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号:ZF15067嘉定区信息项目第三方咨询外包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招标单位:上海市嘉定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代理单位:上海誉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5年08月1目录投标邀请投标方须知前附表第一部分服务内容及其它要求第二部分投标单位须知第三部分合同协议第四部分格式附件第五部分评标办法2投标邀请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誉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嘉定区信息项目第三方咨询外包服务项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项目概况: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嘉定区信息化项目第三方咨询单位入围2、项目要求:1)各服务单位对委托人委托的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进行项目方案书咨询工作(下文简称:方案书咨询);2)各服务单位对委托人委托的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进行评估报告编制咨询工作(下文简称:评估咨询);本项目提供模拟项目案例,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对模拟项目编写,分别编制《信息化项目方案书》和《项目评估报告》。3、服务地址:上海市嘉定区4、服务期限:自招标结束后至2018年12月31日止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投标人及其投标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单位,有相应的经营范围;4)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丙级及以上资质(含丙级);5)投标人持有的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专业范围必须含通信信息,同时服务范围必须包含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6)近三年内被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处罚,仍处于处罚期的咨询机构不得参与投标,处罚范围包括暂停执业资格和限制执业范围;37)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详情请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原件查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1、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和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和复印件;2、经办人的法定代表授权书原件;3、经办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4、投标人须提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丙级及以上资质(含丙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售价1.时间:请于2015年8月28日至2015年9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上海誉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嘉定区六里中心路215号306室);3.售价:5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四、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9月17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2.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政府采购中心(上海市嘉定区嘉戬公路118号行政大楼会议室)。五、联系方式1.代理机构名称:上海誉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六里中心路215号306室3.电话号码:021-6916890344.传真号码:021-691689035.联系人:王丽君上海誉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5年8月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说明,与“投标人须知”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务请各投标人注意。序号内容提要内容规定1投标项目项目名称:嘉定区信息项目第三方咨询外包服务项目项目项目编号:ZF150672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日期、时间、地点时间:2015年8月28日至2015年9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嘉定区六里中心路215号306室3踏勘施工现场时间时间:2015年9月1日下午16:30方式:自行踏勘4书面疑问书面疑问提交截止时间:2015年9月2日上午10:00前提交地点:嘉定区六里中心路215号306室传真:021-69168903联系人:王丽君电话:021-691689035答疑会答疑会时间:2015年9月2日下午14:00答疑会地点:嘉定区六里中心路215号306室6投标截止/开标日期、时间、地点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17日下午14:00开标时间:2015年9月17日下午14:00投标地点:嘉定区嘉戬公路118号行政大楼会议室7评标日期、时间、地点评标时间:2015年9月17日下午14:00评标地点:嘉定区嘉戬公路118号行政大楼会议室8总工期自招标结束后至2018年12月31日止9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6第一部分服务内容及其它要求一、项目概述上海市嘉定区信息化项目第三方咨询单位入围项目,各投标单位将根据自身的资格、能力进行投标。1、方案书咨询对委托人委托的嘉定区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编制《信息化项目方案书》。2、评估咨询对委托人委托的嘉定区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编制《项目评估报告》。二、服务内容1、“方案书咨询”,对委托人委托的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方案书开展编写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1)对项目业务概况、现状分析、功能和性能需求详细分析;(2)对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实施计划进行编制;(3)对项目招标方案、项目风险及控制措施进行设计;(4)对初步设计及投资详细估算及资金来源编写概算;(5)对经济和社会效益进行论述。2、“评估咨询”,对委托人委托的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投资进行评估报告编制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1)简述项目业务概况、现状分析、功能和性能需求的合理性;(2)评估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实施计划可行性;(3)评估项目招标的公正性;(4)评估项目概算科学性。