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为规范我县餐饮服务行业经营行为,引导餐饮服务单位的健康发展,消除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切实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根据2010年重庆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县政府决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大整治大执法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监管的理念,紧紧围绕我县餐饮行业中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和无证无照经营等问题,按照“属地管理、规范为主、疏堵相济、有序发展”的原则,坚持政策疏导与经营者自律相结合,日常监管和集中查处相结合,综合治理和重点打击相结合,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对无证无照和违法违规餐饮经营单位进行专项整治,从体制、机制上逐步建立餐饮服务行业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促进全县餐饮服务消费经济的持续、规范、健康发展。二、整治范围和重点此次清理整治的范围包括以下餐饮服务项目:1、餐馆(含酒家、酒楼、酒店、饭庄等):是指以饭菜(包括中餐、西餐、日餐、韩餐等)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包括火锅店、烧烤店等。2、快餐店:是指以集中加工配送、当场分餐食用并快速提供就餐服务为主要加工供应形式的单位。3、小吃店:是指以点心、小吃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4、饮品店:是指以供应酒类、咖啡、茶水或者饮料为主的单位。5.各类学校、建筑工地的食堂、农家乐等餐饮经营单位也属于清理整治范围。整治的重点部位:以县城餐饮单位、学校食堂、乡镇集镇为重点部位,重点查处取缔以下违法违规行为:1、未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2、餐饮服务单位虽然持有相关证照,但经营管理不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相关规定,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3、餐饮服务单位违规使用非食用物质(特别是使用“亚硝酸盐”)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4、存在其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严重隐患的。三、工作目标通过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集中整治,使全县范围内的餐饮服务市场无证无照问题得到有力遏制;食品卫生状况得到较好改善;经营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市场经营秩序得到根本好转;守法诚信意识得到不断增强;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四、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垫江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大整治大执法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督促检查和指挥协调全县餐饮服务清理整治工作。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建平任组长,县府办副主任刘洪君、县卫生局局长刘卫东、县食药监局局长任江涛、县工商局局长王家舜为副组长,县公安局、县市政局、县卫生局、县食药监局、县工商局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食药监局),由任江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各方,督查督办,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和整治资料收集、总结、上报等工作。五、工作步骤(一)调查摸排、组织部署阶段(2010年5月10日至5月20日)。5月13日前,组织召开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会议,部署安排餐饮服务专项整治工作,5月19日前由县食药监局牵头,组织卫生、食药监执法人员对县城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摸底调查,全面掌握县城餐饮服务经营单位的基本概况,汇总填报《垫江县餐饮服务单位摸底调查情况表》(附表1)。在充分掌握信息的基础上,确定重点整治和重点区域,制定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并完成工作部署。各乡镇负责组织对本乡镇内的餐饮服务行业进行认真调查摸底,调查情况于2010年5月22日前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食药监局)。(二)集中整治阶段(2010年5月21日至6月5日)。在县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由县食药监局、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公安局、县市政局抽调人员组成四个联合执法小组,针对摸底排查的重点区域、重点对象进行集中整治,坚决取缔无证无照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钉子户”,查处餐饮服务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无证无照餐饮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有证餐饮服务经营管理得到有效规范。(三)总结提高阶段(2010年6月6日至6月10日)各乡镇和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组织对开展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探索经验和好做法,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六、工作要求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政府,县级食品安全相关监管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到开展餐饮服务市场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克服困难,狠抓落实。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采取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发动,使广大群众不断增强消费维权意识和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为开展整治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3.狠抓重点,落实措施。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了解和掌握餐饮服务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整治重点,敢于突破难点。以县城、受灾乡镇、学校食堂及其周边的餐饮企业为重点整治区域,以县城所有餐饮店、学生食堂、工地食堂、乡镇小餐店饮、大排档、农家乐等为重点整治对象。强势整治无证无照和证照不全的违法经营行为;强势整治非法使用非食品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强势整治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的行为;强势整治熟食卤味、盒饭、冷菜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强势整治经营条件差又不开展整改的行为等。做到该取缔的就依法予以取缔;该责令限期整改的就责令限期整改;该停业整顿的就停业整顿;该立案查处的就立案查处;该罚没款的就罚没款;该吊销证照的就坚决依法吊销证照。4.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确保行政执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加强从业人员业务学习培训,促进餐饮服务市场经营管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5.密切配合,协同行动。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采取联合执法。尤其是食药监、卫生、工商、公安、市政等执法部门,一定要加强协同行动。在工作中遇到紧急或重大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专项整治工作中,要认真填写《垫江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报送到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附表1:垫江县餐饮服务单位摸底调查情况表填报单位:时间:年月日编号经营单位(个人)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联系电话类别从业人数许可情况(填许可证号)调查摸底情况附表2:垫江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填报单位:时间:年月日检查情况1.出动执法人员人/次,出动执法车辆辆/次。2.开展宣传活动点,散发《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册。3.检查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家,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家,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家,农家乐餐饮单位家。4.检查学校食堂家,工地食堂家。5.协助、督促家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家餐饮服务单位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6辖区内餐饮单位共发生起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人,死亡人人。查处情况1.没收不合格原料种公斤,没收违法添加种公斤。2.警告家,罚款家共元,没收违法所得家共元,停止经营家,吊销许可证家,取缔无证经营家。移送司法机关家。3.涉及餐饮服务许可范围的案件件,涉及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的案件件,涉及食品采购进货索证索票的案件件,涉及食品添加剂的案件件,涉及食用油的案件件,涉及食品粗加工、切配等操作规范的案件件,涉及凉菜和生食水海产品的案件件,涉及餐饮具清洗消毒的案件件,涉及其他案件件。其他情况填表人: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