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与人才服务专题(40问)1、网民aa6565问:通过人才引进到青岛工作并落户,需要什么条件?答:根据国家、省及我市的相关政策要求,在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区及高科园(以下简称市内四区)注册的用人单位,拟引进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和省级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二)年龄5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三)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的;(四)男年龄50周岁、女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用期或签订劳动合同3年以上并已履行满一年,由该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满一年以上的;(五)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且聘用期满三年的。注:一般性工作交流不能造成新的夫妻分居。2、网民无奇不有问:什么样的企业能在青岛市人才市场办理落户?答:青岛市人才中心集体户落户范围是:与市人才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协议的市内四区“三资”、私营企业、民办机构等单位,接收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留学回国人员及派遣期内的大中专毕业生,可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引进人才落户手续。3、网民gongmin问:我2003年毕业于青岛大学,本科学历,把关系放在黄岛。我该怎样办理人才引进?我对象是中等学历,没有工作。配偶的材料该怎么准备?答:我市的相关政策要求,在市内四区注册的用人单位,对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的,可以申报引进,对学位没有限制。另外,还要求一般性工作交流不能造成新的夫妻分居。如你所说,你及你的配偶都需在市区有接收单位,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可按人才引进的程序申请将本人及配偶户籍迁入市区。配偶也需按人才引进的要求准备的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一)申报单位的人才引进报告(包括单位基本情况、单位考察意见、被引进人才的基本情况等),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流动调配登记表》(可下载;一式二份);(二)拟引进人员原工作单位为其出具的思想、工作表现材料;(三)拟引进人员的《劳动合同》、《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和《企业从业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四)拟引进人员的学历证书(须验证)、职称证、户籍证明或户口簿、身份证、已婚人员的结婚证、未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未婚证明等相应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五)拟引进人员已婚的,提供调出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和其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盖章的《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可下载);(六)拟引进人员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七)拟引进人员档案。4、网民风的呼唤问:大专毕业后在一家私营企业工作,能不能在青岛落户?答:按照我市的相关规定,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且在市内四区注册的用人单位聘用期满三年,且缴纳社会保险满三年,用人单位可以通过政府所属的人事、劳动代理部门申办人才引进。5、网民1236571问:新成立的高新技术企业,拟为多名员工办理人才引进落户,人才引进条件的依据是什么?答:目前我市人才引进的政策依据主要有:(一)《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青政发〔2007〕13号);(二)《关于贯彻执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的通知》(青公发〔2007〕48号);(三)《青岛市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调入管理暂行办法》(青人发〔2008〕9号);(四)国家、省、市干部调配、人才流动等有关政策。6、网民xiaoshitou6587问:2006年大学本科毕业后来青岛工作,个人通过其他人事代理公司办理的落户,享有与青岛户口一样的待遇吗?答:人才引进涉及到人事档案关系的转移,如用人单位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可委托政府所属人才服务部门代理人事档案。如用人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并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条件,可由单位按规定管理员工人事档案。人才引进是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不针对个人办理。按照规定,人才引进不收取申请单位和个人的任何费用。7、网民灵儿问:外地员工申报办理居住证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在哪办理?答: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下列材料:①《青岛市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两份(可网上下载);②本人的学历证明(须验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或者业绩证明材料;③有效的身份证明(已婚人员配偶随办的,还应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明;未成年子女随办的应提供其医学出生证明或户籍资料);④本市聘用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登记证明;⑤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⑥在本市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和高科园的住所证明(有房产的出具房产证;租房的出具租房合同;在亲戚家居住的应出具亲戚本市户口簿及户主的证明;住集体宿舍的,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并提供宿舍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已经在本市创业的申领人,应当提交投资或者开业的相关证明。申领人可到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一楼提报《青岛市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两份)和相关材料。地址:香港中路17号,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一楼。8、网民小青岛问:办理了居住证能享受市民待遇吗?答:2004年我市出台了旨在完善人才政策环境,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促进人才柔性流动的《青岛市居住证》制度。