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赤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公共设施管理服务(智慧赤峰咨询服务)招标文件编号:2015CG860FW编制单位:赤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编制日期: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25第四章评标办法…………………………………………………………30第五章合同样本…………………………………………………………33第六章附件…………………………………………………………373第一章赤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共设施管理服务(智慧赤峰咨询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赤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公共设施管理服务(智慧赤峰咨询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2015CG860FW项目名称:公共设施管理服务(智慧赤峰咨询服务)批准文件编号:赤财购准字(电子)[2015]01085号2.内容及分包情况包号服务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元)附件材料1公共设施管理服务(智慧赤峰咨询服务)1“智慧赤峰”咨询服务项目应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五位一体”的总体要求,促进赤峰信息化与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充分衔接国家部委和自治区有关“智慧城市”建设的政策措施,按照自治区“8337”发展战略部署,基于赤峰市近期建设规划,以大系统观、大安全观全力打造“智慧赤峰”。实现赤峰市“五位一体”协同治理,开拓创新现代城市治理之路,支撑赤峰市成为国家发展新时期城市综合治理体系与能力建设排头兵和示范区。详见赤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共设施管理服务(智慧赤峰咨询服务)公开招标文件4000000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初审合格且达到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4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1月7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到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htpp://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3.提供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4.其他资料:提供合格有效的下列资料原件(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及下列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具有国家相关单位发放的一级保密资格证书或甲级资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交易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住所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四、招标文件售价本次招标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5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月20日上午9点整。投标地点: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72A巴林石大厦五楼开标三室。开标时间:2016年1月20日上午9点整。开标地点: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72A巴林石大厦五楼开标三室。六、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72A巴林石大厦五楼。邮政编码:024000联系人:项目负责人韩飞、报名审核王焱联系电话:0476-8820105、0476-8332031投标保证金账户:账户名称: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见招标文件账号:见招标文件采购单位名称:赤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地址:赤峰市新城区党政综合楼A座5楼536室邮政编码:024000联系人:石广林联系电话:8332001赤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二○一五年十二月日三十一日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赤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智慧赤峰”咨询服务项目的政府采购。1.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为组织本次采购活动的采购人。2.项目说明2.1基本情况: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为赤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共设施管理服务(智慧赤峰咨询服务)。2.2交付地点:赤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指定地点。2.3交付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中标人提交第一阶段项目方案并进行初步审查;60日内第一阶段项目方案全部通过审查;其它项目方案在十三五期间内完成。2.5付款方式:(1)中标人的第一阶段项目方案编制经初步审查通过完成后15天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款的20%。(2)中标人的第一阶段项目方案全部通过审查后15天内,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20%。(3)最终编制成的第一阶段项目方案通过验收后,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20%。(4)完成所有项目方案并通过验收后,采购人支付剩余合同价款3.踏勘现场7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并承担踏勘现场后的分析结果。4.合格的投标人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4.2报名审核合格;4.3制作投标文件;4.4符合招标文件要求。5.扶持政策5.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规定,在同等条件下,本次采购将优先选择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和中小企业。5.2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5.4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8.2(享受5.2)规定的扶持政策。5.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6.投标费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收取招标文件费和中标服务费,投标人自行承8担所有与本次投标和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组成7.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发出的更正和补充文件组成。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政策和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或者被认定为无效投标。8.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8.1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8.2对招标文件重要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和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所有供应商经常浏览,以便获得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相关信息。三、投标文件9.投标文件语言和计量单位99.1投标文件和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如果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或原件资料使用其他文字,投标人应将其译成中文,否则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9.2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组成10.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报价、技术及商务四个部分。上述资料复印件应当按照“投标文件组成”要求的顺序全部装订在投标文件里,如果原件与投标文件里的内容不对应,不对应的部分按无效原件处理,且这部分内容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10.2为了方便评标,投标文件中的各项内容必须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制作。10.3资格部分:(1)投标函(见附件);(2)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5)具有国家相关单位发放的一级保密资格证书或甲级资质;(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交易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住所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10(8)投标人单位账户直接转入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的客户回单。10.4报价部分:(1)开标一览表(见附件)。10.5技术部分针对公共设施管理服务(智慧赤峰咨询服务)采购需求提出的详细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1)项目团队组织方案;(2)人员配置情况;(3)咨询服务方案设计;(4)工作进度、质量保障;(5)后期服务保障。10.6商务部分(1)承担过国家部委智慧城市相关的支撑服务或科研项目合同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文件(2)承担过地方省市智慧城市相关的咨询服务合同复印件或其它证明材料(3)承担过智慧城市国家标准的研制工作证明文件(4)承担过国家出台的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安全、信息技术服务领域相关政策的技术服务支撑相关证明文件。11.投标内容详细说明11.1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11照“投标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11.2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1.3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12.投标报价12.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2.2投标人要按“投标报价明细表”的内容详细填写,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12.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括项目咨询服务费、售后承诺、售后保障体系、利润、税金、招标文件和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12.4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只接受一次报价。12.5鼓励投标人不低于成本价的合理报价。12.6投标人中标后,其投标报价总额即作为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总价。12.7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明细表”中未报出的单价、合价将被视为含在其他报价中。12.8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保证,若某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价格,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其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解释。若该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解释,或做出的解释不合理,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该12投标人低于成本报价,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13.联合体投标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天。投标文件没有另行说明的即视为响应该有效期。13.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人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可以退还,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4.投标、履约保证金14.1投标人须投标保证金¥20000.00元14.2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14.2.1户名: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0605020319200013144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站前支行开户行行号:10219400203714.2.2户名: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5001646663052507413开户行:中国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