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托信息化技术优化纳税服务的几点思考“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新征管模式的建立,确立了信息化技术在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中的重要地位。2007年底,青海地税实现省级数据大集中,初步建立省级集中应用管理平台,标志着地税信息化工作进入新的起点,为税收征管工作实现“管理零距离、服务零区域”提供了有效的手段。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如何积极利用信息化技术和手段,提高纳税服务的信息化程度,最大限度地为纳税人提供便利是需要我们探讨的一个重要课题。一、信息技术依托下纳税服务的现状自1994年国地税分设以来,全省地税系统锲而不舍推进信息化建设,经过不间断地投资和建设,税收信息化基础设施和信息系统建设经历了从无到有,从落后到发展,从简单建设到初具规模的艰难历程。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在提升税收科学管理水平的同时,进一步转变了地税管理服务理念和方式。(一)构建了新信息管理系统。2006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金税三期建设目标要求和全省地税系统工作需要,整合原有税收征管和社保费征收系统,以我为主、公司为辅的模式研发《地方税务信息管理系统》,初步搭建税费征收、税费管理、执法考核、稽查管理、电子地图、纳税查询、系统维护等15大模块,325个子系统。在进行全省地税局域网、广域网规范建设和省级数据处理中心机房建设的基础上,2007年11月完成数据录入、系统测试、模拟操作、系统上线等工作,实现了省级数据大集中,初步建立了省级集中应用管理平台,为纳税服务提供了良好的信息平台。目前所有办税服务厅均集税务登记、发售发票、申报受理、税款征收等功能为一体,全方位地为纳税人提供税前、税中和税后等多方面服务,纳税服务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二)电子办税服务逐步开展。研发税银联网系统,西宁市、海东地区和海西的格尔木、德令哈市等地区实现了个体工商户定额税款批量扣税和实时划款业务。积极推进财税库银电子缴税横向连网工作,正在建立财政、地税、国库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将为纳税人缴税提供方便,促进财政资金运转效率的提高。(三)科学“减负”工作也正在起步。2009年,紧贴税收业务实际,着手税企数据交换平台的研发工作,拓展数据应用途径,借助企业电子报税管理系统实行纳税人纳税申报数据的电子采集,逐步减少纸质报表的报送,将为减轻基层负担和加强税源管理提供信息支持。(四)依托信息化增强税法宣传和纳税咨询辅导手段。2007年按照“突出服务功能,提高信息时效,强化征纳互动”的目标,建立青海税网站,为纳税人获知涉税信息进行纳税咨询提供了重要渠道。下一步,通过电子办税服务逐步开展和网站功能的拓展,实现纳税人网上办税。二、依托信息技术优化纳税服务中存在的问题随着《地方税务信息管理系统》的不断完善,为纳税人提供信息化技术服务的质量也不断提高,但是利用信息化手段优化纳税服务的工作还处在在起步阶段,为纳税人提供信息化服务还存在一些问题。(一)利用信息化手段优化纳税服务的工作没有统一规范的规划和标准。当前的信息化手段提供的纳税服务总体来说是一种“粗放式”和“松散型”的服务,针对不同的纳税人尚不能按照不同的需求提供不同层次的管理服务。就现有的税收征管流程来看,尚不能满足纳税人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进一步改进税收征管流程,减少审批环节,优化系统设计是必然。(二)纳税申报方式单一,信息化对纳税服务支撑作用不强。由于财税库银电子缴税横向连网、网上申报等多元化电子办税服务正在开展,使得这些信息化建设的成果还未完全普及,这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对纳税人的服务,使纳税服务的范围受到了限制。(三)信息管理和应用亟待加强。信息来源渠道不多,存在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现象。数据管理工作水平还不够高,管理制度尚不健全,数据标准、采集、储存、清理、维护等工作需要规范。信息资源增值利用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地税系统与外部门及纳税人之间的信息化发展不平衡,信息数据不共享等问题突出,加大了信息系统整体推进的难度,影响了信息系统整体效能的发挥。