持证者可享受以下待遇:①申请认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参与科技项目招投标,申请科技人才计划资助或者科技项目资助,申报科技奖励;②参加本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定或考试、执业(职业)资格考试、执业(职业)资格登记、技术及技师等级考试;③参加本市各类先进的评选和表彰奖励;④符合本市关于引进国内外优秀人才待遇规定条件的,可按来青工作实际时间申请相应的政府补贴;⑤符合本市关于引进国内外优秀人才待遇规定条件的,其子女在本市中小学、幼儿园就读,按本市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其他人员的子女,按本市户籍户口待遇,在本市中小学、幼儿园就读;⑥在本市创办企业;⑦境内人员持证可直接办理就业手续,参加本市的各项社会保险,按规定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其社会保险关系可按规定办理转移、支付等手续;⑧境内人员按有关规定在本市办理因私出国商务手续;⑨为随同来本市的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申领《居住证》,并享有相应待遇。9、网民星语心愿问:我2003年毕业于青岛建工学院,大学专科学历,把关系、户口放在黄岛了,我对象是外省三期士官,怎么办理人才引进?答:关于配偶是现役军人的,我市要求,军人配偶应严格按照国发(1991)41号文件和原青岛市人事局《关于贯彻国发(1991)41号文件的意见》(青人调字[1992]第1号)等规定的随军条件和程序办理随军安置落户手续。对不符合随军条件,但本人属于我市确需引进的专业人才,其配偶所在部队驻地为青岛市市内四区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其配偶所在部队师以上政治机关批准并出具同意落户函,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办理人才引进落户手续。10、网民MBA问:我是西南交大MBA毕业生,毕业时没拿到派遣证。我来青岛后才发现没有派遣证没法落户口,经联系西南交大,不予补发派遣证,这种情况怎么办?答:派遣证是应届毕业生到工作所在地报到、落户的重要凭证之一。您需要与毕业院校进一步协调沟通,争取能够补发派遣证。11、网民lili问:大专毕业后在青岛工作、投保五年,提交资料办理人才引进时说我没有干部身份,不能办理。我这种情况能不能按照人才引进办理落户?答:目前在我市各类市场招聘、人才引进中已不再强调审查干部身份。在市内四区注册的用人单位,引进大专学历的人才要求: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且聘用期满三年的。12、网民火焰问:我和女朋友是市人才市场集体户,办理结婚登记后,户口可否仍放在人才?我的户口在人才已将近3年,是不是要去办理人才集体户续存手续?答:按照引进人才集体户管理规定,集体户落户后期限一般为三年。暂不具备迁出条件的,需由你们所在单位同意,并与市人才中心续签落户协议。一旦具备迁出条件应尽快迁出。13、网民拟人问:我是大学本科毕业,还没找到工作,能不能把户口和档案放在人才中心?答:按有关规定,非青岛籍高校毕业生需在市内四区签定三方就业协议,由毕业学校派遣至相应工作单位,方可办理档案转移及落户手续。14、网民地上有路问:我是一家私营企业,想为一名大学本科毕业的员工办理人才引进,应该如何申报?答:企业办理人才引进的工作流程是:(1)企业根据拟引进人才的个人表现和考察考核的情况提出人才引进申请,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2)企业向其人事代理部门(市、区政府人事或劳务代理机构)提交申报材料和其个人档案;(3)人事代理部门将初审通过的申报材料和个人档案提交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汇总;(4)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复核有关材料,汇总后提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题会研究;(5)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为专题会研究同意引进的人才发放《人事调函》和《调动人员落户登记表》。具有档案管理权的企业可直接向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交申报材料和其个人档案。15、网民ass问:我单位准备为一名员工办理人才引进落户,申报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答:办理人才引进手续时要提供下列材料:(一)申报单位的人才引进报告(包括单位基本情况、单位考察意见、被引进人才的基本情况等),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流动调配登记表》(可下载;一式二份);(二)拟引进人员原工作单位为其出具的思想、工作表现材料;(三)拟引进人员的《劳动合同》、《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和《企业从业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中级技术职务的提供一年、专科学历的提供连续三年的对账单);(四)拟引进人员的学历证书(须验证)、职称证、户籍证明或户口簿、身份证、已婚人员的结婚证、未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未婚证明等相应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五)拟引进人员已婚的,提供调出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和其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盖章的《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可下载);(六)拟引进人员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七)拟引进人员档案。具体要求请登录青岛人才政务网(网址:)参阅青岛市人才引进办事指南。16、网民河上有桥问:我符合人才引进条件,但以前的单位没有了,招聘人员登记表、劳动合同、解除合同报告书,都无法再补,这样要怎样才能办理人才引进?答:在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的基础上,需由本人提供当地工商部门出具的以前工作单位注销的证明,个人详细的学习、工作经历等书面材料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并经相关诚信调查机构对其经历和表现情况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可按人才引进有关程序和要求办理。17、网民木子李问:我中专毕业后又自学大专(有毕业证)及物流师(有二级技师证),在青岛缴保险并签合同一年以上了,应该怎么去办人才引进?答:我市的相关政策要求,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且聘用期满三年的,可根据人才引进程序申请落户市区。同时还规定,男年龄50周岁、女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签订劳动合同3年以上并已履行满一年,或者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高级技工或经市政府研究确定的紧缺专业毕业生和具有特殊才能人员,签订劳动合同3年以上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年以上的。如果你符合技能人才引进条件,可到市行政审批大厅申请办理。18、网民欣欣问:办理人才引进的材料还缺当时在原单位的招聘人员登记表,劳动合同,解除合同报告书,因为辞职的时候原单位正进行合并,很多材料都找不到。现在没有这些材料了。怎么办理?答:在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的基础上,需由本人提供当地工商部门出具的单位合并的证明,并提供详细的学习、工作经历等书面材料及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并经相关诚信调查机构对其经历和表现情况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可按人才引进有关程序和要求办理。19、网民云里雾里问:我于今年1月份提交了申报人才引进材料,至今未审核通过,不知道为什么?答:收到人才引进材料后,我们需要对提交的材料及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如果材料齐全、真实并符合相关规定,审核汇总后提交局专题业务会进行研究,通过后才能办理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