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解读2012年7月主要内容一、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设计思路1、定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规范”能保证项目达到预期目标------有效性疾病控制的“三早策略”的落实3、“规范”能保证项目的实施符合客观规律------科学性疾病谱与疾病特点的改变;符合社区卫生服务模式;以人为本的全过程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合理分工、协作密切的两级医疗卫生服务的体系构架;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内容解读一、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设计思路1、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概念由政府根据特定时期危害国家和公民的主要健康问题的优先次序以及当时国家可供给能力(筹资和服务能力)综合选择确定,并组织提供的非营利的卫生服务项目。42、有效性促进疾病控制“三早”策略的落实做好守门人5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提高国民健康水平居民个体的健康管理: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和行为干预对居民生活、工作外部环境的干预:环境卫生、食品卫生、控制传染源等3、科学性-疾病谱与疾病特点改变7疾病特点转变医疗服务服务模式服务地点社区卫生服务医院社区和家庭疾病谱改变长期性非急性病因复杂短期性急性病因明确83、科学性-符合社区卫生服务模式(1)以家庭医生团队为主体,向居民(患者)提供一对一责任式、主动、连续、综合、协调、可及、规范的卫生服务。93、科学性-符合社区卫生服务模式(2)病因复杂VS综合性、协调性非急性VS主动性、可及性长期性VS连续性、规范化10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重性精神疾病………………居民健康管理–儿童–孕产妇–妇女–中老年居民………………目的–预防危险因素发生–消除/控制危险因素–常见疾病早期筛查目的–提高患者治疗依从性–预防并发症–提高生活质量3、科学性-以人为本,提供生命全过程和疾病全过程服务早诊断3、科学性-合理分工、密切协作(1)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分工合理、协作密切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建立城市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3、科学性-合理分工、密切协作(2)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医院预防保健机构疾病筛查疾病确诊防治规划制订病例随访管理确定治疗方案技术指导用药和不良生活方式预防干预疑难病症诊治监督落实发现并发症,转诊前处理等危重患者救治等考核评价等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内容解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与2009年版比较扩大覆盖人群、提高服务质量和增加服务项目和内容等三个方面:一是将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对象由0-3岁扩大到0-6岁二是新增管理高血压患者1000万人,糖尿病患者600万人,将排查发现的约300万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全部纳入管理范围三是增加孕产妇和65岁以上老年人体检项目四是增加健康教育服务内容,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健康教育活动频次五是增加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食品卫生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咨询指导等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14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人群健康综合管理技术体系1.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2.健康教育服务规范3.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规范4.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居民健康管理技术体系5.预防接种服务规范6.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7.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8.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患者健康管理技术体系9.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10.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11.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结构一、服务对象二、服务内容三、服务流程方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操作四、服务要求保证服务得到开展的辅助条件及要求五、考核指标直接和考核挂钩,除健康档案外国家层面不设任务指标六、附件与相关服务记录做为健康档案内容,避免重复填写人群综合管理技术体系-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1)一、服务对象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以孕产妇、0~6岁儿童、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人群为重点。二、服务内容居民健康档案内容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管理服务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健康档案的建立到机构接受服务时入户服务(调查)、疾病筛查、健康体检时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相关记录表单,均做为居民健康档案有条件的地区录入计算机,建立电子化健康档案健康档案的使用复诊时入户开展医疗卫生服务时转诊、会诊三、服务流程---确定建档对象服务对象分类确定建档对象您是在本辖区常住么?慢性病患者65岁及以上老年人孕产妇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您建立过健康档案吗?您愿意建立健康档案吗?(解释健康档案作用)入户前责任人员检查受访者是否建立了健康档案已经建档您的健康档案信息卡(医疗保健卡)?调取服务对象的健康档案更新档案内容还不想建立建立健康档案是更新档案内容辖区重点管理人群到机构接受服务者否0~6岁儿童入户服务等新生儿访视预约建档即时建档责任人员调取并携带受访者健康档案入户服务是复诊首诊尚未建档否同意建立携带相关材料做好建档准备产后访视发放健康档案信息卡(医疗保健卡)人群综合管理技术体系-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2)建立健康档案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表填写健康体检表发放健康档案信息卡(医疗保健卡)填写各相关服务记录表核查归档保存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档案袋)核查填写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老年人0~6~儿童一般人群就诊者必要时更新个人基本信息孕产妇传染病患者慢性病患者填写相关重点人群管理记录表询问病情,并填写接诊记录居民健康档案的使用和维护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填写转、会诊记录表到机构就诊者或随访者出示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医疗保健卡),调取就诊者健康档案。入户服务或随访重点管理人群由责任医务人员调取管理对象健康档案。