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农业服务业发展状况及对策研究“十一五”时期是推进南京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时期。农业服务业作为现代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拓展农业外部功能、提升农业产业地位、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等方面都发挥着积极作用。从南京市第二次农业普查数据反映出来的情况看,南京市农业服务业已初具规模,农业经营户的农业服务业经营收入也显示出良好的发展趋势。在农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农业服务业已经成为吸引农村劳动力就业的主要行业之一。但此次农业普查也反映出,南京市的农业服务业仍处在发展初期,农业经营户的主要生产经营活动仍然主要集中在种植业上,农业服务业所占比重较低,而在农业服务业的内部结构中,也以农业种植业的服务业为主要经营项目,效益水平相对不高。在当前形势下,正确把握现代农业服务业的本质内涵,科学理解现代农业服务业的重大意义,辩证分析现代农业服务业的发展状况,健全完善现代农业服务业的保障措施,对促进南京特色的农业现代化建设、实现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一、发展现代农业服务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1、现代农业服务业的内涵丰富农业服务业作为现代农业的重要内容,不仅在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也是建设现代农业的一个重要切入点。它有着丰富的内涵,至少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良种服务——为广大农民提供粮食、畜禽、水产、苗木等优质高效种子种苗;二是农资服务——为广大农民提供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物资服务,保证农民用上放心农资;三是农技服务——发展以农业科研院所、农业企业、农业专业性服务组织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农技服务体系,为广大农民提供高效适用种养模式和技术;四是培训服务——培育新型农民,拓展农民增收致富道路;五是信息服务——为广大农民及时提供党和政府的各项富农政策、市场行情及先进高效种养技术等急需的信息服务;六是流通服务——通过发展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超市等物流载体,为广大农民及时提供优质安全的农产品交流平台和服务;七是休闲服务——满足人们回归自然、休闲娱乐和体验农耕文化需求,促进农民增收;八是保险服务——对农民的种养产品实施政策性及商业性保险,减轻农民在灾害面前的经济损失,增强农业应对各种灾害的能力。2、南京市发展现代农业服务业的重要意义当前,南京农业正处于“三个下降”——农业用地面积下降、农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下降、农民收入来自农业收入的比重下降的新阶段,以及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历史关头,如何建设现代农业,切实增强农业对经济社会的贡献能力,做到在减中求增、降中求升、弱中求强,是一个现实而紧迫的重要任务。现代农业服务业是衡量农业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是现代农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因而,发展现代农业服务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发展现代农业服务业是适应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十五”以来,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突飞猛进,工业化、城市化、国际化步伐明显加快,但历史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特征仍然明显,农业和农村建设步伐相对滞后。现代农业服务业正是顺应新时期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从南京市农业发展的实际出发,创新农业发展手段的新兴产业,不但有利于现代农业的健康发展,也有益于加快推进南京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益于整个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第二,发展现代农业服务业是促进农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重要内容。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传统农业赖以生存与发展的空间越来越小。在这种情况下,要突破农业资源约束瓶颈,推动农业产业升级,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升农业综合竞争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就必须充分挖掘农产品加工业、创汇农业、观光休闲农业、农产品流通业、农林牧渔服务业等新兴产业的发展潜力,使其在继续提供人民生活需要的农产品的基础上,不断丰富现代农业内容,拓展现代农业功能,大幅度提高单位面积上的产出率,提升整个农业产业的经济效益,实现有限资源空间条件下的可持续发展。第三,发展现代农业服务业是促进农民增收、实现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随着农业可用耕地的日渐减少,农村富余劳动力越来越多,这不但给农村的安全稳定带来了一定的隐患,也严重地制约着农民增收致富。在这种情况下,积极拓展农业的外部功能,加快发展农林牧渔服务、生态休闲观光农业、农产品物流和农业保险等现代农业服务业,不但可以将农村富余、闲置的劳动力吸引过来,拓宽这部分人的收入渠道,大幅度提升农业劳动生产率,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还可以突破传统农业市场化水平低、产销环节不畅通、城乡界限明显等局限性,使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各环节走向一体化,农业与工业、商业、金融、科技等不同领域相互融合,从而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第四,发展现代农业服务业是突破传统认识制约,进一步重视农业、加强农业的现实需要。南京市已进入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历史阶段,在经济总量中农业所占比重日益减少,社会的关注度逐步降低,社会上出现了一些对农业的片面认识,割裂了农业与其他产业的有机联系,忽视了农业在自身建设的同时,对增强城市功能、提高经济承载能力上的重要支撑和促进作用。因此,切实发展农业服务业,把农业高度融入到二、三产业中,切实挖掘农业的巨大发展空间和增产增效潜力,才能扭转人们的片面认识,才能使社会各界更加准确、深入、全面地分析农业、重视农业、支持农业,牢固树立农业仍然是国民经济发展基础产业的理念。二、从第二次农业普查结果看南京市农业服务业发展现状近几年来,南京市在积极发展传统种养业,抓好增收致富的基础上,围绕农业外部功能的拓展,积极推进以农林牧渔服务业、生态休闲观光农业、农产品流通业等为主要内容的现代农业服务业的发展,有力地加快了现代农业的建设进程,促进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本文立足南京市第二次农业普查资料,对南京市农业服务业的发展状况进行分析。