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筑施工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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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绿色建筑施工管理标准编制说明环境对人们门常生活越来越重要,引起社会极大的关注。在建筑施工领域如何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目前还没有比较系统的标准来指导施工过程的环境保护。2003年集团公司工程技术部组织了****建设发展公司、土木公司和集团公司质量安全部等单位、部门编写了“中建****集团绿色建筑施工管理标准”。标准共分六章,即总则、—般规定、环境影响、能源消耗、材料与资源、施工场地文明,人员安全与健康,为全集团在施工现场环境管理与保护提供了依据。即将实施的标准在编写过程中参考了集团《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眢理体系》和《绿色奥运建筑评估体系》(施工阶段)要求,吸收了“北京乐喜金星大厦”和“富华金宝”工程中成功的管理办法,但也可能存在着一些不全面之处,希望广大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在实施过程中继续补充完善,为集团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目录1.总则2.—般规定3.环境影响3.1场地环境保护3.2大气环境保护3.3废气排放3.4噪声影响3.5水污染3.6光污染3.7施工周边区域的安全保护3.8古树、名木与文物保护4.能源消耗24.1节能措施4.2节能效果4.3能源优化5.材料与资源5.1材料选择5.2材料节约5.3资源再利用5.4水资源保护6.施工场地文明,人员安全与健康6.1场地文明6.2人员安全6.3人员健康1总则1.1为了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积极贯彻绿色施工的方针和技术措施,以最大程度减少施工活动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减少资源与能源的消耗,建立企业切实有效的绿色施工管理运行体系和管理制度,制定本标准。1.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市政总承包工程;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或合同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施工现场绿色施工管理。1.3本标准所指的施工现场包括施工区、作业人员办公区和生活区。1.4绿色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安全防护与人员健康,除应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2一般规定2.1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有绿色施工环境保护、能源消耗节约、材料与资源利用和施工人员安全与健康保护的有效措施。32.2施工现场应建立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和制度,职责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2.3应定期对项目绿色施工管理过程中的各项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组织考核工作。2.4开工前应指定专人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绿色施工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防护措施等知识的培训和交底。2.5施工中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和人员安全与健康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6项目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减少对场地地形地貌破坏,制定严格控制水污染、噪声污染、光污染以及大气污染的措施。3环境影响3.1场地环境保护3.1.1工程开工前,应对施工场地所在地区的土壤环境现状进行调查,针对土壤情况提出对策,采取科学的保护或恢复措施,防止施工过程中造成土壤侵蚀、退化,减少施工活动对土壤环境的破坏和污染。3.1.2施工总平面布置首先应考虑利用荒地、劣地、废地或已被污染的土地。施工现场物料堆放占用场地应紧凑,尽量节约施工用地,如果现场场地狭小,应选择第二场地堆放材料。材料堆放、加工以及工人宿舍等临时用地应尽量利用废地、荒地。3.1.3施工中开挖的弃土,有介场地堆放的应提前进行挖填平衡计算,尽量利用原土回填,做到土方量挖填平衡。挖出的弃土暂时无法回填利用的,应堆放在安全的、专的用的场地上,同时进行覆盖保护。3.1.4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由于地表径流或风化引起的场地内水土流失(如保护表层土、稳定斜坡、植被覆盖等)。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和围墙边有条件的地方进行绿化或摆放盆花,美化环境,防止土体流失。3.1.5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由雨水管道、地表径流和空气带来的杂质、颗粒所产生的沉淀物污染环境。43.1.6对不可再生利用的施工废弃物的处理应符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土壤和地下水被污染。3.1.7危险品、化学品存放处和危险性废物堆放场应有严格的隔水层设计,做好渗漏液收集和处理工程,防止土壤被污染。3.1.8对施工期间破坏植被,造成裸土的地块,及时覆盖砂石或种植速生草种,以减少土壤侵蚀。施工结束后,再恢复其原有植被或进行合理的绿化。3.2大气环境保护3.2.1施工现场扬尘管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施工现场采取有效的防尘和降尘等保护措施。3.2.2规划市区的施工现场,混凝土累计用量超过100立方米的工程,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施工现场设置砂浆搅拌机,机棚必须封闭,并配备有效降尘防尘装置。3.2.3水泥和其它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保管,使用过程中要有防护措施。3.2.4施工现场裸露地面要派专人负责洒水降尘。对大面积的裸露地面、坡面、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用覆盖或固化的降尘措施,如:绿化、喷浆、隔尘布遮盖、地面硬化或混凝土封盖等。3.2.5施工现场设立垃圾站,垃圾实行分类管理,及时分拣、回收和清运现场垃圾。垃圾清运应按照批准路线和时间到指定的消纳场所倾倒。高层或者多层建筑清理施工垃圾,应搭设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道或者采用容器吊运。3.2.6遇有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作业施工。3.2.7为了减少现场堆放的回填土过干产生粉尘,除应采取覆盖措施外,还应派专人定时洒水,土的含水率控制在15%-25%即可。3.2.8清理模板内已绑扎好的钢筋中残留的灰尘和垃圾时要尽量使用吸尘器,不得使用吹风机等易产生扬尘的设备。3.2.9在采用机械剔凿作业时,可用局部遮挡、掩盖或采取水淋等防护措施。