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年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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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乐都县2013年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一、实施背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为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充分发挥作用,为居民购买、提供均等、可及、高质量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效保护群众健康,2010年通过中国农村卫生发展项目核心公共卫生服务包费用支付分摊机制试点活动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在洪水、峰堆、中岭三乡开展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试点工作,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11年在全县推广试点实施方案,2013年继续在全县实施“合同+数量+质量+绩效”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模式,注重保基本、强基层、打基础,把推进改革与健全机制相结合、提高服务与强化监管相结合、关口前移与重心下移相结合,努力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目标。二、工作目标与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签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合同,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制度,量化考核指标,以“合同管理+数量+质量+绩效考核”的运行模式,推进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在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同时,改善医疗机构的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三、工作原则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大局,坚持公益性,完善政府对公共卫生服务的投入机制,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费向居民提供;坚持公平性,注重向弱势人群、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倾斜,缩小地区和人群公共卫生服务差距;坚持可及性,切实加强公共卫生和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健全和完善补偿机制,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逐步完善,逐步到位,积极而扎实地推进我县农村基本公共卫生公共服务发展。四、主要任务(一)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要求落实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达到既定标准。遵循公平性原则、社会效益原则、成本效果原则、以及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原则,根据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需求顺序及经济能力,经过分类归并,确定实施14类58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具体如下:表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4大类80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建立健康档案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66条》预防接种实施预防接种3预防接种证、卡、册的使用管理常规接种率和疾病监测报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和处理传染病防治传染病报告与管理传染病疫情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结核病预防和控制儿童保健新生儿访视0—6岁儿童保健管理体弱儿管理新生儿疾病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听力筛查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登记孕产妇保健产前检查产后访视高危妊娠管理孕产妇、儿童保健、妇幼卫生信监测老年人保健老年人健康管理及评估慢性病管理死因监测及死亡病例报告高血压管理糖尿病管理慢性支气管随访管理肺气肿随访管理4慢性病管理肺心病随访管理风湿病随访管理类风湿随访管理肿瘤新发病例监测报告心脑血管监测报告社区诊断中医治未病服务高血压患者中藏医健康干预2型糖尿病患者中藏医健康干预0-6岁儿童、孕产妇、65岁以上老年人中藏医健康干预地方病防治碘缺乏病预防控制包虫病预防控制地方性氟中毒大骨节病重性精神疾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登记、报告与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卫生监督协管食品安全信息报告生活饮用水卫生巡查学校卫生巡查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5以上各项工作具体操作严格按省卫生厅《关于促进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工作实施方案》《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2年版)》的操作规程进行。(二)签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合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合同管理实行以乡镇为中心的总负责制,乡镇卫生院组织辖区卫生室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并向村卫生室支付报酬。原则上每个乡(镇)确定当地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居委会)确定本村一所达标的村卫生室向辖区内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于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要优先考虑。合同签定步骤如下:1、由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各个乡镇卫生院发布招标邀请书,明确每个服务包内容和需要提交申请材料;2、收集应答书,初步评选出试点服务机构;3、确定签订协议,购买方(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甲方,服务提供机构(乡镇卫生院)为乙方,合同由双方职责与权利、服务包内容、实施方案和绩效考核标准组成;4、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协议向卫生院支付一定的预付款;5、乡镇同时与村级服务机构签订执行协议,乡村两级服务机构按照服务内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三)开展专业技术培训6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2年版)》及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的精神,2013年4月份组织开展好基层公共卫生人员的业务培训,力争使每个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乡镇卫生院都有技术骨干,每位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乡村医生都得到培训,规范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四)转变服务管理模式通过“合同管理+标化工作量+绩效考核”的管理模式,积极引导乡村两级卫生机构由基本医疗服务向公共卫生服务转变,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由单一部门评价向多部门和群众共同评价转变,由追求经济效益向注重社会效益转变,由按人员补助向按服务结果付费转变,有效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我县的实施。(五)绩效考核1、考核内容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绩效考核评价标准和方法,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管理。明确工作职责、目标和任务,建立考核评价机制。