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9保险经纪服务优势保险公司直接销售模式的特点代表利益:代表保险人的利益;先考虑保险公司的立场,后考虑被保险人的利益。保单的内容:仅对某一类别险种从事展业行为,对其他风险、核保及理赔不甚了解。保单的缺失:一般不会向外透露。费率及条款:仅提供该保险公司的费率及条款。理赔处理:理赔发生时,听从理赔部门的决定,以保障该保险公司的利益为原则。风险管理服务:提供可保范围的风险服务。咨询服务:在封闭有限的空间,无法提供市场资讯,提供最佳的保障产品;仅提供有利于该保险公司的信息和建议,为销售保单服务。保险经纪公司销售模式的特点代表利益:代表投保人的利益;协助投保人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佳的保障。保单的内容:熟悉不同的保险市场,对各家保险公司的产品、内容、保单及条款均有深入的了解,可依客户的需求来规划及设计完善的保险范围和保障,是专业的保险顾问。保单的缺失:分析现行保单的缺失,进而提供改进建议。费率及条款:将提供2-3家保险公司的费率及条款给投保人作比较。理赔处理:以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理赔经验,协助被保险人处理赔案,为被保险人争取合理的赔偿。2/29风险管理服务:提供全面的风险管理服务:包括风险的识别、风险的分析、风险的转移、保险的安排等服务。咨询服务:全面地为客户着想,为客户提供最有利、最合适的建议,避免了客户决策的失误,使客户自身的风险得到了充分的化解。聘请保险经纪人做风险顾问究竟有那些好处?1、降低风险管理成本,提高经营效率。随着社会化、专业化分工的不断深入,企业把自己不熟悉的风险管理和保险安排等工作委托给专业化的风险管理顾问---保险经纪人去做,一方面可以降低企业的风险管理成本,另一方面也使企业能够更专注于自己主业的发展,进而提高企业经营效率。2、获得全面、专业的风险管理服务。保险经纪人能够为企业提供从风险评估、风险分析、风险防范、风险转移到灾后防损、索赔等全方位、全过程、专家式的服务,大大拓展和深化了由保险公司提供的传统服务,免却了客户的后顾之忧。3、获得经济、合理、充分的保险保障。保险经纪人由于精通保险技术、熟悉保险市场运作方式,能够充分考虑投保企业的实际情况,为企业度身定做最适合的保险方案,使客户能够以科学、合理的保险条件获得充分的保险保障。聘请保险经纪人推行资产统保可以为企业带来至少六个方面的好处:1、投资风险、协助控制。投放到某些客户或某些项目的资金难免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风险,为充分保证投放资金的安全,保险经纪人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风险管理经验协助贵公司控制与化解投资风险。保险经纪人通过风险管理使客户保险标的风险状况有所改善,容易赢得较为合理的低费率;降低投保成本3/292、优化组合、扩大保障。保险市场上的保险商品种类繁多,保障范围各不相同,仅选其单一险种,难以化解和转移企业风险。保险经纪人可以就各家保险产品选其最优重新组合,打造一个新方案,使其保障范围更加扩大,控制各类风险,杜绝重大事故。保险经纪人与保险市场上多家保险公司都有通畅的询价渠道,通过市场竞争机制,可以合理降低费率;3、降低费率、节省保费。同样的险种,各家保险公司会开出高低不同的费率。费率的高低直接影响企业保险费用的支出。保险经纪人可以利用自身的专业技术使其费率降为最低,替企业省钱又省力帮助企业成为明明白白的保险消费者。保险经纪人拥有大量客户资源,保险公司为了扩大市场份额,往往给予保险经纪人额外的费率优惠。如中国工商银行固定资产2003年实行统括保险当年节省保费1亿3千多万元,保障范围有原294亿扩大为1014亿,是上年保险额度的2.45倍;4、协助索赔、维护权益。当客户发生损失时,保险经纪人能全力协助客户向保险公司索赔,争取得到及时、快捷、公平合理的赔偿,最大限度地维护客户的利益。5、投保安全、万无一失。保险经纪人为客户提供的服务具有法律保障。在法律上,保险经纪人代表投保人的利益,如果因保险经纪人的过错包括在投保、协助索赔等环节给投保人造成损失,保险经纪人要承担赔偿责任。