(四)部分干部的信息化应用技能有待提高。信息技术队伍的研究开发、组织协调、运行维护等方面能力需要增强,既懂业务又懂技术的人才比较缺乏。尤其是多数办税厅工作人员电脑操作水平不高,对电脑的应用也简单地停留在征管软件的使用,如果在征收过程中软件或电脑出现的小故障、小问题,经常无法在短时间内有效解决,由于信息技术专业人员缺乏,难以做到面面兼顾。征收期由于软件或电脑故障导致纳税人需排队等候的现象时有发生,降低了服务的效率。三、对利用信息化手段优化纳税服务的建议(一)加快建立规范的纳税信息服务体系。纳税信息服务应当包括三个体系:(1)税收公共服务体系是一个基于计算机互联网上的税收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全省统一的办税指南库,为纳税人提供统一、权威、实用的解答。纳税人可以通过连在互联网上的电脑或者摆放在纳税服务大厅的触摸屏设备进入这个税收公共服务平台,能够查询自己想了解的各级税务机关的组织结构,各种涉税事宜的办理指南,各类税收法律、法规和最新发布的税收政策,以及税务公告和通知,并及时为纳税人提供所关心的各种涉税信息,各种证件、涉税事宜批复审批结果和纳税人信用等级等信息;根据权限和服务对象的不同还可以得到个性化的资料、信息和相关的各类服务。(2)税收征收管理服务体系这个应用服务平台应跟地税机关后台涉税相关信息数据库相连接,为纳税人提供网上税收征管全程的业务服务。更具体地说,就是让纳税人可以在网络上完成办理证照、待批文书的审批等事宜,节省纳税人往返办税机构的时间,提高地税部门的服务效率。使纳税人无论何时何地不受时空的限制,在任何能够上网的地方,都可以通过网络发送纳税申报资料和有关财务报表资料等电子数据,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税。与此同时,税务稽查的部分文书发布环节,如检查通知的发送等,以及行政复议的一些事宜,也可以通过网上完成。(3)建立纳税人的呼叫中心体系,是纳税服务信息化的一个具体表现。纳税人通过这个应用平台,诸如规范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和地税网站的建设及开展个体户手机短信、电话申报,充分发挥其信息化服务在税法宣传、咨询辅导、组织收入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纳税人可以得到税务人员实时在线的服务和帮助,及时解决纳税人提出的各类涉税问题。(二)加强税收征管信息采集与数据共享的规范性、准确性、严密性和时效性。对内,建立丰富的税收征管数据仓库,以便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同时为地税机关提供征管信息化发展的决策支持。在实施征管信息化时,既要满足前台征管业务的需求,又要着眼于今后的管理与服务,把充分运用信息资料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作为根本目的。注重在实现前台业务操作计算机化的过程中,建设好基础数据源,将管理服务的概念贯穿于数据资源的抽取与利用的全过程之中。对外,加强与政府及工商、海关、银行、财政、公安等相关部门的信息交换和网络互联。通过网络互联,实现与政府有关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同时丰富地税机关的数据资源。(三)逐步建设完善的网上“电子税务局”。网上“电子税务局”是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的技术平台。建设完善的“电子税务局”旨在为纳税人提供多功能、多途径、便捷的“智能化”纳税服务。通过实施多元化申报和缴税方式,直接申报、网上申报、银行网点报缴、税银联网等,从而提高税收征管和服务效率,让纳税人真正能做到足不出户,也可方便地办理各项税务事项,真正享受到纳税服务信息化的便利。一方面,地税网站不仅要有各种涉税资料,而且应该实现网上“自助申报和电子银行缴税”。网站应该开通各种聊天室和税政咨询论坛,方便纳税人和地税干部在网上交流,增强相互之间的了解和信任,让纳税人更进一步深入、全面地理解信息化下的税收工作。通过短消息和电子邮件,为纳税人进行具体涉税问题的咨询和解答,并更好地为纳税人提供及时、准确、信息提醒、告知等服务。另一方面,地税部门可以通过网站发布最新的政策、法规、通告,还可以在网上进行文书的审批和公务的处理等事项,既方便纳税人的办税事宜,又方便地税部门远程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