依据《乐都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数量/质量考核细则》(以下简称《考核细则》)对乡卫生院、村卫生室14类58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完成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进行量化考核。7数量指标: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份数;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次数、健康教育宣传材料发放人份数、健康教育咨询人次数;扩大免疫规划疫苗接种人次数、疑似法定传染病报告人次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次数、死亡病例网络报告人次数;新生儿访视人次数、6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人次数、对儿童进行生长发育监测和评估次数;产前保健人次数、产后访视人次数;老年人健康管理(体检)人数;高血压病人服务人次数、糖尿病病人服务人次数、重性精神病人居家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人次数等(详见乡、村数量考核及考核说明)。质量指标:包括11种疫苗苗全程接种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儿童系统管理率、传染病报告及时率、高血压患者管理率、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糖尿病患者管理率、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结核病患者规范管理率、精神病患者规范管理率等(详见乡、村质量考核及考核说明)。2、考核方法采取内部考核和外部考核、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方法。乡卫生院每半年、年终对所辖所有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工作完成情况依据村卫生室以《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形成村级绩效报告并提交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乡级考核的基础上,每半年、年终组织县疾控中心、妇保站业务人员,依据《考核细则》对村级抽查,对乡卫生院逐一进行考核,形成乡、村绩效考核报8告并提交县项目办。3、考核结果的运用县项目办根据县级绩效考核报告兑现试点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实行县、乡对村卫生室双重考核评价方法,将乡级对村级的绩效考核与县级对村级绩效考核比对,考核评价原则及奖惩措施如表2所示:表2县、乡对村卫生室双重考核评价原则评价原则奖惩措施数量考核差值30个标化工作量质量考核差值5分认可乡对村级的考核,依据乡级提交的绩效考核兑现该乡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服务费用数量考核差值在31-60个标化工作量质量考核差值在6-10分扣除兑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服务费用金额的2%数量考核差值在61-90个标化工作量质量考核差值在11-15分扣除兑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服务费用金额的4%数量考核差值90个标化工作量质量考核差值15分对乡级考核不认可,乡级重新对村卫生室进行考核注:数量考核差值=︱县对村的数量考核值—乡对村的数量考核值︱;9质量考核差值=︱县对村的质量考核值—乡对村的质量考核值|。质量考核分值大于或等于85分为优秀,84-70分为合格,69-60分为基本合格,小于60分为不合格,不作为质量系数,也就是考核质量分值小于60份不兑现绩效工资。五、经费筹集与支付(一)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以县为单位,2013年按服务人口每人4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2、风险控制:因为在测算标化工作量单价时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与处理、辖区聚集性病例发现及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处理等未做预期测算,故将试点乡(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总费用的3%作为风险资金,如发生传染病大流行或基本公共卫生其他突发事件时应急。(二)经费支付方式1、根据乐都县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需求,乡、村两级卫生机构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成本,对14类58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数量进行标化工作量确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标准,结合工作质量(指标体系完成情况)确定质量系数、地区服务差异系数的方式确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费用金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费用金额确定办法如下:(1)界定地区差异系数10依据服务人口、服务面积将各试点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进行排序,以0.05为间距,确定地区差异系数。(2)界定标准化工作量“标准服务”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经济、文化等条件下,通过消耗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时间和知识等资源,向需方提供优质、无差别的服务。在卫生领域里,“标准服务”是指医务人员向需方提供优质、无差别的健康服务,把一个门诊医生接诊一名病人15分钟的工作量设定成一个标化工作量。——测算和核定标化工作量:按14类58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流程、工作数量核定乡村两级标化工作量,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标化工作量依据《初级卫生保健机构绩效评价》不同类别卫生服务标准服务量的折合值进行测算。例如:接种疫苗1针次折合1.0个标化工作量,儿童保健1人次折合0.8个标化工作量。——求出标化工作总量:以试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数量求出标化工作量总量。——计算标化工作量单价:按照人均40元的标准,全县总人口求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总额,除乡、村两级标化工作量总量,即可求出每个标化工作量的单价(3.35元/个标化工作量)。——对工作量进行考核:依据乡村两级数量考核细则统计乡卫生院或村卫生室标化工作量。——对工作质量进行考核:通过乡村两级质量考核细则,依11据评分确定乡卫生院或村卫生室质量系数。——计算补偿额度:根据每个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考核所得标化工作量,乘以每个工作量的单价和质量系数及地区差异系数,即可求出该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费用金额。服务费用金额=考核所得标化工作量×质量系数×标化工作量单价×地区差异系数2、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支付。根据不同的服务项目,按照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服务人口数(包括流动人口)、实际服务人次数、服务质量综合绩效考核后,县项目办根据绩效考核报告兑现乡村两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费用。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实施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和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大事,纳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精心组织实施,共同做好项目的实施与管理工作,确保我县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目标的如期实现。(二)明确各部门职责县政府成立以主管县长为组长、卫生局局长为副组长,财政、12教育、发改、人口和计划生育、民政、社会发展局等部门为成员的乐都县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施领导小组,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协调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组织实施、督导检查、考核及信息上报等日常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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