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备防护用品。53.2.10拆除旧有建筑时,应随时洒水,减少扬尘污染。渣土要在拆除施工完成之日起三日内清运完毕,并应遵循拆除工程的有关规定。3.2.11施工现场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备,有专人负责。3.2.12施工现场周围的围挡及大门等的设置应符合中建总公司《中建总公司企业形象视觉识别规范手册(施工现场分册)》要求,围挡要保持清洁、严密。3.2.13施工材料、垃圾的运输:(1)施工现场路面硬化处理的宽度应不小于出口。根据道路功能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硬化处理方法;不同的硬化处理方法和位置标高表1序号道路用途硬化处理方法1走重载车辆道路100厚C20混凝土,6~10@200构造配筋2一般走道100厚C15素混凝土3其他铺设可重复利用的广场砖4利用施工剩余混凝土浇筑地面可以先预留场地(2)运输车辆严禁超载、超量装载运输。运输土方、渣土、垃圾等以三楼物质的车辆必须采用密封运输,必须持有市政管理部门批准运证件;(3)施工现场门口处铺垫草帘子,设置洗车池,对于占有泥土的车辆,用清水冲洗。车辆外部不准挂有拉运的物质,车轮不准带有泥土上路;(4)运输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物及细颗粒散体材料时车辆要覆盖严密或使用封闭车厢,防止遗洒和飞扬。(5)对预拌混凝土的运输要加强防遗洒的管理,所有运输车卸料溜槽处必须装设防止遗撒的活动挡板。混凝土浇筑完后必须在现场清洗干净车辆方可离开;(6)施工现场有毒、有害废弃物的运输应确保不遗洒、不混放,应送到政府批准的单位或场所进行处理、消纳。对可回收的废弃物做到再回收利用。3.3废气排放3.3.1施工车辆、机械、设备的尾气排放,应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车辆排气污染物的排放标准。3.3.2施工车辆、机械、设备应定期维护,保持良好运作状态。63.3.3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车辆尾气中有害成份的含量,应选择清洁燃油、代用燃料或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和高效燃料添加剂等。3.3.4建筑材料采购要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严禁使用对人体产生危害、对环境产生污染的产品。3.3.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中所使用的木板及其他木质材料,严禁采用沥青类防腐、防潮处理剂。3.3.6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阻燃剂、混凝土外加剂氨的释放量不应大于0.10%,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的规定。3.3.7对引进的“四新”技术产品应事前进行调查、评估,如使用的产品对环境及人体健康产生不利的影响,应实行否决。3.3.8施工地段土壤含氡量浓度高于周围非地质构造断裂区域3倍及以上,5倍以下时,施工前要制定可靠的施工方案,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执行。3.3.9Ⅰ类民用建筑工程地点土壤中氡浓度高于周围非地质构造断裂区域5倍及以上时,应进行工程地点土壤中的镭—226、钍—232、钾—40的比活度测定。当内照射指数(IRa)大于1.0或外照射指数(Iy)大于1.3时,工程地点的土壤不得作为工程回填土使用。3.3.10土壤含氡量浓度高的地下防水做法必须按现行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1)中的一级防水要求,使用防氡气的高密度防水材料对基础进行处理,防止氡气从地下渗透进入室内环境。3.4噪声影响3.4.1施工现场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l2523—90)的要求,将噪声大的机具合理布局,闹静分开。合理安排噪声作业时间,减轻噪声扰民。3.4.2对施工机具设备进行良好维护,从声源上降低噪声。施工过程中设专人定期对搅拌机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如发现有松动、磨损,及时紧固或更换,以降低噪音的同时保证施工过程中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3.4.3对搅拌机、空气压缩机、木工机具等噪声大的机械,尽可能安排远离周围居民区一侧,从空间布置上减少噪声影响。73.4.4施工现场应选用能耗低、性能好、技术含量高、噪声小的电动工具。3.4.5打桩施工时不得随意敲打钻杆,施工噪音控制在85db以下,且尽量安排在白天施工。3.4.6机械剔凿作业使用低噪音的破碎炮和风镐等剔凿机械。夜间(22:00~6:00)、午休(12:00~14:00)不得进行剔凿作业。3.4.7对人为的施工噪声应有管理制度和降噪措施,如:施工时严禁敲打料斗、钢筋。夜间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等,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3.4.8对混凝土输送泵、振捣棒、木工棚、,包锯、钢筋加工场等强噪音设备,要采取降噪防护措施:(1)施工中混凝土振动棒、手动电锤、锯等机具,通过时间安排上减少噪声影响;(2)现场混凝土输送泵应设置隔音棚遮挡,实行封闭式隔音处理;(3)现场混凝土振捣采用低噪音振捣棒,振捣混凝土时,不得振钢筋和模板,并做到快插慢拔,减少噪音的排放;(4)模板加工的木工棚采用全封闭房间,门口挂降噪屏(工作时放下,起到隔音的作用),窗户用降噪屏封闭;(5)现场进行钢筋加工及成型时,将钢筋加工机械安放在平整度较高的平台上,下垫木板,并定期检查各种零部件,如发现零部件有松动、磨损,及时紧固或更换;(6)进行夜间施工作业的模板、脚手架支搭、拆除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7)根据噪音防治需要,将外脚手架满挂密目安全网,并在结构施工楼层设置降噪围档;(8)施工现场界内应设置噪音监控点,监测方法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噪声值不应超过国家或地方噪声排放标准。施工噪音一旦超标,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制标准(参考国家标准GBl2523—90)表2施工阶段主要噪声源噪声限值昼夜夜间8土石方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7555打桩各种打桩机等85禁止施工结构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棒、电锯等7055装修吊车、升降机等65553.4.9根据建筑施工场界环保噪音标准(分贝)日夜施工要求的不同,应合理协调安排分项施工的作业时间:(1)施工应安排在6:00~22:00时间进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或者特殊要求,确需在22时至次日6时期间进行施工的,要会同建设单位一起向工程所在地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2)必须进行夜间施工作业的,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单位做好周边居民工作,并公布施工期限;(3)在高考期间和高考前半个月内,除按国家有关环境噪声标准要求对施工现场的噪声进行严格控制外,夜间应严禁施工;3.5水污染3.5.1施工现场污水排放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污水综合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