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服务显魅力 诚信计生放异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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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创新服务显魅力诚信计生放异彩中共霍山县委霍山县人民政府2011年6月16日霍山县是地处大别山腹地的革命老区,县域总面积2043平方公里,辖16个乡镇、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144个村(居),总人口37万。近年来,为巩固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工作成果,我县最大限度地提升群众参与人口计生自我服务和管理的热情,努力提升优质服务水平,创新工作思路,突出以人为本,积极探索和推进具有霍山特色的诚信计生服务管理,依托村民自治,创新实施分类孕检,突出宣传指导,全面落实知情选择,走出了一条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和谐发展的新路子。一、依托村民自治,创新实施分类孕检诚信计生服务管理试点前,一些40多岁的育龄妇女虽然没有生育愿望,但仍要参加一年四次的孕检,不少地方出现了“婆媳同去孕检”的尴尬局面。此外,对于外出务工人员,要求他们定期参加孕检或寄孕检单,不仅耗费了一定的时间和金钱,而且给打工者带来诸多不便。对此,群众有怨言,干部有怨气,干部群众都不满意。面对这样的工作背景,2010年,我县在开展多村调研试点的基础上,初步探索出了一条“诚信计生”服务管理模式,就是以“尊重群众、相信群众、方便群众、为了群众、依靠群众”为原则,以简化孕环情检查为突破口,以诚-2-实守信为基础,实施分类管理与服务,将政府直接管理的计划生育大部分交由育龄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在具体做法上,村(居)委会依据村情,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制订《村民计划生育自治章程》,将孕检对象分成两大类,一类列入诚信服务管理,一类为协议服务管理,实施公认诚信、承诺(担保)诚信、行为诚信和协议服务管理即“3+1”的诚信服务管理模式。公认诚信:凡40周岁(可上下浮动2岁)以上已落实长效节育措施且近五年内无政策外怀孕或虽有孕情但能主动落实补救措施的孕环检对象,以及放弃二孩生育指标已得到政府奖励的孕环检对象,每年参加生殖健康检查一次、接受上门访视一次。承诺(担保)诚信:有近亲属为国家公职人员且承诺愿以公职担保的对象,或以现金担保,自愿申请的孕环检对象,每年参加孕检一次、接受访视服务一次。行为诚信:凡申请加入计划生育协会或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孕环检对象,由5至10人自愿组成诚信小组,共同监督约束彼此计生行为,一年参加两次孕检,接受上门访视一次。协议管理:凡已婚待育对象以及未纳入上述三项诚信管理的一孩育龄对象,一律纳入协议管理,一年组织动员其参加四次孕检。与此同时,村(居)委会还依据村(居)民自治章程同16周岁以上未婚青年的父母签订《计划生育文明共建协议书》;同已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二、多孩对象以及退出育龄期的夫妇签订《计划生育奖励促进和优质服务承诺书》。-3-在具体工作中,各乡镇结合实际,采取了一些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有效促进了诚信计生工作的开展。比如,与儿街、下符桥、但家庙等乡镇积极推行诚信计生奖励工程,对政策内怀孕及时上报孕情的、一孩奖励50元,二孩奖励200元,对政策外怀孕主动落实补救措施的,一孩奖励100元,二孩奖励200元,真正体现了群众诚信、政府守信。太阳乡金竹坪村则对诚信计生户实施扶贫项目优先贷款、生活上优先救助等奖励优惠政策,其中在农村小额贴息贷款方面,普通户只能享受2000—3000元,而诚信户却可以享受6000—8000元。真正让诚信计生户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吸引更多的群众积极参与诚信计生服务管理。据统计,全县参与试点的18个村的孕检对象中,公认诚信户占34.9%,行为诚信户占34.6%,担保诚信户占3.2%,协议诚信户占27.3%。据推算,全面推广诚信计生后,全县人口计生工作量可减轻40%左右,每年至少可节约在村集中孕检费用43万元,乡村外出管理服务经费和流出人员自身花费260万元,其经济、社会效益十分明显,真是“分类管理好,工作成效高。