1、南京市农林牧渔服务业综合情况分析南京市是比较早地发展农林牧渔综合服务业的地区之一,目前已经基本形成了肥药供应、农机作业、病虫草害和动植物疫病防治、技能培训、信息发布、产品销售等多项服务体系,有效提高了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为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增长、农民收入不断增加、农村经济协调发展和农业基本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虽然第二次农业普查方案无法涵概所有的信息,但在南京市第二次农业普查资料中仍对农业服务业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普查登记,从中可以反映出南京市农业服务业的基本趋势和发展水平,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在农业经营户主要生产经营活动结构中农业服务业所占比重较低。在“农村住户基本情况”普查项目中,关于“农村住户主要经营哪种农业行业”的调查,结果显示,只有2632户主要经营的是农林牧渔服务业,占农业生产经营户的比重仅为0.5%。图2006年南京市农业生产经营户内部结构0.3%5.0%3.1%0.5%91.2%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服务业二是农业经营户的农业服务业经营收入已经具有一定的规模。在“农村住户农业生产经营情况”普查项目中,关于“农村住户提供农林牧渔服务业的总收入”的调查,结果显示,全市农村住户包括农机作业、灌溉、病虫害防治、育苗、林木嫁接、兽医、良种繁殖、水产良种等多项农林牧渔服务业的总收入达到了1.84亿元,就其相对规模而言,已有较大提高。分析当年农业经营户的各项收入结构,结果显示,2006年全年农业经营户的种植业产品销售收入最高,为19.18亿元,农业服务业的收入最少,只有种植业收入的十分之一不到,但对照从事农业服务业的农户0.5%的比重来看,南京市农户经营农业服务业收入却已经占到农业生产经营总收入的3.1%,收入比重与从业户比重相比,提高了2.6个百分点,表明从事农业服务业的收益相对较高。05101520收入(亿元)农业内部结构图2006年南京市农业经营户收入结构分析收入19.183.776.198.531.84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服务业三是在从事农业服务业的农业单位中以种植业服务业为最多。南京市农业生产经营单位中的农业服务业内部结构呈现出以种植业服务业为主的特征,依次为畜牧业服务业、渔业服务业和林业服务业。这一特征可以从两个方面反映出来:一是农业法人单位经营的主要农业类别中以种植业服务业为主,二是种植业服务业收入占据农业服务业总收入的主要地位。在“农业法人单位基本情况”普查项目中,关于“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经营的主要农业类别”的调查,结果显示,有568家单位经营农林牧渔服务业,占全部单位总数的43.5%;在这568家经营农业服务业的法人单位的经营结构中,大多数的单位主要经营种植业服务业,说明在南京市的农村中,由于种植业是农户的主要经营项目,而为之配套发展的种植业服务业也成为了农业服务业的主营项目。0100200300400500法人单位数和占比(个;%)农业服务业内部分业态图2006年南京市经营农业服务业的法人单位的内部经营结构法人经营单位(家)411469368占比(%)72.48.116.411.9种植业服务林业服务业畜牧业服务渔业服务业另一方面,种植业服务业的收入占据了农业法人单位总收入的主要份额。在“农业法人单位基本情况”普查项目中,关于“农业经营单位2006年全年经营收入”的调查,结果显示,2006年农业经营单位全年经营收入是18.7亿元,其中农林牧渔服务业经营收入是3.2亿元,占到总量的17.1%。而在农林牧渔服务业全年经营收入中,种植业服务业收入则占据主要地位,达到1.26亿元,占农林牧渔服务业全年经营收入的比重是39.3%。图南京市农业经营单位2006年全年农业服务业经营收入情况020406080100120分行业比重(%)经营收入额(亿元)占比(%)收入额(亿元)占比(%)3921319100收入额(亿元)1.260.670.990.293.21种植业服务业渔业服务业畜牧业服务业林业服务业农业服务业总经营收入四是在农业生产经营单位中农业服务业成为就业的主要行业之一。在“农业法人单位基本情况”普查项目中,关于“农业法人单位年末从业人员分组情况”的调查,能够反映出南京市农业服务业发展水平,这一项调查的结果显示,2006年末,南京市农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共有20478人,其中种植业从业人员是7812人,占38.1%;林业从业人员是4516人,占22.1%;畜牧业从业人员是1718人,占8.4%;渔业从业人员是2167人,占10.6%;而农林牧渔服务业从业人员是4135人,占20.2%。可以看出,农林牧渔服务业从业人员已经排在种植业、林业之后占据第三位,在南京市农业法人单位中,农林牧渔服务业已经成为吸引就业的主要行业之一了。图2006年末农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结构1000.620.210.68.422.138.10500010000150002000025000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林牧渔服务业其他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总数分行业从业人数(人)从业人员数占比重(%)2、南京市农业服务业分业态发展情况分析(1)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具有一定规模南京市第二次农业普查资料结果显示,在南京市农村现在已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269家,其中实体型组织96家,这其中涵盖了种植业、养殖业、水产业等关键行业,并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发展类型和模式,取得了初步成效,有力推动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目前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表现多样性态势:有农民自主兴办的、有龙头企业引导办的、有运销大户领头办的、也有农口服务机构牵头兴办的,还有是业外人士投资的。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农资连锁经营、农技服务等农业服务业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是深入分析可以看出,南京市农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在发展上还存在许多不足:总体规模偏小、发展不平衡、组织管理不够规范、经济实力不足、科技含量不高、利益连接不够紧密、成员盈余受益水平较低、服务领域不宽等。农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较多还是停留在生产领域,流通领域则涉及较少,专业主管部门扶植的办法还不多,力度还不大,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制约了南京市农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的快速发展,亟待解决。因此,从扶持农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入手,通过产业化和合作制的紧密融合,南京市完全有可能、也有条件尝试并探索出一条独具特色的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