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情况填报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填表人:(签字)联系电话:二○○九年十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说明一、指标解释:1.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指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和工作机构。其中,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指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服务局(包括政府原人事部门设立的人才服务局和原劳动保障部门设立的就业服务局);公共就业服务工作机构指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包括政府原人事部门设立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和原劳动保障部门设立的职业介绍中心),以及就业训练中心、创业服务中心、劳动服务企业管理中心、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等专业性服务机构。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指依法设立,隶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接受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业务指导,具体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理社会保险事务,提供社会保险服务的专门机构。包括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和业务办理工作的各类组织和机构。3.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是指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内设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或依法受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事业编制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4.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是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实体化办案机构(仲裁院、仲裁办、仲裁中心等)。5.职业培训(技工教育)教研指导机构:是指主要承担职业培训和技工院校教学研究和教学方法总结推广、教学计划与课程标准开发、教材开发与推广、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培养的理论研究及成果转化等工作,并对技工学校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建设、专业设置、校企合作招生等工作进行技术指导的机构。6.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指对劳动者职业能力水平进行客观评价和社会认证的机构。包括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所、行业特有工种鉴定站和其它考核鉴定机构。7.劳动保障基层工作平台:各级人民政府在街道和乡镇设立的承担劳动保障业务服务和事务管理工作的工作机构,以及在社区和行政村设立的劳动保障服务窗口。8.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指事业单位中,经公务员管理部门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9.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指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所有事业单位。10.全额拨款:国家重点扶持、以社会效益为主、基本不具有创收能力、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11.差额拨款:以社会效益为主、具有一定创收能力和市场开发前景、经费来源部分由财政支持的事业单位。12.自收自支:主要面向市场、创收能力强、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二、校核关系:甲栏:(8)=(9)+(10)+(11)+(12);乙栏:(1)=(2)+(3)+(4),(4)=(5)+(6)+(7)+(8),(11)=(12)+(13),(11)≥(14),(11)≥(15),(17)≥(18),(20)≥(21),(22)=(23)+(24)+(25)表 号:人社统GS2号制表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08]99号有效期至:2010年11月单位个个个个个个个个万人人人人人人人个平方米平方米台台台万元万元万元万元甲乙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劳动保障监察机构3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4职业培训(技工教育)教研指导机构5职业技能鉴定机构6其他7劳动保障基层工作平台8 其中:街道9 乡镇10 社区11 村12单位负责人签章:处(科)负责人签章:填表人签章:报出日期:年月日场所情况设备情况工作经费情况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编制人数实有工作人员人数公共服务场所面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构情况填报单位:/省(区、市)/地(市、州、盟)/县(市、区、旗)/街道(乡镇、社区)级别:机构业务分类序号机构个数年度服务对象人数人员情况其他计算机台数合计大专以上学历人数数量建筑面积车辆获得职业资格人数补充资料: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______人;其中利用再就业资金公益性岗位聘用监察协管员______人。联接专网财政预算拨款专项补助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专职人数兼职人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访情况填报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填表人:(签字)联系电话:二○○九年十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表 号:人社统GD1号制表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08]99号有效期至:2010年11月单位名称登记注册类型集体上访日期罢工日期持续时间人数地点原因处理方式处理结果处理单位序号1234567891011合计123…填表人:注:1.单位名称指上访和罢工人员所在单位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名称。2.登记注册类型解释同国家统计局。3.集体上访指5人以上的人员以走访的形式向各级政府、县以上政府所属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依法应当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4.集体上访日期指集体上访的当事人首次上访的时间,精确到小时。5.罢工日期罢工是指由于劳动争议等原因导致劳动者集体停止生产和工作的行为。罢工日期是指罢工当事人首次罢工的时间,精确到小时。6.持续时间指该集体上访和罢工开始时至结束时的连续时间,精确到小时。7.人数指这次集体上访和罢工参加的人数。8.地点指该次集体上访和罢工当事人申请权利的主要地点,不包括开始聚集地和途径地。9.