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考核方法及相关问题八里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3年3月内容提要考核方案简介考核档案抽取考核档案核查考核档案填写考核注意事项一、考核方案简介2011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指标体系(现场抽查考核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说明数据资料来源评分标准3.项目执行(55分)3.5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5分)3.5.1抽查的产后访视率(5分)抽查的产后访视率=抽查辖区内产后28天内的接受过产后访视的产妇人数/抽查的访视的产妇总数×100%。随机抽查的2011年孕产妇健康管理档案。考核的每县(区)随机抽查20份2011年分娩的孕产妇健康管理档案或孕产妇保健手册(不足20份全部抽取,剩余份数随机抽查2012年档案补足)。根据档案记录,核查所提供的服务是否符合2011年国家规范要求。满分5分。得分=抽查的产后访视率/80%×5分。抽查的产后访视率≥80%,得分按5分计算。一、考核方案简介2011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指标体系(日常监测数据考核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说明数据资料来源评分标准1.服务进展(84分)1.4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8分)1.4.1孕产妇系统管理率(8分)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年度辖区内按规范要求系统管理的孕产妇人数/年度辖区内活产数×100%。各省(区、市)2011年全国妇幼卫生年报数据。满分8分。得分=孕产妇系统管理率/85%×8分。孕产妇系统管理率≥85%,得分按8分计算。二、档案抽取—孕产妇系统管理统计表二、档案抽取档案的抽取:采用等间隔抽取办法,进行随机抽取。Ø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抽取100份孕产妇档案。Ø辖区内共有产妇数647人,按照等间隔抽样法抽取647/100=6.47,即以6为间隔抽取样本,抽取6号、12号、18号……直至抽取满100份。二、档案抽取—孕产妇系统管理登记表二、档案抽取—孕产妇系统管理统计表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年度辖区内按规范要求系统管理的孕产妇人数/年度辖区内活产数×100%。抽查的产后访视率=抽查的辖区内产后28天内的接受过产后访视的产妇人数/抽查的访视的产妇总数×100%。三、核查方式—档案抽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考核的机构等间隔抽查10份2012年分娩的孕产妇健康管理档案或孕产妇保健手册(不足10份全部抽取,剩余份数抽查2013年档案补足)。上述机构抽查的不足部分,应在就近相同类型的机构中抽取相应的数量进行弥补。但县、区之间不作调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档案现场抽查考核记录表核查档案:考核单位:考核时间:年月日考核人:编号核查方式联系情况真实性规范性高血压/高血糖备注电话入户失访真实不真实规范不规范血压达标血糖达标现场抽查考核记录总计说明:1.现场抽查考核记录表适用于在进行现场档案核查、问卷调查时,及时记录工作情况,并作为填写相关考核操作表和统计指标得分的原始资料。2.现场抽查考核记录表由负责现场核查或问卷调查的专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符合考核工作内容的对应栏目表格中画“√”。不需要核查的内容不用填写。接受考核的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含村卫生室)均需要单独填写一张记录表,并完成“总计”。3.考核专家需完整填写考核指标、考核单位、考核时间和考核人。4.现场抽查考核记录表在完成每个县或区的考核时,由联络员统一收取和整理,作为复核时的参考。5.在督查中如发现有其他较典型、较严重的问题,或亮点经验,应在备注中记录,并及时留存相关证据、资料。三、核查方式—档案核查三、核查方式—档案核查服务内容抽查对象核查表抽查要求核查方式样本机构孕产妇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档案核查表三每县(区)中至少随机抽查20份2011年分娩的孕产妇健康管理档案或孕产妇保健手册(不足20份全部抽取,剩余份数随机抽查2012年档案补足)。根据档案记录,核查所提供的服务是否符合2011年国家规范要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以及其他提供相应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2011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抽查考核和问卷调查要求(部分)1、核查方式:随机抽取2012年度孕产妇健康管理档案。按照核查表三:《孕产妇健康管理档案核查表》所列的内容,核查孕产妇访视/检查记录是否符合2011年国家规范的要求。被核查机构未开展该项服务,抽查承担该机构服务区域孕产妇健康管理的其它医疗或预防保健机构。