特点,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健康教育工作整体推进。同时,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不断总结经验,开阔视野,拓展思路,积极尝试新途径、新形式、新载体,努力打造看点、亮点,有针对、有重点地抓出典型,形成特色,通过常规推进、典型宣传、经验推广,推进全县健康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4、加强督导,兑现绩效。各级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按照“及时、规范、全面、严格”的要求,逐级进行督查指导,县卫生局、县疾控中心也将采取定期检查和适时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督导检查、效果评价和绩效考核,根据业绩兑现公共卫生补助经费;对活动开展不力、排名靠后或弄虚作假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要按照职责权限实行跟踪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