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基本服务和收费标准行业自律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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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2——3——4——5——6——7——8—附件1: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人基本服务项目和内容序号服务项目服务内容1.合同签订及报备、备忘录签订1.1合同签订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受托管理合同,受托人选择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并分别签订委托管理合同。如果受托人兼任账户管理人或投资管理人,账户管理或投资管理合同的相关内容作为受托合同的一部分。1.2合同备案受托人将签订的受托管理合同及委托管理合同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取得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1.3流程备忘录签订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运作流程》(劳社部发[2004]32号)规定,受托人与其他各管理人签订企业年金基金业务流程备忘录。—9—序号服务项目服务内容2.计划建立2.1单证填写、受理和复核受托人指导委托人按照相关单证的要求提交相关业务申请资料,通过约定的渠道受理委托人提交的企业年金计划信息、企业账户信息和个人账户信息,并对资料进行复核后传递至账户管理人。2.2初始运作通知在企业年金计划初始运作之前,受托人向其他各管理人发送初始运作通知函等相关材料,并知会委托人。3.账户开立3.1开户类型的选择根据合同约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管理人的需求,受托人选择需要开立的账户。3.2开户资料的准备和递送根据特定机构(如中登公司)和托管人对于开户资料的要求,受托人协助准备开户资料,并授权托管人进行开户。3.3开户时效的追踪和监督根据合同和流程备忘录的相关约定,受托人对开户的进程和时效进行追踪和监督。—10—序号服务项目服务内容3.4账户信息的管理和传递托管人开户完毕后,受托人根据合同、流程备忘录约定,将账户信息传递至委托人、账户管理人和投资管理人。4.缴费4.1缴费单证的复核和传递受托人审核缴费业务应备材料的齐全性和完整性,并通过约定的形式发送账户管理人。4.2缴费到账的查询和确认根据账户管理人提供的缴费通知单,受托人发送托管人确认到账信息。4.3缴费问题件的处理受托人协调委托人和账户管理人对超缴、短缴、缴费信息错误等问题件进行沟通和处理。4.4缴费时效的追踪受托人对于缴费到账的资金进行时效追踪,协调委托人、账户管理人和托管人及时进行业务处理。5.战略资产配5.1制定战略资产配置策略受托人制定企业年金基金战略资产配置策略。—11—序号服务项目服务内容置和投资监督5.2投资分配及投资转换根据委托人的申请,受托人提交账户管理人和托管人进行投资分配比例调整和投资组合转换的业务处理。5.3制定投资监督合规表根据法规以及受托合同、托管合同和投资管理合同的相关约定,受托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三方协商确定投资监督合规表。5.4禁止和限制投资证券池根据合同和流程备忘录的约定,受托人向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发送禁止和限制投资证券池。5.5日常监督和报告根据托管人提供的估值信息,受托人对投资管理人进行监督,审核托管人按约定频率发送的投资监督报告,及时处理各类违规事件,发生重大事件时,及时向委托人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12—序号服务项目服务内容6.估值管理6.1估值相关报表的核对每个定价周期,受托人在收到托管人和账户管理人提供的相关报表后,分别核查两份报表中的年金计划组合名称、定价日期以及单位净值、成交前资产净值是否一致。6.2非投资交易划款指令的制作和下达根据账户管理人按流程备忘录约定出具的报表,受托人编制非投资交易划款指令,发送托管人执行(赎回指令需经投资管理人确认),并以约定的方式进行确认。6.3日常交易时效的追踪和监督根据合同和流程备忘录的约定,受托人对托管人提交的估值表、账户管理人提交的当期交易报表等单证的操作时效进行追踪和监督。—13—序号服务项目服务内容7.待遇支付7.1待遇支付材料的审核和传递受托人对待遇支付材料的填写规范、信息是否清晰准确、企业用印是否完全、身份证号码校验、申请材料的齐全性进行审核,并对发现的问题件与委托人进行沟通和处理。通过约定的渠道将材料传输至账户管理人,并就账户管理人反馈的问题件进行沟通和处理。7.2待遇支付指令的编制和下达根据账户管理人的待遇支付通知,受托人复核支付通知和当期交易金额的一致性,编制待遇支付指令,下达至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7.3待遇支付的追踪根据托管人反馈的待遇支付完成情况,受托人或托管人通知账户管理人进行后续操作。8.信息变更和8.1信息变更服务根据委托人的申请,受托人就变更的计划信息进行复核并提交账户管理人进行处理。—14—序号服务项目服务内容离职账户处理8.2离职账户处理根据委托人申请,受托人对离职并转入新年金计划的员工账户提交账户管理人和托管人进行转移支付;对离职但暂无新计划转入的员工账户提交账户管理人转为保留账户。9.管理费9.1编制管理费支付指令根据合同约定,受托人明确并记录各年金管理人的管理费计提方法、支付频率和支付条件,并根据托管人确认的计算结果编制管理费支付指令。9.2收取受托费收取受托费。10.计划审计10.1会计师事务所的选择受托人根据法规的规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15—序号服务项目服务内容10.2审计资料的提供和审计工作的协调受托人提供现场审计场所,并提供相关审计资料。对于受托人不能提供的资料,受托人协调其他管理人或提请委托人协调其他管理人提供现场审计场所并提供相关审计资料。10.3审计报告定稿受托人与会计师事务所就报告初稿进行意见沟通,定稿后报送委托人。11.信息报告11.1信息报告按照法规和合同约定,受托人向委托人和有关监管部门提供定期或临时信息报告。—16—序号服务项目服务内容12.计划变更和终止12.1受托人变更企业年金计划受托人变更的,应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年金计划进行审计。新受托人应当将相关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重新报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出具企业年金计划变更确认函。受托人应当妥善保管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资料,及时办理受托管理业务移交手续,新受托人应当及时接收。12.2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或投资管理人变更企业年金计划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或投资管理人变更的,受托人应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年金计划进行审计,并将相关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重新报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出具企业年金计划变更确认函。