三、核查方式—档案核查(孕产妇健康档案)2、核查档案(1)基础资料建档单位/地区,档案编号,姓名,分娩时间,联系方式。三、核查方式—档案核查(孕产妇健康档案)三、核查方式—档案核查(孕产妇健康档案)(2)孕产妇健康管理档案规范性核查核查表2.1健康管理档案相应表单及内容是否符合2011年版国家规范的要求②否三、核查方式—档案核查(孕产妇健康档案)规范性核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不规范:孕产妇健康检查记录表、孕产妇产后访视记录表,缺少或不符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中所列任何一项规范性核查内容的。核查表2.2是否按国家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在产后28天内进行了产后访视②否三、核查方式—档案核查(孕产妇健康档案)规范性核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不规范:产后访视应在产后3-7天及产后28天进行。产后访视记录表填写空项、漏项或错项的栏目根据记录表核查,3项及以上填写空项、漏项或错项为不规范。核查表2.3Ø居民健康档案首页,正确填写孕产妇基本信息,包括:Ø1、姓名,现居住地,户籍地址,联系电话,现居住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名称以及所属的村(居)委会名称;Ø2、建档单位,建档人,责任医生;Ø3、建档日期四、档案填写—孕产妇健康档案Ø本表用于居民首次建立健康档案时填写。如果居民的个人信息有所变动,可在原条目处修改,并注明修改时间。Ø需要填写的内容包括:性别、出生日期、工作单位、联系人、姓名、民族、血型、文化程度、药物过敏史、既往史、家族史、生活环境。四、档案填写—孕产妇健康档案Ø需要填写的内容包括:Ø1、基础信息:姓名、编号、体检日期、责任医生Ø2、内容:一般状况、生活方式、脏器功能、查体、辅助检查、中医体质辨识、现存主要健康问题、健康评价等。四、档案填写—孕产妇健康档案Ø1.本表由医生在第一次接诊孕妇(尽量在孕12周前)时填写。若未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需同时建立。Ø2.基础信息:填表孕周、孕次、产次、末次月经、预产期、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孕产史、体质指数=体重(kg)/身高的平方(m2)、体格检查、妇科检查及辅助检查。Ø3.总体评估及保健指导Ø4.转诊:若有需转诊的情况,具体填写。Ø5.下次随访日期:根据孕妇情况确定下次随访查日期,并告知孕妇。Ø6.随访医生签名四、档案填写—孕产妇健康档案Ø孕妇在复诊时根据孕期的情况填写相关数据,如有高危因素应增加检查的次数,可相应增加产前随访记录表的填写次数。Ø宫高、腹围等检测数据要与孕周相符。如不符要考虑到母婴可能存在的问题并进行相应的指导。Ø如在其他医疗机构检查应标记清楚在哪个单位进行的检查Ø下次随访日期根据孕妇情况而定,如有高危因素,应适当增加检查次数。四、档案填写—孕产妇健康档案四、档案填写—孕产妇健康档案Ø分别在产后3-7天、28天填写此表。Ø相关内容要详细记录,例如一般健康状况(营养良好、面色红润、自然体态、神清语明、二便正常、睡眠良好等)、乳房、恶露、子宫、伤口等详细记录。Ø孕期有异常情况的在此表中应有体现。如孕期贫血的产妇,产后访视中要着重注意孕妇的面色,精神,眼睑及指甲的颜色;孕妇有无头晕、乏力等自觉症状。同时额外注意恶露的量、颜色及性状等。四、档案填写—孕产妇健康档案1、了解产褥期基本情况。产后照护及育儿的情况,给予合适的建议。及时评估是否需要其他非常规检查或转介治疗。2、测量体重、血压,进行盆腔检查,了解子宫复旧及伤口愈合情况。Ø3、提供喂养、营养、心理、卫生及避孕方法等指导。Ø4、对产褥感染、产后出血、子宫复旧不佳、妊娠合并症未恢复者以及产后抑郁等问题的产妇,应及时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进一步检查、诊断和治疗。四、档案填写—孕产妇健康档案四、档案填写—孕产妇健康档案体质辨识方法:采用量表的方法,依据中华中医药学会颁布的《中医体质分类与判定标准》进行测评。四、档案填写—孕产妇健康档案根据不同的体质辨识,提供相应的健康指导。五、注意事项1、告知孕妇在不同孕期应接受的检查,除进行一般检查、产科检查及相关辅助检查之外:Ø孕早期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Ø孕中期识别需要做产前诊断和需要转诊的高危重点孕妇。还应进行预防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指导孕妇如何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Ø孕晚期督促孕产妇在孕28~36周、37~40周去有助产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各进行1次随访。五、注意事项2、如何和孕妇建立一个良好的沟通Ø通过换位思考,亲情样的沟通,人性化、贴心管理,及时沟通等方法再配合国家提供的优惠政策等方法进行沟通。3、掌握辖区内的孕妇信息的途径Ø通过家庭医生入户宣传政策,告知早孕建册;妇保医生与社区办公室联系查询办理准生证的辖区内人群;通过社区宣传板等方式进行告知孕妇在孕早期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4、提供考核档案的份数与统计报表中数据相近。5、准备未结案的孕产妇健康管理相关登记、记录,以便临时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