保险经纪人在为客户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要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保险法》、《合同法》、《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制约。根据《保险法》130条规定:“因保险经纪人在办理保险业务中的过错,给投保人、被保险人造成损失的,由保险经纪人承担赔偿责任”。4/296、杜绝违规,保护干部。通过统保,可分散风险,规范操作,堵塞漏洞,减少和化解保险购买过程中的各种不合规的暗箱操作行为,进而维护企业干部队伍的纯洁性。长安经纪(国家电网为股东、业务比较集中于电力行业)、航联经纪(国航等为股东,比较集中于股东业务)、竞盛经纪(大庆油田为股东,比较集中于石化业务)、华信经纪(华电为股东,业务比较集中于电力行业)、联合经纪(业务比较集中于教育和责任险)、华泰经纪(中国再为股东)、达信(外资)、韦莱浦东(合资)、中怡(合资)、东大经纪、长城经纪以及江泰经纪这十几家。南水北调工程作为一项造福万民的跨世纪工程,为世界所瞩目,从论证之初就吸引着全球亿万人士的目光。中线干线第一期工程的保险经纪在2005年直接委托给江泰保险经纪公司。二期工程的两个标段的保险经纪人招标,在千等万等、千呼万唤中终于很隆重地粉墨登场了。由国内最权威的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同时在中国南水北调网、南水北调中线管理局网、中国保险网等各大媒体网站进行了招标公告公布。保险经纪界一片欢欣鼓舞、奔走相告,都期望能有机会参与这样的世纪工程。很多公司在公告当日就购买了标书。然而,初略招标文件,人们不难根据招标文件的逐项限定进行逐个排除,发现偌大的世界,中国近300家,全球几千家经纪公司,唯有一家公司符合中标的资格条件。既然都明摆着要选这一家,何必还要烦这个劳神大张旗鼓地公开招标呢?我们先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各种限定来逐个排除吧。一、投保人于近三年(2003-2005年)中至少有一年的保险经纪年收入达到20005/29万人民币以上。这一限定几乎去除了2003年以后成立的所有经纪公司,经纪公司不太可能在第一、二年做到2000万规模。一些行业新锐,如最近在水利、工程、交通方面颇有业绩的中盛国际成立于2005年,就被剔除。如果以后的国家工程都这样招标,对后来者公正何存?而且2000万的收入与其风险管理及其服务质量有什么实质性关系?根据这一限定,入围的公司大致有:长安经纪(国家电网为股东、业务比较集中于电力行业)、航联经纪(国航等为股东,比较集中于股东业务)、竞盛经纪(大庆油田为股东,比较集中于石化业务)、华信经纪(华电为股东,业务比较集中于电力行业)、联合经纪(业务比较集中于教育和责任险)、华泰经纪(中国再为股东)、达信(外资)、韦莱浦东(合资)、中怡(合资)、东大经纪、长城经纪以及江泰经纪这十几家。二、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经纪公司;必须…缴纳职业责任保证金。保监会要求经纪公司缴纳职业责任保证金或者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实际上,职业责任保险的保障范围更大。2003年后成立的经纪公司大致上都选择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而没有选择缴纳保证金。显然这样的限定不符合保监会的规定和要求,但进一步地排除了03年后成立的公司。为什么国信这样大的招标公司连保监会的基本规定和要求都没有搞清楚,却将招标公告放上主要保险媒体?难道国信招标公司或招标委员会成员就没有人懂保险相关法规?如果没有人懂保险相关法规,文件中非常详细的限定又是怎么做出来的?根据这一限定,达信应该被剔除出局。6/29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投标是行业内的显规则,即使工程施工也接受联合投标,它可以发挥几家公司联合的优势和特长。这一限定的依据是什么?招标公司可以澄清吗?这一限定完全彻底地排除了03年后成立的公司参与的任何可能。例如,中盛与达信联合的可能就被排除了。四、在商务文件部分(7),“其他行业保险经纪服务业绩情况表格式”中明确规定“每个…项目委托人与投标人有隶属关系的在评审时无效”。根据“隶属关系”这一限定(后续的文件中还有很多类似的限定),股东背景和股东业务(是隶属关系)的几家经纪公司都将排除出局,他们有长安、华信、航联、竞盛等。