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民生服务群众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民政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纽带,直接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直接面向最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直接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保障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的客观需要,是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温江区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必须要重视民政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一、温江民政事业发展的机遇与挑战(一)发展机遇成都被确立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是国家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温江民政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历史机遇。一是民政事业的地位和作用更加突出。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人的全面发展被融入发展战略和发展实践的核心,城乡统筹发展需要更加关心弱势群众的基本利益,民政事业发展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和支持。二是发展民政事业的制度保障更加有力。城乡统筹强化了政府的宏观调控功能,政府职能从“经济建设型”向“公共服务型”的转变,有利于政府加强对民政事业发展的统筹管理。三是民政事业的改革动力得到更大激发。随着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的推进,将深刻触动和转变传统的民政事业发展观念,进一步推动民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拓宽民政事业的发展途径。(二)主要挑战随着社会阶层结构、社会人口结构、社会组织结构以及社会需求结构的日益多样化、复杂化,民政事业发展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领域需要应对好一系列的挑战。一是应对社会群体结构变化的挑战。伴随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贫富悬殊相对明显,失业和失地人员、城乡低保户等社会弱势群体日益引起关注。我区现有城市低保2149户、4245人,农村低保2027户、4677人,还有708户、737人的农村五保户以及低收入家庭、因病因学返贫的困难家庭和因突发性意外造成临时困难的家庭,切实为这些困难弱势群体提供最基本的生活权益保障,任务十分迫切而艰巨。二是应对社会人口结构发展变化的挑战。我区于2000年就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截止2006年底,全区60岁以上人口数为53343人,占我区总人口数的15.0%,并以年均3.5%的速度增长,其中城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数为22357人,占城区人口数的11.4%。我区城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尚不健全,传统的家庭养老服务功能正在逐步弱化,低收入老人生活照料问题突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亟待完善。人口老龄化、家庭小型化、经济市场化、农村城市化和消费结构多元化的发展趋势,既形成对老年福利事业的巨大需求,也给养老服务带来了巨大压力。三是应对社会组织结构变化的挑战。随着社会转型,温江越来越多的“单位人”成为“社会人”,如失业人员、待安置的大学毕业生、自由职业者以及退休人员等。将“社会人”变成“组织人”需要大量的具有中介和社会服务功能性质的民间组织,目前社会结构体系中具备这种功能的组织载体不够。四是应对社会需求多样化的挑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大量社会事务正在回归社会。面对日益复杂的生活需求、利益诉求和价值取向,民政工作适应转变的工作方式和管理方式还有待提高。二、温江民政事业发展的目标和措施(一)发展目标到2017年,全区城乡一体的社会救助体系更加完善,基层民主健全,社区功能完善,老年福利水平明显提高,拥军优抚安置保障扎实有力,社会福利事业多元化发展新格局全面形成,民间组织发展规范有序,区划地名、婚丧等社会事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社会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得到有力保障,民主政治权利得到切实维护,社会福利服务需求得到有效满足。民政法制建设更为加强、财力保障更加有力、基础设施更加完善、人才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基本形成与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相适应的的民政工作格局与运作体系。(二)主要措施(一)建立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社会保障新格局。构建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专项救助相配套,应急救助、社会互助为补充的综合性、多层次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社会救助水平。一是进一步发挥民政部门的主管职能,依托社会救助信息“一口上下”平台建设,实现救助事务网络化处理和救助信息的资源化运作,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的协调、协同和协作,提高社会救助管理的效率和水平;二是坚持政府救济和社会救助相结合,定期救助和临时救助相结合,资金救助、实物帮助和互助服务相结合,根据救助对象家庭结构、困难程度、劳动能力等方面的不同,深化实施“分类救助”,实现“应保尽保”,落实“应帮即帮”;三是通过资源和政策的有机整合,使救助覆盖面从绝对贫困家庭逐步扩大到低收入困难家庭,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四是扎实开展社会援助活动,积极筹集社会援助资金,认真开展社会救助活动。五是继续开展以政府出钱买服务的办法对参加社区、村或街道、镇公益劳动的低保对象给予一定经济补助,改善低保对象生活水平。六是积极会同区劳动部门、用人企业开展餐饮服务、家政服务、物业管理等行业技术技能培训,培养低保、困难人员就业自强观念,力争全面提高他们的整体技能,切实为低保、困难人员拓宽就业渠道,增加收入打造良好的平台。(二)建立执政基础坚强巩固、政府管理规范有序、居民自治充满生机、社会化机制发育完善的基层政权建设新格局。按照“区域规划最佳、设施配置最优、服务效率最高、资源效益最大”的要求,努力建成“综合协调、管理有序、服务优质、文明祥和”的和谐社区。一是科学界定社区,进一步理顺社区管理体制,合理整合各部门资源和优势,推进形成职能明确、责权利统一的社区建设组织体系和资源统筹、综合协调、灵活反应的社区建设和管理模式。二是加快社区功能发育和完善居民自治,逐步推进社区建设实体化和社区管理网格化。三是积极发展社区服务,充实社会服务设施,努力开发社区公共服务功能,推进社区服务专业化、市场化,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个性化的服务需求,努力创建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现代化新型社区。四是全面推进居(村)民自治,规范和完善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制度。健全居(村)务公开,完善村委会直选,有序推进居委会直选。(三)建立优抚安置、双拥工作“双向促进、共同发展”新格局。加快推进拥军优属工作的法制化、社会化进程,充分发挥双拥工作平台作用,促进军政团结,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一是探索新型经济组织和新的社会阶层开展拥军活动的路子,扩大双拥工作的群众基础。