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服务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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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服务守则居家温馨提示安全须知一、为了整个小区的安全,物业客服中心门岗秩序维护员,巡逻秩序维护员会查询一切进出小区的陌生人员,请向亲朋好友解释,此乃为加强小区安全所采取的必要措施,若有失敬或不便之处,敬请谅解。二、您在进出小区时,请注意是否有陌生人跟随,提防其紧随进入。如有可疑人员,请立即通知物业客服中心或秩序维护员。三、不要给任何陌生人开门(尤其请教育好家中的小孩),敬请来访者使用可视对讲机系统与您联络,经确认后方可开启单元电控防盗门。如遇自称是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请其出示相关证件并仔细查验,如有怀疑请立即通知物业服务中心。四、尽量谢绝外界各行业的上门服务。五、外出倒垃圾时,请带好钥匙并将门锁上,请勿将幼儿单独留在家中,以免发生意外。六、聘请保姆时,请对其身份、简历及健康状况进行考证,并在物业服务中心留底以备查阅。对保姆应时常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七、家中应避免存放贵重财物、大量现金及不记名证劵等。外出工作或旅游时,请确认家中水、电、天然气阀门、门窗关闭,并启动安全监控装置(如己自行配置);回来后请务必关闭监控装置,以免误报警,锁门时勿忘拔出钥匙随身带走;夜晚外出时,家中最好留有适度照明灯光。八、若有单元门IC卡遗失,请及时通知物业服务中心,以便物业服务中心及时采取措施。当进户门钥匙失窃或遗失时,尽可能更换进户门锁芯。九、因本物业为、高层住宅,请您嘱咐您的家人或亲友,切勿向室外丢掷物品,以免发生任何不幸的意外事故。文明装修提示一、房屋外立面:房屋外立面属整幢楼宇的共用部位,住户不能私用或改变其形状、颜色。为确保小区住宅整体外观整齐美观,请勿在房屋外墙上安装晾衣架、花架遮阳蓬、遮光帘、防盗栅栏以及广告牌等构筑物。不得改变阳台、设备平台已铺设的地砖。二、屋面:楼宇的屋面属该幢楼宇的共用部位,也是楼宇主体结构的组成部分。住户不得变动屋面原有的建筑风貌和用材,亦不可私自占用屋面,堆放各类物品或安装独立天线及太阳能。为了安全起见,未经物业服务中心同意,任何住户请勿爬上楼宇屋面。三、阳台使用:为确保小区建筑外立面美观统一,切勿改变阳台型材、玻璃样板颜色;禁止在阳台上架设独立天线或设置广告、招聘;阳台内晾衣架请使用物业服务中心指定的款式、规格。阳台内不宜堆放过多物品,尤其是垃圾或废弃物,住户应经常清扫阳台,防止垃圾堵塞阳台地漏(一旦地漏被堵塞,遇大风、大雨季节可能造成排水受阻以致室内进水,财产受损)。由于本物业内有高层住宅,高空坠物极为危险,因此请住户严禁向室外丢掷垃圾等物品。三、户外(外门):住宅户门由开发商统一设计,具有防盗功能,为保持物业的美观统一,请您不要随意更换改变房屋原有的材质或色彩,不要加装防盗门,如出于安全需要,可向物业服务中心咨询,建议安装家庭防盗报警装置。四、承重墙:房屋承重墙、柱、梁、板等均严禁拆除、开洞或进行嵌入式装修等更改。对承重墙进行改动,也应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核,并取得许可证方可施工。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业主您来自行承担。五、公共设施、共用部位:请您不要在公共设施、共用部位(如公共走廊、单元大厅、楼梯、消防通道、门厅、公共绿地、道路等部位私自堆放、储存杂物、车辆、家具或晾晒衣物、阻塞通道)。若发生上述行为,我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有权将该类物品清除,由此产生的费用须由住户承担。六、其他事项:请您在对房屋进行装修之前,仔细阅读装修管理办法,并填写《装修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方可进行施工。