原因指该集体该次集体上访和罢工的主要事由。10.处理方式指该次集体上访和罢工是由行政调解、和解或者劳动争议仲裁方式结案。11.处理结果指该次集体上访和罢工处理的具体意见或者仲裁裁决事项等。12.处理单位指处理该次集体上访和罢工事件的承办单位。单位负责人:处(科)负责人:报出日期:年月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集体上访和罢工情况单位:人、件填报单位名称:年月表 号:人社统GD1号制表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08]99号有效期至:2010年11月填报单位名称:拖欠工资问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问题社会保险问题企业改制(破产)职工安置问题军队退役人员问题机关、事业单位改革问题工资福利、离退休待遇问题大、中专毕业生问题其他未处理处理中处理毕甲乙1234567891011121314总计1按上访规模分组30人及以下231-49人350-99人4100-499人5500-999人61000人及以上7单位负责人:2、甲栏:(1)=(2)+(3)+(4)+(5)+(6)+(7);乙栏:(1)=(2)+(3)+(4)+(5)+(6)+(7)+(8)+(9)+(10)=(11)+(12)+(13)。填表人:报出日期:年月日注:1、上访原因中,人事部门填报6,7,8,9,10列;劳动部门填报2,3,4,5,6,10列。处(科)负责人:单位: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集体上访和罢工情况(续)年月项目序号上访件数处理情况上访人数上访原因表 号:人社统GD2号制表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08]99号有效期至:2010年11月填报单位名称:年 季件次人次件次人次件次人次件次人次件次人次件次人次件次人次件次人次甲乙12345678910111213141516全国总计1省级2地市级3县级4单位负责人:处(科)负责人:填表人:填报日期: 年 月 日12、表内关系式:甲栏:(1)=(2)+(3)+(4)乙栏:(1)=(3)+(5),(2)=(4)+(6),(1)>(7),(2)>(8),(9)=(11)+(13),(10)=(12)+(14),(9)>(15),(10)>(16)来访序号项目注:1.来信总数:指本报告期内接到的各类群众来信总和。2.初信:指信访人首次来信。3.重复信:指同一信访人两次以上来信。4.联名信:指信访人5人以上(含5人)联合署名的信件。5.来访总数:指本报告期内接待的群众来访总和。6.初访:指信访人首次来访。7.重复访:指同一信访人两次以上来访。8.集体访:指信访人5人以上(含5人)同时上访。9.省级:指信访人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信访的。10.地市级:指信访人到市(地市级)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信访的。11.县级:指信访人到县(县级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信访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访情况来信总数初信重复信联名信来访总数初访重复访集体访来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情况填报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填表人:(签字)联系电话:二○○九年十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表 号:人社统SD1号制表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08]99号有效期至:2010年11月受理不予受理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全省合计其中:省级部门地级以下部门行政许可人事争议劳动监察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行政不作为其他维持撤销限期履行职责其他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全省合计其中:省级部门地级以下部门单位负责人:处(科)负责人填表人:填报时间: 年 月 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情况填表单位(盖章):项目类别行政复议本期新收申请复议事项审理结果被行政复议案件数责令履行其他行政许可工伤保险行政不作为其他人事争议劳动监察养老保险未审结维持撤销4、校核关系:(2)=(5)+(6)+(7)+(8)+(9)+(10)+(11)(3)=(12)+(13)+(14)+(15)+(16)(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注:1.人事部门填写除“劳动监察”、“养老保险”、“工伤保险”项之外的项目。2.劳动保障部门填写除“人事行政”项之外的项目。应诉总数应诉事项判决结果313、指标解释:1.上期未审结:上一年度未办理完毕的行政复议案件数或者上一年人民法院未审理完毕的行政应诉案件数。2.省级部门、地级以下部门:包括省级、地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3.行政许可:申请人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及国务院412号令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件数。4.人事行政:申请人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作出的涉及人事行政处理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件数。5.劳动监察:申请人对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作出的涉及其权益的责令改正、行政处理、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件数。6.养老保险:申请人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含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作出的退休审批、养老待遇核定、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件数。7.工伤保险:申请人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工伤保险待遇核定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件数。8.行政不作为:申请人认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其提出的除行政许可、劳动保障监察、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事项外的保护合法权益的请求未予处理而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件数。9.被行政复议案件数:申请人向填报单位上一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并由省或地级以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作为被申请人的案件数。年月至年月年月至年月项目类别上期未审结上期未审结申请总数其中行政应诉未结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情况(续)人力资源市场中介服务机构业务基本情况填报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填表人:(签字)联系电话:二○○九年十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表 号:人社统LM1号制表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08]99号有效期至:2010年11月填表单位:年大专及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