省劲又省钱,干群都满意”。4月份,省委办公厅组织人员来我县开展了专项调研,并在《内部通报(16期)》上以《以群众自治破解农村计划生育难题》为题进行了全面报道,推行霍山县开展“诚信计生”服务的具体经验。目前已有省内外近50个县区组团到我县考察交流此项工作。-4-二、突出宣传指导,全面落实知情选择在扎实推进诚信计生服务管理的过程中,我县坚持将宣传教育放在首位,制定并执行了“四项”工作制度,通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教育和咨询指导活动,有效提高广大群众的诚信计生意识,全面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知情选择。一是宣传告知制度。让群众知情是推行诚信服务的前提。我县将普及知情选择、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知识作为一项长期和经常性工作来抓,精心设计了《生育节育不育关怀服务手册》、“生殖健康教育处方”等一系列样式新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资料,组织开展了发放宣传单、人口学校培训、举办专家讲座、流动服务车下乡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千方百计提高广大育龄群众对人口计生知识的知晓率。2010年,我县开通了县、乡、村三级信息网络平台,对不同类型的服务对象,定期或不定期地发送政策法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等不同内容的手机短信,并不时穿插传送节日问候、安全常识等,既有效解决了新形势下“人员流动、时空分隔、宣教难做”的现实问题,又切实增强了基层干群的情感交流。县站、乡所则进一步发挥宣传教育工作职能,增添了女性诊室、药具展示自助室、避孕节育知情选择背景墙、电子触摸屏等宣教设施,吸引群众的眼球,精心开展了“智慧妈妈进课堂”、“避孕节育知识讲座”,强化同育龄群众的互动式宣传教育,增加其对避孕节育知识的感性认识。二是咨询指导制度。县、乡计生服务机构进一步完善了咨-5-询诊断室、宣教候诊室,温馨话室和康复室的科室布局,设置了固定的宣传咨询台,明确了专人负责咨询指导业务,对前来咨询的育龄群众全方位做到“四个一”,即一张笑脸相迎,一声真情问候,一杯热茶相敬,一个周到的服务,努力营造温馨、和谐、文明、优良的服务氛围,收到了很好的咨询指导效果。与此同时,广大技术服务人员深入乡村,进组入户,与育龄群众开展面对面地咨询,以及个性化指导,以良好的情感交流和沟通,进一步羸得了育龄群众对主动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理解和支持。三是知情同意制度。知情同意是以人为本在节育政策方面的最好体现。我县始终执行避孕节育受术者知情同意制度。无论在县站、乡所,还是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凡是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均使用全县统一的《避孕节育知情同意书》,由手术医生在手术前先行告知,并根据服务对象的实际情况,从技术服务的角度给予宣传引导,直到受术者本人或家属同意签字后方才落实手术,从不搞强迫命令。其中对于落实放环的对象,医生会详细告知节育器的类型、有效期,检查事项以及取出时间等。对于那些放环后副反应严重、因病不适宜放环或者40周岁以上已经绝经的妇女,则指导她们适时取环,切实维护她们的身心健康。十一五期间,我县无一例手术事故、手术后遗症和受术者上访的现象发生。四是节育奖励制度。在县级,我县虽然不是全省长效节育措施奖励试点县,但从2010年开始,我县即对所有的两女结扎-6-对象给予每人1000元的奖励,打入个人养老金帐户,其费用一律由县财政承担;在乡镇,对于那些在外务工主动返乡落实节育手术的对象,则给予往返交通费用和一定的误工补助;村(居)计划生育自治章程大多明确对于及时主动落实节育手术的对象,根据手术类型给予50—200元不等的奖励。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在推进诚信计生,提升基层群众自治水平的进程中,我县人口计生工作群众性、广泛性、服务性的特色彰显,“人文计生”、“和谐计生”的局面已初步形成。我们相信,注入诚信内涵的基层人口计生工作将会成为一种潮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明天将会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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