五、在商务文件部分(8),“同行业(水利水电)保险经纪服务业绩情况表格式”中明确规定“每个…项目委托人与投标人有隶属关系的在评审时无效”。根据这一限定,再次排除上述股东背景的几家公司。同时,联合、中怡、东大、华泰等公司由于在国内水利水电方面的案例较少,都被排除出局六、在商务文件部分(9),“一线多点工程项目保险经纪服务业绩情况表格式”中明确规定“每个…项目委托人与投标人有隶属关系的在评审时无效”。请问招标公司或招标委员会,在中国保险经纪发展的六年时间里,除南水北调一期工程以外,能有几个一线多点的项目工程,即使有,又有几家保险经纪公司参与其中?在国内保险经纪公司中,只有江泰、中盛国际等极少数做过。根据这一限定,进一步排除了华泰、韦莱浦东和长城几家公司。在商务文件部分(10),“近五年成功索赔案例”中第一类符合要求“类似工程项目指水利水电项目或一线多点类型工程项目”7/29根据这一要求,应该只剩下一家公司了。如果保险经纪公司在保险期内对客户的安全与风险管控做得很好,以致没有或很少发生索赔案件。这是行业内提倡和鼓励的,可是,招标文件中竟然作为业绩。根据招标文件,索赔案件次数越多、金额越大,得分越多,却没有对经纪公司如何协助做好风险管控和安全防范提任何要求,这是不是颠倒是非、本末倒置吗?再细看招标文件,其中费解之处颇多,1、首先从该招标书的整体设计及评标标准方面看,存有以下疑问:本次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其中:技术部分(包括风险识别、风险管理建议、保险管理建议及经纪服务承诺)35分,公司资信(包括公司业绩、项目团队等)50分,商务报价15分。我们不禁要问:分值如此安排是何依据?是否合理?从业主角度出发,选择保险经纪人主要应看重保险经纪人的资质业绩、保险经纪人的技术与服务方案、经纪费报价等几个方面。经纪人的资质业绩固然很重要,但是针对项目的专业技术与服务方案、经纪人取费报价更应为业主所关心、所看重。参照国内外大型工程项目保险经纪人招标惯例,保险经纪人的技术与服务方案的评比权重通常至少占到40%以上,有些达到60%以上,经纪报价部分至少占30%,而经纪人的资信业绩通常不超过30%。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如此巨大的工程,经纪技术部分占比仅35%,价格占比仅15%,而公司资信则高达50%,如此安排,是否说明业主着重考察保险经纪公司的资质业绩,保险经纪技术与服务方案做一般考察即可,而经纪人的取费报格则无所谓,还是另有隐情呢?2、如果业主着重考察保险经纪公司的资质业绩,那么保险经纪公司的资质业绩该如何考察?让我们且看次招标的经纪资格要求:8/291)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条中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03年到2005年)中至少有一年的保险经纪年收入达到2000万(含2000万)人民币以上。但是,在商务评分标准表中对投标人财务状况的考核占比仅为1%,占比之低,让人难以相信。试想一下:一个收入很高,但利润却很低的公司,其经营状况是否良好?是否有实力承担南水北调工程的重任2)投标人资格要求第(4)条中要求投标人具有单项工程投保额1亿元(含1亿元)以上工程建设项目保险经纪服务业绩,而在评标标准仅对投保额30亿的水利水电项目、50亿以上的其他工程项目进行评分,那么为何该项资质要求又如此低门槛,令人费解,或许,真是另有隐情?更有甚者,在招标文件中对于所有的项目业绩均要求项目委托人与投标人不得有隶属关系,如有,在评审时无效处理。那我们不禁要问招标委员会的各位成员,要求投标人业绩的目的何在?难道不是为了表明投标人自身的工程项目服务经验吗?难道有隶属关系的项目就不称其为服务经验了吗?难道只有抓住老鼠的白猫才是猫,而抓住老鼠的黑猫就不是猫了吗?3)另外,协助索赔是保险经纪人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五年的成功索赔案例,一定是在考察投标人协助索赔的能力。但却不知设定6个月的索赔时效是何用意?这一看似合理的要求,不知是以何标准确定的?同时要求被保险人所获得赔偿金额应与公估理算人认定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