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非行政许可项目)日期:2010-03-0516:24:33一、审核内容:对从事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医疗保健网站或登载医疗卫生信息的网站,在其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前置审核。二、审核的法律依据:《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卫生部部令第66号)三、数量与方式:无数量限制。四、申请类型新办复核变更五、审核条件:《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卫生部部令第66号)的规定。六、申请材料:(一)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申请表。内容包括:网站类别、服务内容、服务性质(经营性或非经营性)、网站设置地点、预定开始提供服务日期、申办机构性质、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负责人及其身份证号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同时提交电子版)(二)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申请书:包括申请网站名称、服务内容及申请材料附录等。(三)申办机构资质证明文件:1.机构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交复印件并查验原件);2.域名注册证明(复印件);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性心理、性伦理、性医学、性治疗等科学研研究内容的需提供)(提交复印件并查验原件);4.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性网站提供)(提交复印件并查验原件);5.网站业务及技术支持人员资质证明复印件:(包括:网站技术人员简历、职责、身份证、学历证明等复印件;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至少2名)简历、职责、身份证明、学历证明、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执业证书等复印件)6.网站栏目设置说明7.网站信息发布、备份、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8.卫生行政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9.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10.医疗保健信息来源科学、准确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注:申请材料均要求盖公章,一式2份。七、申请表格《广东省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申请表》。该申请表格可在广东省卫生厅网站()免费下载。附表:1.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申请表2.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申请书八、申请受理机关广东省卫生厅办证大厅(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76号,设在广东省卫生监督所)九、审核机关:广东省卫生厅十、审核流程:新办和变更流程如下:十一、审核时限:自正式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十二、有效期限:2年。十三、审核的法律效力:任何经营性或非经营性医疗保健网站以及登载医疗卫生信息的网站经省卫生厅审核同意后,方可向省通信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或办理备案手续。十四、收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