变更完成前,原管理人需按原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相关职责。—17—序号服务项目服务内容12.3合同内容变更或企业年金计划名称变更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主要内容变更或企业年金计划名称变更的,受托人应当将相关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重新报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企业年金计划名称变更的,出具企业年金计划变更确认函。12.4计划终止企业年金计划终止的,受托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清算组对企业年金基金财产进行清算。清算工作完成后,清算组应按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受益人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及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的清算报告。13.档案管理13.1档案管理按照法规规定,受托人保存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业务活动记录、单证、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自合同终止之日起至少15年。—18—附件2: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人基本服务项目和内容序号服务项目服务内容1.合同、流程备忘录签订及建1.1合同签订账户管理人与受托人签订账户管理合同。1.2流程备忘录签订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运作流程》(劳社部发[2004]32号)规定,账户管理人与其他各管理人签订企业年金基金业务流程备忘录。—19—序号服务项目服务内容立账户1.3建立账户接收到受托人发来的企业建账数据后,数据无误情况下7个工作日内为企业建账,并出具企业建立计划证明;数据有误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反馈受托人。接收到受托人发来的个人建账数据后,数据无误情况下7个工作日内为个人建账,按约定方式并出具个人建账证明;数据有误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反馈受托人。2.信息变更2.1修改计划、企业、个人账户信息根据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受理委托人或受托人申请,进行计划、企业与员工信息变更处理。3.缴费3.1缴费申请接收到受托人发来的缴费数据后,数据无误情况下5个工作日内进行缴费申请处理,并出具缴费通知单、缴费明细。3.2缴费到账根据受托人传来的到账指令或托管人的收款通知反馈进行缴费到账处理,并反馈到账匹配结果。—20—序号服务项目服务内容3.3超缴、短缴情况处理配合受托人与委托人对缴费超额或不足的情况进行确认,并进行相应业务处理。4.归属处理4.1个人账户归属支持常见的归属方式:如悬崖式、阶梯式。5.投资及收益分配5.1初始运作设置根据受托人发来的初始运作通知单函或备忘录约定进行投资初始设置。5.2投资处理接收到受托人或托管人发来的表单,进行净值修改或收益分配。按照流程约定的时效出具成交后报表。5.3投资转换根据企业要求,按受托人指令对企业进行投资组合的转换。一年内投资转换次数不超过两次。—21—序号服务项目服务内容6.待遇支付6.1待遇支付申请接收到受托人发来的支付数据后,数据齐全并无误情况下5个工作日内进行缴费支付处理,交易日之前,出具企业权益测算报告。按约定时间出具支付通知单、个人支付明细。6.2实付处理根据受托人传来的实付指令或托管人的付款通知反馈进行支付实付处理,并反馈个人权益支付明细。7.个人账户转移7.1个人账户计划内转移按受托人提交的个人账户计划内转移通知,计算该员工的个人账户权益和归属权益,并将该员工基本信息以及权益信息从原单位转到新单位,操作完毕后,向受托人提交个人账户计划内转移报告。7.2个人账户转出计划按照受托人转出指令和托管人的估值数据,计算个人账户权益以及归属权益、应划出的金额,并提交受托人;进行个人账户转出计划及销户处理,并提供个人账户转出计划报告。—22—序号服务项目服务内容7.3个人账户转入计划按照受托人转入指令,建立个人账户(导入或重新录入),在收到托管人的资金到账通知反馈后,做缴费的记账处理以及按年金计划的规定做投资分配的处理,并向受托人提交个人账户转入计划报告。8.客服查询8.1客户查询通过网站披露和电话查询方式向企业和受益人提供企业年金基金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信息查询服务;向受益人提供年度权益报告。9.账户管理费收取9.1计算账户管理费按照合同约定计算应收取的账户管理费,直接或者经由受托人转交收费通知。9.2收取账户管理费收取账户管理费。—23—序号服务项目服务内容10.配合审计10.1配合审计账户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受托人应当按照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账户管理业务进行审计,并向委托人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审计报告。发生其他需要对企业年金计划进行审计的情况时,配合受托人和审计部门完成审计工作。必要时提供现场审计场所和审计资料。11.信息报告11.1信息报告按照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账户管理人向受托人、有关监管部门提供定期或临时信息报告。12.职责终止或者计划终止12.1账户管理人职责终止账户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资料,及时办理账户管理业务移交手续,新账户管理人应当及时接收。12.2企业年金计划终止完成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的权益清算。—24—序号服务项目服务内容13.档案保管13.1档案保管按照国家规定,保存企业年金基金账管运营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自合同终止之日起至少15年。附件3: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人基本服务项目和内容序号服务项目服务内容1.合同、流程备忘录签订1.1合同签订托管人与受托人签订托管合同。1.2流程备忘录签订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运作流程》(劳社部发[2004]32号)规定,托管人与其他各管理人签订企业年金基金业务流程备忘录。—25—序号服务项目服务内容2.账户开立2.1开立企业年金基金托管银行账户根据法规规定及受托人委托,托管人以企业年金计划和托管人联名的方式,在托管人营业机构开立受托财产托管账户和投资资产托管账户,并负责保管和代为使用上述账户预留印鉴。2.2开立证券账户根据法规规定及受托人委托,托管人以企业年金计划和托管人联名的方式,在相应开户机构为企业年金基金开立证券账户。2.3开立银行间债券账户根据法规规定、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业务规则和受托人委托,托管人以企业年金计划和托管人联名的方式,在中央国债登记结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