填写档案封面重点管理人群复诊或随访是否需要转、会诊是否调取档案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传染病报卡流程三、服务流程---居民个人健康档案建立人群综合管理技术体系-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3)四、服务要求(一)负责首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更新信息、保存档案;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将相关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及时汇总、更新至健康档案;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健康档案的监督与管理(二)健康档案的建立要遵循自愿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保护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建立电子健康档案的地区,要注意保护信息系统的数据安全。(三)通过多种信息采集方式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及时更新。已建立电子健康档案的地区应保证居民接受医疗卫生服务的信息能自动汇总到电子健康档案中,保持资料的连续性。(四)统一为居民健康档案进行编码(五)按照国家有关专项服务规范要求记录相关内容,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基础内容无缺失。各类检查报告单据和转、会诊的相关记录应粘贴留存归档。(六)健康档案管理要具有必需的档案保管设施设备,按照防盗、防晒、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要求妥善保管健康档案,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档案管理工作,保证健康档案完整、安全。电子健康档案应有专(兼)职人员维护。(七)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为城乡居民提供中医健康服务。健康体检表的中医体质辨识内容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医医务人员或经过培训的其他医务人员填写。(八)电子健康档案在建立完善、信息系统开发、信息传输全过程中应遵循国家统一的相关数据标准与规范。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应与新农合、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等医疗保障系统相衔接,逐步实现各医疗卫生机构间数据互联互通,实现居民跨机构、跨地域就医行为的信息共享。人群综合管理技术体系-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4)五、考核指标(一)健康档案建档率=建档人数/辖区内常住居民数×100%(二)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建立电子健康档案人数/辖区内常住居民数×100%。(三)健康档案合格率=填写合格档案份数/抽查档案总份数×100%(四)健康档案使用率=抽查档案中有动态记录的档案份数/抽查档案总份数×100%有动态记录的档案是指一年内健康档案记录有符合各类服务规范要求的有关服务记录。人群综合管理技术体系-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5)居民健康档案封面个人基本信息表健康体检表-通用表(疾病早期筛查)(老年人、孕产妇、高血压患者等重点人群以及建档的一般人群)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表(提高患者依从性)0~6岁儿童健康管理记录表孕产妇健康管理记录表预防接种卡(0~6岁儿童)高血压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2型糖尿病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表接诊记录表(感冒等)会诊记录表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医疗保健卡)人群综合管理技术体系-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6)六、附件健康档案编码规则□□□□□□-□□□-□□□-□□□□□国家统一的行政区划编码街道(乡/镇),按照《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码规则》编制居民个人序号,由建档机构根据建档顺序编制。居/村民委员会,由各地区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地情况编制采用17位编码制(比2009年增加了一位)同时将建档居民的身份证号作为身份识别码,为在信息平台下实现资源共享奠定基础。(001-099表示居委会,101-199表示村委会,901-999表示其他组织)返回一、服务对象辖区内居民。二、服务内容(一)健康教育内容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66条》对重点人群进行健康教育。开展可干预的健康危险因素基本知识健康教育开展重点疾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开展公共卫生问题健康教育。开展防灾减灾、家庭急救等健康教育。宣传普及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人群综合管理技术体系-健康教育服务规范(1)(二)服务形式及要求提供健康教育资料每个机构每年提供不少于12种内容的印刷资料每个机构每年播放音像资料不少于6种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每个机构每2个月最少更换1次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每年至少开展9次公众健康咨询活动举办健康知识讲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月至少需要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每两个月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机构的医务人员在提供门诊、上门访视等医疗服务时提供人群综合管理技术体系-健康教育服务规范(2)人群综合管理技术体系-健康教育服务规范(3)三、服务流程收集辖区内健康相关信息,明确辖区内主要健康问题,开展目标人群的健康需求评估制定和实施年度计划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举办健康知识讲座确定活动主题与内容准备活动资料协调活动场地发放活动通知组织目标人群活动实施确定讲座主题编写教案确定授课老师落实场地、设备发放通知活动实施填写活动记录提供健康教育资料填写活动记录对就诊对象的健康问题、健康危险因素进行综合评估讲解有关疾病知识、健康知识、合理用药知识、自我保健技能等明确辖区内常见病、多发病和季节性高发病等主要健康问题确定健康教育的核心信息和目标人群结合实际,编制、编写或委托制作健康教育资料和宣传栏发放健康教育资料,定期更换宣传栏内容确定健康教育内容四、服务要求(一)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配备专(兼)职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每年接受健康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不少于8学时。树立全员提供健康教育服务的观念,将健康教育与日常提供的医疗卫生服务结合起来。(二)具备开展健康教育的场地、设施、设备,并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正常使用。(三)制定健康教育年度工作计划,保证其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健康教育内容要通俗易懂,并确保其科学性、时效性。健康教育材料可委托专业机构统一设计、制作,有条件的地区,可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新媒体开展健康教育。(四)有完整的健康教育活动记录和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影音文件等,并存档保存。每年做好年度健康教育工作的总结评价。(五)加强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社会团体等辖区其他单位的沟通和协作,共同做好健康教育工作。(六)充分发挥健康教育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