三、服务要求1、“方案书咨询”中标人在委托人发出委托函后2个工作日内必须领取委托人委托的投资建设项目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申报表,包括初步业务需要、目标及投资概算等),在收齐项目主要资料并达到编写要求之日起按规定的时限完成编写任务,并出具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方案书,无法按时完成的应及时向委7托人报告原因。2、“评估咨询”中标人在委托人发出委托函后2个工作日内必须领取委托人委托的需要评估项目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申报表,包括初步业务需要、目标及投资概算等),在收齐项目主要资料并达到编写要求之日起按规定的时限完成编写任务,并出具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评估报告,无法按时完成的应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原因。3、回避事项:若中标人可能影响编写公正、公平的情形,不得作为该项目的咨询服务机构,并应主动提供回避事项的证明文件交由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后,由采购人另选取一家符合要求的单位承担本项目咨询服务工作。4、中标人在服务合同到期后,应在合同到期前2个月内将委托人所有委托的项目方案书、项目评估报告、课题调研报告编制完毕。不能完成工作的应退回给委托人,未完成工作的委托项目不计算咨询费用,如因采购人原因终止服务的,中标人应及时将委托人所有委托材料退回,未完成工作的项目不计算费用。四、费用及结算方式1、方案书咨询嘉定区信息化项目方案书编制的咨询费用按照项目批复总投资的金额分段计取编制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的规定精神,并考虑文明建设工程项目咨询工作的地点、时间和专业要求等因素,折扣将按照乙方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折扣率计取。名称取费标准(参考)项目投资总值M(万元)0<M≤300300<M≤500500<M≤1000M>1000方案书咨询费用1.5%1.2%0.9%0.6%2、评估工作嘉定区信息化项目方案书及其他信息化项目的评估报告费用,按照项目批复总投资的金额分段计取编制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的规定精神,并考虑文明建设工程项目咨询工作的地点、时间和专业要求等因素,折扣将按照乙方投8标文件中承诺的折扣率计取。名称取费标准(参考)项目投资总值M(万元)M=00<M≤3030<M≤100100<M≤300300<M≤500500<M≤1000M>1000评估费用1000元0.84%0.72%0.60%0.48%0.36%0.24%3、惩罚性条款凡发现中标人在编制“项目方案书”及“评估报告”的过程中存在抬高价格、窜通集成商修改项目需求等违法、违法职业操守等行为或参与其咨询、评估的项目实施建设,一律取消其当年度所有待收款并终止合同关系。五、商务要求类别“★”号条款为必须满足条款要求中标后每个项目的服务期限★中标人在接到委托人完整的资料后20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方案书、第三方评估报告、课题调研报告等,并交付甲方审查。付款条件★委托人在收到中标人的完成后,15天内计算相关费用,并在每季度末集中支付转让与分包★本项目合同不得转让、不得分包收费标准★按照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折扣率计取,并按项目总投资的金额分段计取。投标有效期★45天人员要求★中标人需为委托人组建专业的项目团队,项目负责人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须征得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说明:“★”号条款为必须满足条款,不符合标“★”项条款的投标文件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六、投标文件的内容要求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9投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但不限于):(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商务响应表;(4)资格证明文件(不限于):a投标人情况简介(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企业性质、注册资本、历年服务业绩、从业人员资质情况等);b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执业证书、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c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d项目实施人员证明材料(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复印件、社保缴纳证明);e固定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复印件;f投标人的信用等级证明材料;g同类项目业绩清单(2010年1月1日至今),并提供至少一户正常开展项目的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未附证明材料,其业绩在评分时将不予确认;(5)提供包括业务操作流程、人员配备、配套设备、确保服务计划实施的措施、服务风险的保证体系内容和措施等。(6)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7)模拟项目方案书、评估报告编制,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委托人的审查和核实要求。如果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有欺诈和严重失实情况,委托人有权取消其资格。七、投标说明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书面投标文件。10第二部分投标单位须知A说明1.适用范围2.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的服务采购。3.定义3.1“委托方”系指第一部分所指的组织本次招标的招标人和集中采购机构。3.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3.3“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须承担的相关义务。4.合格的投标人4.1凡有能力提供服务的投标单位均为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投标人及其投标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单位,有相应的经营范围;4)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丙级及以上资质(含丙级);5)投标人持有的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专业范围必须含通信信息,同时服务范围必须包含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6)近三年内被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处罚,仍处于处罚期的咨询机构不得参与投标,处罚范围包括暂停执业资格和限制执业范围;7)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详情请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2投标方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规章条例。5投标费用5.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B招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