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服务合同与收费标准1甲方(用户)的权利与义务2乙方(服务员)的权利和义务3丙方(济南阳光大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利和义务4合同的生效时间及解除合同当安排你与用户见面时,首先要出示身份证、上岗证、健康证。如果双方交谈都满意,就需要签订阳光大姐家政服务合同。为什么要签订合同?不签订合同进家可以吗?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遵规守法是从事家政服务工作人员必备的条件之一,因此遵守合同有利于服务员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有利于正确维护自己和用户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约束自己,不违法。口说无凭,立字为据,签订合同,在产生纠纷之后能分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定责任,便于解决纠纷。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服务,自200-年—月—日开始,每周工作—天,每天工作—小时,自—点到—点。每月工资—元。在阳光大姐有这样几项服务,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1.家政服务:主要是照顾能自理的老人、3岁以上的小孩,做饭、洗衣、清理卫生2.看护幼儿:小孩0—3岁3.照顾老人:老人能半自理或不能自理4.钟点工:每天3、4、5小时5.定期保洁6.月嫂7.育儿嫂8.厨嫂9.医院陪护2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丙方一次性交纳管理费—元,成交费—元及当月工资。满一个月后如果继续聘用服务员,每月—号前必须到丙方交纳管理费—元及当月工资—元。(可请服务员代交,以收据为凭)这一条主要了解用户在签合同时要一次性交管理费20元,成交费(30、60、70元。如:签订月嫂、育儿嫂管理费要交工资的5%,成交费70元)按要求用户要按时来续交工资和管理费,但有的用户很忙或是年龄大了不方便来办理手续,我们服务员可代办。{演示带工资单来续交管理费的程序}3甲方在乙方的本月(次)工作即将结束时,应该如实填写“服务员工资领取单”中的内容,及时交给乙方到丙方领取工资。当我们签订好合同办完手续后,有一张致用户一封信,上半部分是文字说明,下半部分时服务员工资领取单。每当本月(次)工作结束时,要请用户签上名字,签上对我们服务是否满意的意见,填上出勤天数,你方可领取工资或代交管理费。4甲方若不满乙方工作,必须提前通知丙方与乙方,待丙方处理后才能与乙方解除合同。一个月内免成交费可调换三次服务员,每调换一次需交相应的管理费。超过一个月必须重新交纳成交费这一条主要是讲在执行合同中,一个月内对用户有个承诺,不满意服务员的工作,可免成交费调换3个服务员。因为我们大家都是陌生人,相互不了解,生活习惯各有不同,我们要求大家到用户家要尽快适应用户家的生活习惯,不要把自己的生活习惯带到用户家。5甲方有权监督服务员履行合同规定,要求乙方完成服务项目。对服务员的服务情况可以通过电话或书面意见反馈给丙方。这一条要求大家首先知道自己的服务项目是什么?笼统地讲就是做饭、清扫卫生、洗衣服、照顾老人、看小孩。强调一点照顾老人、看小孩都要兼做家务,你不能觉得我是看小孩的,就老抱着小孩不放,甚至小孩睡了还不舍的放,觉得放下孩子闲着没事就得干家务。6甲方要尊重乙方的人格,平等待人。若增加服务项目应增加相应的工资。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加班费(3元/小时),若不管午餐每日补贴2元(按小时收费的除外)全日制服务员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4小时,每周休息半天(可集中安排)。在阳光大姐这几年还没有发生一起不平等待人,虐待服务员的,相反出现服务员由于自己领会错误,在就餐问题上误以为是虐待。延长工作时间支付加班费(3元/小时),这一条如果是在执行合同时,偶尔用户晚上有事回不来,尤其是看小孩,决不能留下孩子一个人在家,你一定要等用户回来再下班。7用工期间,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人身安全。若发生意外伤残事故,属甲方责任甲方负责,属乙方责任乙方负责。全日制家政服务员不得与异性同室居住,夜间不得带幼儿同寝,预防意外。这一条主要讲安全保障问题,我们的工作场所,是用户的家,家人居住的地方一定是一个安全的场所。但是安全场所内也有不安全的因素,这就要引起大家的注意:一是家中电器,二是煤气8甲方如果提前终止合同,成交费、管理费不退,并交纳终止费20元。这一条主要是指签订了合同后一个月之内,终止合同,这种情况只是退工资,成交费、管理费不退,并交20元终止费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在为甲方服务期间必须守时守信、忠诚本分、积极主动、履行职责。