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服务业核算及其存在的问题研究许宪春服务业核算包括生产核算和使用核算,服务业生产核算也就是服务业的增加值核算,服务业使用核算也就是服务的昀终消费、资本形成和进出口核算。本文重点介绍我国服务业的范围和核算方法,探讨其存在的问题,阐述国家统计局改进服务业核算的进一步举措。一、服务业的范围及其生产核算分类的变化(一)服务业的范围我国从1985年开始国内生产总值生产核算,服务业生产核算作为国内生产总值生产核算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从那时开始1。我国从1989年开始试行、1993年正式开始国内生产总值使用核算,服务业使用核算作为国内生产总值使用核算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从此开始。1985年3月19日,国家统计局向国务院提交了《关于建立第三产业统计的报告》2,提出了三次产业分类和建立第三产业统计及国内生产总值核算3的必要性。国务院批准了这个报告。报告对三次产业作了如下划分:第一产业:农业(包括农业、林业、牧业和渔业)。第二产业:工业(包括采掘业,制造业,自来水、电力蒸汽、热水、煤气)和建筑业。第三产业:除上述第一、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各业。报告认为,第三产业包括的行业多,范围广,可划分为两大部分:一是流通部门,二是服务部门,具体又可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次:流通部门,包括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商业饮食业,物资供销和仓储业。1传统的物质产品平衡表体系(MPS)的国民收入核算只包括交通运输业和商业饮食业,不包括其他类型服务业。2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建立第三产业统计的报告的通知”,李成瑞主编:《统计工作手册》第120页。3《关于建立第三产业统计的报告》说的是国民生产总值,但在实践中以国内生产总值为主。1第二层次: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部门,包括金融保险业,地质普查业,房地产业,公用事业,居民服务业,旅游业,咨询信息服务业和各类技术服务业等。第三层次:为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质服务的部门,包括教育、文化、广播电视事业,科学研究事业,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事业等。第四层次:为社会公共需要服务的部门,包括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以及军队和警察等。在这个分类中,各种类型服务业都划入了第三产业,所以,从1985年起,在我国国民经济核算中,第三产业一直是服务业的同义语。2003年,国家统计局废止了上述划分,根据2002年新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4,对三次产业进行了重新规定。新规定的三次产业划分范围如下: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是指除第一、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它包括: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3.批发和零售业,4.住宿和餐饮业,5.金融业,6.房地产业,7.租赁和商务服务业,8.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探业,9.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0.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11.教育,12.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13.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4.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15.国际组织5。这15个服务行业均为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门类。在这一规定中,国际组织不属于我国的常住单位,不应纳入服务业的范围6。同时这一规定的附件把农、林、牧、渔服务业明确列入第一产业。从而服务业与第三产业在这两个方面出现了差别,但两者在基本范围方面是一致的,同时,由于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的规模不大,如果不考虑在国际组织方面的差异,两者间在数量上的差别也不明显。(二)服务业生产核算分类及其变化历史上,受资料来源的限制,服务业生产核算的分类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2年5月10日发布:《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5国际组织不属于我国的常住单位,在服务业生产核算中不予考虑。6我个人认为,国际组织不应纳入第三产业范围。2标准一直存在着一定的差距,目前仍是如此。本文关于服务业分类及其变化,谈的是服务业生产核算的分类及其变化。1985年至1993年,服务业生产核算的基本分类如下:1.运输邮电通讯业,2.商业、饮食业、物资供销和仓储业,3.金融保险业,4.房地产业,5.服务业,6.公用事业,7.科教文卫体育福利事业,8.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9.其他行业。其中的“服务业”是一个窄口径的服务业,它包括居民服务业、咨询服务业、农林牧渔服务业、地质勘察业、水利管理业和综合技术服务业。这一分类是以我国于1984年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4754-84)7为基础,并结合我国当时的实际资料来源情况制定的。1994年以后,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4754-94)和我国资料来源的实际情况,国家统计局对服务业生产核算的分类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产业部门包括12个一级分类和18个二级分类。这12个一级分类是:1.农林牧渔服务业,2.地质勘察业、水利管理业,3.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4.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5.金融保险业,6.房地产业,7.社会服务业,8.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9.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10.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11.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12.其他行业。目前仍采用的是这一分类。下面是1994年前后服务业生产核算一级分类对照表:7这一分类标准是由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委员会、国家统计局和国家标准局共同批准颁布的。3表1:1994年前后服务业生产核算一级分类对照表1994年后服务业生产核算一级分类1994年前服务业生产核算一级分类1.农林牧渔服务业1.交通运输、邮电通讯业2.地质勘察业、水利管理业3.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4.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2.