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9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引导高校毕业生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有关精神,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计划”)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推动西部计划健康科学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特制定2009年西部计划实施方案。一、工作内容2009年由中央财政支持的全国项目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选派万名左右的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应届毕业生,到基层乡镇一级从事为期1-3年的志愿服务工作。继续实施支教、支医、支农、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西部基层检察院、西部基层法律援助、西部基层人民法院、开发性金融和西部农村平安建设、灾后重建(原抗震救灾)等专项行动,新增加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原“农村区域化”专项行动不再单独实施),完善2009年延长为2年期、3年期志愿者和2009年新招募志愿者的管理服务工作。努力做好2007年2年期和2008年1年期志愿者的就业服务工作。二、主题口号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三、2009年宣传口号新西部、新生活、新成长—2—四、工作步骤(以下时间均为参考时间,具体进度将根据实际需要作适当调整)(一)服务县、服务岗位申报1.服务县申报原则服务省项目办按照相对集中原则,根据全国项目办确定的本省(区、市)计划派遣名额以及已经明确的各专项行动的服务岗位,根据《关于加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县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全国项目办发【2008】1号)的要求,在充分考虑服务县的工作业绩、就业服务工作、志愿者服务成效以及当地党委、政府对西部计划工作的重视程度等因素的基础上,审定新增西部计划服务县资格,确定志愿者名额,并报全国项目办审定。2009年因服务规模扩大,新增西部计划服务县须成立西部计划县级领导机构和项目办,专人负责日常管理服务,志愿者服务人数超过30人;并由相关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申请,所在省项目办审核,报全国项目办批准。曾因管理不力导致志愿者重大安全健康事故的服务县,2009年不再派遣新招募的志愿者。2.有关专项行动服务岗位的确定现代农村远程教育、基层检察机关、基层法律援助、基层人民法院、开发性金融、西部平安建设等与有关部委合作实施的专项行动岗位已由省(市、区)专项行动实施部门收集汇总后并经省项目办审核盖章上报相关部委和全国项目办确认。全国项目办将按照此名单招募和分配志愿者岗位。专项行动部门因特殊需要在服务县范围外实施的,由省级项目办与相关省级部门另行签署管理服务协议,志愿者服务期间安全健康管理由相关省级部门直接负责。3.申报审核服务岗位服务岗位的确定采用申报制度。各服务县项目办在本县开展服—3—务岗位申报工作。岗位类别需从教育、医疗卫生、农业科技、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基层检察机关、基层法律援助、基层人民法院、开发性金融、西部平安建设、基层青年工作中选择。各服务单位申报岗位时,要详细填写岗位信息,岗位需求要切合实际,不应过于局限专业要求,西部计划服务岗位申报表见附件1。服务省项目办负责严格审核岗位信息和数量。确定服务岗位特别是教育岗位要尽可能保持连续性,形成接力机制。服务岗位原则上在服务县的乡镇一级(西藏、新疆、青海单独确定)。服务县项目办在确定服务岗位时,尽量选择岗位需求说明详细、后勤保障得力的单位,其中现代农村远程教育、基层检察机关、基层法律援助、基层人民法院、开发性金融、西部平安建设、基层青年工作等专项行动的岗位按照省项目办分配本县计划名额100%的比例确定服务岗位,支教、支医、支农等专项行动按照120%的比例确定,严格控制县乡机关、企业等其它类岗位,数量不得超过申报岗位数的10%。4月中旬,各服务县项目办将服务岗位详细信息报服务省项目办。4.录入并分配服务岗位4月20日前,服务省项目办将审核合格的服务岗位信息,按一岗一人的原则,录入“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同时按照本省服务人数再次核实服务岗位数量及比例,按照对口招募省的招募名额分配相应的服务岗位,并及时向对口省项目办通报分配情况。(二)宣传动员宣传工作是西部计划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是西部计划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发挥西部计划品牌效应,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宣传青年志愿者行动深入发展的重要契机。在今年的形势下,要注重宣传西部计划坚持“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和“培养与使用并重”的实施理念,在引领—4—广大青年面向基层就业,丰富阅历,提高能力,促进青年成长成才方面的重要作用;要注重宣传西部计划组织网络健全、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管理绩效、强化财政资金依法支出等运行模式,努力树立西部计划科学发展的良好形象;要突出做好在西部基层就业创业的优秀志愿者典型的宣传报道,树立西部计划在引导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到基层、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锻炼成长的实在作用。结合实际组建西部计划优秀志愿者事迹报告团,组织巡回报告、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等,加强新老志愿者交流互动。在形式和载体上,省级项目办特别是高校项目办要善于运用当代青年所接受和喜爱的网络、移动传媒等新媒体,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电视、校园网、手机报、个人邮箱等,以新闻、专题、公益广告、招贴画等多种形式,力争向每一个愿意参加西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全面、准确、及时的发布西部计划相关动态信息。工作中要增强新闻敏锐性,积极争取党委宣传部门、新闻单位的支持,坚持重在策划、重在基层,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开创西部计划宣传工作新局面。省、高校项目办分别完成“五个一”。报名第一天全国联动,实现“三个同时到达”(全国项目办向每一位2009届毕业生发送的西部计划公开信连同省项目办和高校项目办发布的招募信息同时发到学生邮箱)。(三)招募工作报名时间为4月15日至5月10日。