不迟到、不早退,努力完成服务项目。守时守信、忠诚本分,这是做人的基本品质。对于自己的情况要敢于正视,不去掩盖,做到表里如一。对于自己的承诺要说到做到,做到积极主动、履行职责,不迟到、不早退、遵守工作时间。2乙方必须实事求是的向甲方、丙方提供个人的详细资料。在与用户见面时出示三证(身份证、健康合格证、培训上岗证)。交谈时一定要如实回答所问的问题,你有什么要询问的也可以问。大家一定要正确对待,实事求是地提供个人的详细资料。3签订合同时,乙方必须向丙方一次性交纳管理费—元,成交费—元。若未干满五天就违反合同擅自辞职者,丙方有权扣发工资,一个月内不再安排工作。刚才讲到用户签合同时要交费,我们服务员签订合同时也要一次性交纳管理费10元、成交费10元,这是指的家政合同。如果签定期保洁合同,工资在200元以内的,只交10元成交费,免收管理费。医陪、育儿嫂、月嫂工资高,签合同时有所不同,医陪签合同时只交成交费10元,领工资时交5%的管理费。4乙方若因事、因病不能继续进家服务(特殊情况酌情处理),必须提前一周分别通知甲方和乙方,待安排好工作后方可解除合同。若再进家服务必须重新交纳成交费、管理费。5服务期间,若本人不能认真履行职责、不能遵守法纪、服务技能差、服务态度差而被用户辞退或因自身原因辞职三次者,公司不再推荐任何工作。阳光大姐的服务员绝大多数是好样的,与用户配合的很好,但也有个别的因服务不满意,要求调换、被辞退的服务员。我们经过与其交谈,指出工作中的不足,再给她一次机会,希望她珍惜这次机会,把服务工作做的用户满意。6乙方不得擅自(暗示)向甲方索要交通费,不得接受甲方馈赠的物品。交通费是一个很敏感的话题,觉得这条信息对你很适合,就是家远,那么我们工作人员会主动向用户提出建议,用户觉得只要找到一位好服务员,提供交通费没问题,还有的是用户主动提出提供交通费。你自己向用户索要交通费,用户第一印象就是这位服务员条件高,还没干活就先提条件,有的人暗示用户给自己物品,这种行为本身就是服务员对自己人格的不尊重,久而久之会失去用户的信任,带来猜疑、误解,甚至使用户反感,致使关系恶化。7服务中,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甲方财产损失或意外伤残,责任自负。工作中如诺不慎损坏了物品,一定要如实告诉用户,要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来证明自己是一个诚实、值得信赖的人。另外,在使用一些新型家用电器时,一定要详细阅读使用说明书,或向用户请教使用方法,不要因盲目使用家用电器造成损坏,受到经济赔偿。服务员在工作中若与用户发生争执,不得与用户顶撞、争吵,应及时与公司联系。8若请病事假或遇节假日休息,乙方应补齐工作天数后方可领取工资。我们家政服务是一项新兴的行业,不属于劳动法范畴之内,所以法定假日休息没有工资,如诺上班就有工资。法定假日服务员可与用户协商一天付三天的工资,假如用户不付三天的工资,也是对的,所以节假日如果用户不是很急,我们就休息,过节以后,欠几个班我们可以补上,这样就可以拿全部工资。如果补不上,也可以扣除这几天工资,法定节假日也可以顺延几天。9乙方如果提前解除合同,成交费、管理费不退,并交纳终止费20元。这一条主要是讲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如果解除合同,不管什么原因,成交费、管理费不退,并交纳终止费20元。三丙方的权利和义务1丙方有权按协议对甲方、乙方进行监督管理并负责协调双方纠纷。在签订合同后,我们定期回访,及时了解双方在执行合同时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处理,以利合同长期执行。2丙方有义务为甲方推荐、调换服务员,为乙方调换用户。3丙方有义务为甲方、乙方提供家政服务咨询、职业指导,为乙方提供岗前培训、技能培训、联系查体等事宜。培训费、查体费等由乙方承担。我们现在进行的就是岗前培训。技能培训包括:月嫂培训、育婴师培训、厨嫂培训、医院陪护专业培训、专业保洁的专业培训。4丙方设有“法律咨询站”,由专业法律工作者接访,免费协调解决服务员与用户间的争议问题。阳光大姐设有法律咨询站,若大家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争议等,都可以享受到免费的服务。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我们签订的是三方合同,用户、服务员、阳光大姐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办好手续后生效。五解除合同1甲方、乙方在合同期间若出现法律禁止行为,丙方有权解除合同。2在合同履行期间,若甲方故意拖欠工资,经丙方催交仍不支付的,丙方有权解除合同。•最后:甲、乙双方签名,注明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阳光大姐经手人签字、盖章。•注意:服务员在工作中与用户发生争议,不得与用户顶撞、争吵,应及时与阳光大姐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