商业、饮食业、物资供销和仓储业3.服务业4.公用事业5.金融保险业5.金融保险业6.房地产业6.房地产业7.社会服务业8.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7.科教文卫体育福利事业9.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10.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11.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8.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12.其他行业9.其他行业从表中可以看出,1994年前后服务业生产核算一级分类之间的主要区别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1994年后的行业分类单列了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地质勘察业、水利管理业,1994年前的行业分类没有单列这两个行业,它们包括在“服务业”中。(二)1994年后的行业分类把仓储业与交通运输和邮电通信业放在一起,1994年前的行业分类则把仓储业与商业、饮食业、物资供销业放在一起。但是,这种区别实际上只是名义上的区别,在实际核算中,受资料来源的限制,同交通运输业有关的仓储业与交通运输和邮电通信业放在一起了,同商业、饮食业、物资供销业(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有关的仓储业与商业、饮食业、物资供销业放在一起了。(三)1994年后的行业分类设立了社会服务业,它包括1994年前的行业分类中的公用事业以及“服务业”中的居民服务业和咨询服务业。(四)1994年后的行业分类单独设立了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1994年前的行业分类把前两个4行业和第三个行业中的科学研究合并为一个行业,即科教文卫体育福利事业,把第三个行业中的综合技术服务业并入了“服务业”(五)1994年前后的行业分类在名称上有所不同,如1994年后的行业分类中的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在旧行业分类中称为商业、饮食业、物资供销业。此外,1994年后的行业分类中的某些行业增加了新兴活动,这些新兴活动在1994年前的行业分类中没有反映,例如,1994年后的行业分类在房地产业中增加了房地产经纪与代理业,在社会服务业中增加了自然保护区管理业、市场管理服务业,等等。1994年前后的行业分类中的金融保险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及其他行业基本上是相互对应的。经国务院批准,我国将于2004年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次普查之后,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生产核算将采用2002年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其中的服务业生产核算的一级分类将采用该分类中的14个服务业门类8。根据国家统计局昀新制定的三次产业分类标准,农林牧渔服务业作为农林牧渔业生产核算的次级分类,将不再体现在生产核算的一级分类中。二、服务业核算的基本方法如前所述,服务业核算包括生产核算和使用核算。下面分别介绍我国服务业生产核算和使用核算所采用的基本方法。(一)生产核算方法服务业生产核算包括现价核算和不变价核算,现价核算采用的是当期的价格,不变价核算采用的是固定基期的价格,我国目前的基期是2000年。下面简要介绍这两种核算所采用的基本计算方法。1、现价核算服务业现价生产核算包括生产法和收入法两种方法,我国目前以收入法为主,其计算公式如下:收入法服务业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以是否以盈利为目的,可以把服务业生产单位划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服务业企业和盈利性事业单位,一类是行政单位和非盈利性事业单位。前一类单位有8见前面“服务业生产核算的基本范围”部分。5营业盈余,后一类单位没有营业盈余。所以,对于后一类单位来说,上述公式中的营业盈余为零。服务业现价生产核算是就服务业各行业计算上述公式中的四个构成项目9。表2概括了服务业分行业现价增加值的计算方法。表2:我国服务业现价增加值计算方法行业增加值构成项目计算方法具体说明资料来源1.农、林、牧、渔服务业劳动者报酬从业人员劳动报酬+福利收入+实物收入+其他收入+农民兼营收入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其他从业人员劳动报酬福利收入=在岗职工工资总额×14%实物收入=月平均实物收入×12×该行业年平均人数其他收入=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其他收入占工资总额的比重农民兼营收入=该行业劳动者报酬(不含兼营收入)×上年农民兼营收入占劳动者报酬(不含兼营收入)的比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其他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年平均人数:劳动统计年报月平均实物收入:城市住户调查资料其他收入占工资总额的比重:昀近一次投入产出调查的比重生产税净额农林牧渔业生产税净额×农林牧渔服务业生产税净额与农林牧渔业生产税净额的比例农林牧渔服务业生产税净额与农林牧渔业生产税净额的比例根据昀近一次投入产出资料推算固定资产折旧上年固定资产折旧(经过调整,剔除已经退役的固定资产折旧)+本年新增固定资产折旧本年新增固定资产折旧=本年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率(4%)本年新增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年报营业盈余农林牧渔业营业农林牧渔服务业营业9这四个构成项目的具体含义请参见许宪春:“中国国内生产总值核算”,《经济学(季刊)》第2卷第1期,2002年10月。6盈余×农林牧渔服务业营业盈余与农林牧渔业营业盈余的比例盈余与农林牧渔业营业盈余的比例根据昀近一次投入产出资料推算2.地质勘察业、水利管理业劳动者报酬从业人员劳动报酬+福利收入+实物收入+其他收入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其他从业人员劳动报酬福利收入=在岗职工工资总额×14%实物收入=月平均实物收入×12×该行业年平均人数其他收入=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其他收入占工资总额的比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其他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年平均人数:劳动统计年报月平均实物收入:城市住户调查资料其他收入占工资总额的比重:昀近一次投入产出调查的比重生产税净额(劳动者报酬+固定资本折旧)×[生产税净额÷(劳动者报酬+固定资本折旧)]生产税净额占劳动者报酬与固定资本折旧之和的比重根据昀近一次投入产出调查资料推算固定资产折旧上年固定资产折旧(经过调整,剔除已经退役的固定资产折旧)+本年新增固定资产折旧本年新增固定资产折旧=本年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率(4%)本年新增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年报营业盈余(劳动者报酬+固定资本折旧)×[营业盈余÷(劳动者报酬+固定资本折旧)]营业盈余占劳动者报酬与固定资本折旧之和的比重根据昀近一次投入产出调查资料推算3.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1)直接计算部分10劳动者报酬职工工资总额+本年提取职工福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