二是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完善抚恤补助优待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积极为优抚对象办实事,重点解决优抚对象生活、医疗、住房等问题。三是从有利于征兵、有利于优抚、有利于安置出发,继续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拓宽退役士兵安置渠道,鼓励和引导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走市场化道路。四是切实落实好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不断提高服务管理工作社会化程度。五是加强烈士陵园的维护和管理,发挥好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的作用。(四)建立政府管理、社会监督、民间组织自律相结合的管理新格局。坚持培育发展与管理监督并重的方针,形成与温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到位、作用明显的民间组织发展体系和法制健全、行为规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民间组织管理体系。一是按照分类推进的原则,积极培育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各类社会团体,大力发展公益性、服务性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基本形成以需求为导向的民间组织发展机制。二是强化对民间组织的日常监管,健全完善民间组织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民间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和能力建设,形成网络健全、运转协调、行政高效、监督有力的监管系统。三是推进民间组织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民间组织评估系统,加大对民间组织的制度和道德制约制度,促进民间组织的社会公信度和影响力。(五)建立社会福利社会化新格局。加快社会福利服务设施建设,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改革,逐步形成居家养老为主、机构养老为辅的养老福利格局。一是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拓展社区照料服务模式,着力构建居家养老生活照料、社区紧急援助和医疗卫生保健三张服务网,初步实现“老年人生活照料有人帮、紧急援助有人应、健康保健有人管”。二是加大城市福利机构设施建设和基础设施的改造维修力度,在城区建一所综合性、多功能的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解决城市孤、老、残、幼等民政对象的生活问题。三是加大力度扶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福利事业,以“民办公助”和“公办民营”为主要形式,发动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多种形式的社会福利服务机构和设施,加快温江社会福利社会化的进程。四是坚持健康老龄化、积极老龄化的方向,引导老年人和全社会参与,弘扬尊老敬老的风尚。五是推进老龄工作重心下移,加强社区为老服务资源整合,培育为老服务民间组织,提高社区老年工作水平。(六)建立起运转协调、高效灵活、管理和服务功能有机结合的社会行政管理新格局。适应现代社会管理和社会文明进步发展要求,加快推进社会事务管理改革,发挥婚姻、收养、殡葬等民政业务在加强城市软环境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一是加强行政区划管理工作,适时作好区划调整工作;完善地名设标工作,突出做好地名数据库和地名电子信息化工作;巩固勘界工作成果,健全勘界档案,依法保护界桩。二是规范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管理工作,抓好婚姻登记的标准化、规范化、网络化建设;依法做好收养登记管理,建立健全收养登记档案,促进收养工作稳步发展。三是深化殡葬改革,强化殡葬管理,优化殡葬服务,加强殡葬市场的管理,探索“以墓养林”、“以林促墓”等新的殡葬改革方式。四是加强民政福利企业管理,维护好、发展好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五是进一步规范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三、温江民政事业发展的政策建议(一)加大民政财政投入,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基础支撑。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逐步提高民政事业费在区级财政预算中的比例,加大政府对灾害救助、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和特困户救济、优抚安置、社会福利投入力度;适时提高民政对象的救济标准,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加强对村(居)民自治、社区建设、区划地名、婚姻登记、儿童收养、民间组织登记等事业设立专项资金给予保障;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依法进入社会福利和社会服务领域,募集社会资金、建立救灾、慈善等基金,完善社会互助的动员机制;探索建立以政府购买服务为重点的公共支出政策,形成长效的公益性、福利性社会服务支出内容。制定优惠扶持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源投入社会福利领域,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完善社会捐赠和社会互助的动员机制,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渠道筹资模式。加强民政经费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民政事业保障能力。(二)加强民政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提高民政对象的保障和服务能力。全面统筹规划城乡社区福利服务设施建设,重点抓好敬老院、社会福利院、婚姻登记站、救助管理站、殡葬管理所等为民服务项目,加大对现有基础设施的改造力度,提高民政对象的保障和服务能力。加快民政信息化建设,积极发展民政电子政务,努力推行“网上办事”,完善温江区社会救助平台,建立温江社区服务信息系统、地名数据库、最低生活保障和优待抚恤等民政业务基础数据库,完善数据的收集、处理、分析、使用、共享机制,整合信息资源,实现民政业务工作的信息化管理,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三)健全民政政策法规建设,提高民政部门依法管理社会行政事务的水平。加强民政部门法律培训和法制教育工作,做到学法懂法、依法办事,帮助民政干部树立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加强民政部门的地方立法工作,争取人大和政府法制部门的支持,制订和修订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双拥、民间组织发展、城乡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慈善捐助、流浪儿童救助管理、行政区划管理、行政区域界限管理、殡葬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推进民政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实行执法人员岗前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提高依法管理社会行政事务的水平。(四)深化民政管理体制改革,增强民政事业发展的生机与活力。积极探索民政管理体制创新,按照“存量转换机制、增量转变方式”的思路,加快推进民政事业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民政工作机制。科学界定民政事业的政府职责和市场领域,大力推进政企、政事、政社分开和管办分离,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民政部门的行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