报名学生登陆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和中国志愿者网站()查看有关情况,填写《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5月11日起,各高校项目办在省级项目办指导下,选拔志愿者。6月下旬,招募省项目办审核本省录取的志愿者名单,并及时反馈至服务省项目办,同时报全国项目办。1.确定招募指标,落实招募责任(1)确定各省招募指标。4月上旬,全国项目办综合考虑历年—5—招募工作情况和志愿者整体素质、历年完成本科生招募比例、2009年各省招募能力意向,各服务省计划派遣名额等因素,确定与各服务省相对应的招募省的招募指标。(2)确定高校招募指标。4月上旬,各招募省项目办要将西部计划招募工作相关信息通报本省所有符合条件的高校(即教育部《2008年全国普通高校名单》中所列高校,可在西部计划网站查询)。5月上旬,招募省项目办在分配本省高校招募指标时,在确保本省招募本科以上学历志愿者的比例不少于85%的基础上,对本省招募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发挥高校在西部计划招募工作中的能动作用,不断提高招募质量,积极与省专项行动实施部门合作,继续坚持和探索有关专项行动志愿者由相关高校定向招募的原则,确保落实有关专项行动志愿者的专业要求。5月10日前,按照集中招募、集中服务的原则和各高校网上报名情况,确定本省各西部计划招募高校的招募指标。2.完成“网上报名”的准备工作(1)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建立“招募高校名单”。4月15日前,各招募省通过高校申报、省项目办确认的方式,确定本省参与招募高校名单,并录入“西部计划信息系统”。(2)专人负责网上招募。4月15日前,各招募省项目办和高校项目办需指定专人负责使用西部计划网站的“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并对高校项目办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同时,要按照相关时间节点认真做好志愿者资料的备份工作,以应对可能产生的调整。3.报名审核(1)网上报名。4月15日至5月10日,报名学生可登陆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和中国志愿者网站()查看有关情况,填写报名信息。(2)打印报名表。报名学生从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报—6—名登记表》。(3)交表。报名表由辅导员或院系团委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后,5月11日前交至本校项目办。(4)审核。高校项目办在收到学生的《报名登记表》后,及时对其在网上报名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4.选拔志愿者(1)选拔标准。a.具有志愿精神b.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c.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d.获得毕业证书e.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优先f.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g.西部急需的农、林、水、医、师、金融、法学类专业者优先h.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者优先i.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优先j.参加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志愿者应累计有1个月以上基层工作、志愿服务经历或者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志愿者选拔标准在此基础上另行通知。有条件的高校要鼓励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报名参加西部计划,并在保留其入学资格和学籍等方面出台鼓励措施。从2009年开始,西部计划服务期由1-2年调整为1-3年。西部计划志愿者首次签约期为1年或3年。签约1年的志愿者在服务期—7—满后可以于下一年度3月提出延期服务申请,经服务县项目办同意并报服务省项目办,全国项目办根据下一年度服务岗位计划和各专项行动岗位要求,确定延期志愿者名单。(2)笔试、面试。5月11日起,各高校项目办在省级项目办指导下,根据本校招募指标及服务岗位,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并组织对报名的高校毕业生开展笔试、面试工作择优选拔志愿者。要协调学校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等有关部门,对入选的报名者逐一进行包括心理测验在内的面试。面试结果要书面备案。受省项目办委托与面试合格的志愿者及时签订《招募协议》。有条件的招募省可在高校选拔的基础上,进一步通过组织集中笔试、面试等进行选拔。(3)统一体检。6月5日前,招募省项目办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由各高校项目办组织本校入选的报名者进行集中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见附件2。体检不合格的,要在本校及时调换。高校所在地为省会城市的,由招募省项目办统一组织体检;高校所在地在地(市)的,可由省项目办委托地(市)团委负责统一组织。志愿者体检应选择在三级乙等(含三级乙等)以上医院,无三级乙等医院的城市,应组织志愿者到当地二级甲等医院体检。本着对志愿者和西部计划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招募省项目办和高校项目办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全国项目办下发的体检标准,严格把关,确保体检质量。如发现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全国项目办将予以通报,并扣减体检经费。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因体检不严导致既往病复发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招募省和招募高校项目办承担。(4)公示。6月中旬,高校项目办公布录取志愿者名单并在校园网公示3天。若无异议,将志愿者名单报招募省项目办。(5)录取志愿者。6月中旬,招募高校根据综合面试、体检、公—8—示情况录取志愿者,同时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确认名单并上报招募省项目办。招募省项目办对本省录取的志愿者名单审核后,在团省委网站公示三天后,通过“西部计划信息系统”报全国项目办并将结果及时反馈至服务省项目办。坚持数量和质量统一。既完成招募指标,又尽量满足需求。各招募省项目办、高校项目办和各服务省项目办在选拔工作期间应密切沟通,保证信息畅通。高校在选拔过程中如出现服务岗位空缺,应将空缺岗位及时报招募省项目办进行更换或将空缺岗位退还招募省项目办,由招募省项目办统一协调、完成招募任务。同时,各高校项目办要加强管理、充分利用志愿者人才库,把入选和未入选的报名学生全部纳入其中,以备岗位更换和因体检等原因更换之需。(6)督导检查。6月上旬,在志愿者选拔录取阶段,全国项目办将到各地、高校对招募选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