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文件广建发〔2010〕198号转发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等十二项费用设计概预算计列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合资在建铁路公司,各建设指挥部(筹备组),工程管理所:现将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等十二项费用设计概预算计列指导意见的通知》(铁建设〔2010〕151号)转发给你们,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各建设项目管理机构要认真组织学习《铁路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等十二项费用设计概预算计列指导意见》。二、各建设项目管理机构要组织设计单位核查设计概预算中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等十二项费用的计列是否符合本通知要求,如有不符要按程序进行修改。—2—三、各建设项目管理机构要严格控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等十二项费用的支出。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3——4——5——6——7——8——9——10—主题词:基本建设工程概算意见通知抄送:广州工程质量监督站,集团公司总工室,计统、财务处。广铁(集团)公司办公室2010年9月27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