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公开版本上海崇明工业园区生产性服务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上海崇明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环评单位: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2010年8月一、说明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受上海崇明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开展上海崇明工业园区生产性服务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目前,评价工作初步完成,现根据国家及上海市有关法规及规定,向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发布。上海崇明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度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二、建设项目概要项目名称:上海崇明工业园区生产性服务区项目项目地点: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东至三沙洪,西至岱山路,南至人民路,北至嵊山支路)项目内容:建设项目规划总用地21161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61217平方米(其中包括精品酒店、低层HOUSE办公、多层花园办公和娱乐服务)。三、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大气环境保护目标确定为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区域环境噪声应符合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区标准,交通道路二侧第一排建筑执行4类区标准。基地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常规因子SO2、NO2全部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PM10日均值超标率为7.5%。从整体上分析,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良好。根据监测资料,由于目前交通车辆稀少,基地四周边界昼间声环境水平为50.8-60.4dB(A),夜间为38.5-51.6dB(A),均可以达到3类功能区要求。四、评价范围、评价重点、主要环境敏感目标评价范围: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以基地为中心,2.5km为半径的区域。声环境评价范围为基地内部及边界外100米处。评价重点:对周围环境污染源排查,评价周围工业污染源是否对本项目办公和酒店产生影响及影响程度,提出减缓其环境影响的建议和对策。对基地内各公建配套设施布局及采取的环保措施进行分析,评价对内部环境的影响程度。环境敏感区序号环境要素环境敏感目标名称方位最近距离户数施翘村(1、2、3、4)基地东侧及东北侧70米约200户施翘河渔民村基地东南100米约50户怡祥居住宅区基地东北600米约1000户新闸村(1、2)基地北侧及西北侧130米约500户1环境空气本项目内部酒店和办公环基地内0/施翘村(1)基地东侧70米约50户施翘河渔民村基地东南100米约50户2环境噪声本项目内部酒店和办公环基地内0/长江基地南侧220米三沙洪基地东侧0米3地表水河道基地北侧0米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析1、废气⑴停车库的设置及汽车尾气排放本项目停车全部为地面和半地下车库,半地下车库地面以上部分为2米。在环境空气的自然稀释下,对内部及周围大气环境无不利影响。⑵厨房油烟气建设项目设置集中餐饮。饮食服务经营场所设置在独立楼内,排烟由建筑专业预留专门的排风竖井,油烟排放口位于屋顶,距周围办公和酒店建筑距离不小于20米。油烟气经净化后符合国家标准《GB18483-2001》要求,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2噪声建设项目噪声污染主要来源于供水泵房、10kV变电站、和餐饮业排油烟风机等。各类水泵、风机均采用低转速型,且有隔振、消声措施,水泵房做吸声处理,送、回风管道均装有消声器;并在位置的设置上符合规范要求和防护距离的要求,可使噪声源对内外环境的影响得到有效控制。3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日排放量为2455m3/d。区域内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格栅沉砂池初步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其中,餐饮业厨房含油污水经自行隔油处理、半地下车库地面冲洗废水经沉砂隔油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合流,达到上海市《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及污染物排放总量计入城桥污水处理厂总量。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置。餐饮厨房泔脚按《上海市废弃食用油脂污染防治管理方法》,由专业部门处置。5电磁辐射建设项目在半地下车库内商业设施路下设置10kV变电站一座,对办公和酒店环境无不良影响。六、周围环境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建设项目周围环境污染源主要为北侧上海莱韵毛纺厂燃煤锅炉废气和周围交通噪声和汽车尾气。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当风向为N、NW时,本项目会受到该锅炉废气的影响,且影响的最大值出现在本基地内。但在该锅炉做到达标排放的条件下,废气对基地大气环境的影响很小。近期(2012年)基地岱山路西侧建筑处氮氧化物小时最大浓度为0.13mg/m3,满足《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远期(2020年),基地靠岱山路西侧建筑处氮氧化物小时最大浓度为0.260mg/m3,已经超出了二级标准。近期(2012年)和远期(2020年),基地距人民路和嵊山路中心线50米处氮氧化物小时最大浓度均满足《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因此,靠岱山路侧设置10米绿化隔离带是十分必要的。基地在布局时应注意在道路侧布置绿化带,以尽量减轻交通废气对本项目的影响。根据《上海市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若临街建筑以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的建筑为主,交通干线两侧指第一排建筑物面向道路一侧的区域;因此,本项目靠道路侧第一排建筑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类标准,其他建筑执行3类标准。根据《上海市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若临街建筑以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的建筑为主,交通干线两侧指第一排建筑物面向道路一侧的区域;因此,本项目靠岱山路、人民路、嵊山路侧第一排建筑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类标准,其他建筑执行3类标准。从预测数据可见,近期靠主干道和次干道侧建筑昼间、夜间环境噪声能《GB3096-2008》4类标准要求。远期,靠岱山路侧建筑昼间环境噪声能达到GB3096-20084类标准要求、夜间略超标。根据《环境保护使用数据手册》提供的数据,种植双列、间距为3-5米(树木交错栽植)的绿化隔离带,若林带宽度达到10-15米,则噪声可降低约4-5dB(A)。因此,建设项目主要作好绿化带的设置工作,第一排建筑处的声环境质量是可以满足《GB3096-2008》4类标准要求的。基地内其他建筑通过第一排建筑的阻隔和距离衰减,可以满足3类标准的要求。七、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建设场址作为崇明工业园区配套的生产性服务区,具备必要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环境质量条件,与地区规划相容。建设项目经采取本报告提出的相关环保措施后,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内部办公和酒店环境及周围环境的影响均可以符合相关环保要求。因此,本报告认为建设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