装修时,请您和装修工人员严格遵守本小区关于房屋装修的有关规定。您不但有义务要求所聘请的装修施工人员遵守本小区装修管理规定外,还应承担因装修不当而造成的对他人或小区整体利益损害的赔偿责任。特别提醒:烟道及通风排气道均采用成品,严禁住户私自改动烟道或烟道上敲凿开孔。设备使用提示一、电梯:本小区均配有电梯,正常情况下24小时运行,可应楼层召唤信号自动抵达各楼层。如遇电梯故障,请不要惊慌,更不要撬扒电梯门,可按动设置在轿厢面板上的紧急按钮,等待救援。如因行为不当造成电梯故障或厢壁损坏,责任人须赔偿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遇火警请勿使用电梯逃生。二、单元门禁止系统:本小区安装的均为电子门系统,输入密码或刷卡后方可开启,请勿硬推或拉。交付时,将向业主提供3张感应卡,如有需要添加,可到物业服务中心另行购置。特别提醒:儿童及老人在使用电子自动门禁系统时,请注意安全,以免碰伤或夹伤;进出单元门时请随手关门。空调等大设施详见居家服务守则中《空调等大型设施安装管理规定》。水电特别提示一、电、煤表具各住宅房屋所属电、煤气表具的产权归政府相应的能源管理部门所有,相应的管理、维护也归属相关部门。未经政府相关部门的书面许可,请勿擅自拆卸、改装、移动室内表具。若违反规定引起损害事故及经济赔偿,违规业主(住户)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特别提醒:因管道燃气安装在各业主室内,请业主(住户)在进行室内装修时,在表具周围留出足够的空间以便的维护和更换。二、电力使用各业主(住户)室内使用的耗电设备的容量不得超过所配备的计量表的额定容量,亦不允许随意更改室内配电箱。三、水、电管线您在装修时,请注意房屋中已预埋水管及电线管道的位置与走向,以及存水湾、地漏位置。建议您在装修时所有电线改路均采用护套管,切勿采用电线直埋。每个回路所担负的电器总容量不得超过此回路的限定容量。装修前请先对上下水进行仔细检查,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物业服务中心联系。交通与车辆停放一、交通管理:详见居家服务守则中《园区车辆和停车场管理规定》。住户因搬运大件物品等原因使用货运机动车进入小区,需事先告知小区值班秩序维护人员,并在秩序维护人员指定的区域停放。因机动车辆停放不当造成交通堵塞或其他住户投诉,物业服务中心予以处理的,当事人须向物业服务中心支付专项管理费。特别提醒:为维护园区住户交通及居住安全,小区将严格控制外来车辆进入小区。住户如乘坐出租车回家,请尽量在小区门口下车。二、机动车辆停放:详见居家服务守则中《园区车辆和停车场管理规定》。三、非机动车辆停放:住户的非机动车辆请停至园区规划指定非机动车停放处,并尽可能有秩序地停放整齐。为维护小区整体形象,禁止非机动车在园区内非指定地点停放。非机动车停妥后,请自行锁好,谨防失窃。物业服务中心不承担失窃赔偿责任。消防注意事项为确保园区内住户生命财产的安全,在住宅使用过程中,请注意采取相关防火安全措施。在未发生火灾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动用小区公共部位的各种消防设施、设备。详见居家服务守则中《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居家生活提示一、房屋用途限制业主只能根据本物业原设计方案及《商品房销售合同》中规定的用途使用所购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设计用途、结构、功能和布局等。不得占用、损坏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和公共设施。未经物业服务中心书面许可,不得私自改变、截断或连接各单元的水、电、气、排烟管道、线路等。如业主将房屋租用给他人使用,须告知承租人,不得从事上述活动。二、搬家(携大件物品出园区)住户搬迁时,请事先通知物业服务中心,并填写《物品出门单》,以便安排道路、停车位、电梯等相关配合工作。为了尽可能减少对园区其他住户的影响,请选择小区内较少车辆和人员出入的时间进行搬迁。住户携大件物品(如家具、电器、保险柜及批量性货物)出园区时,小区门岗值勤人员将会要求出示《物品出门单》或业主书面证明(如租户搬家必须有业主的亲笔签名)。注:此项管理措施的根本目的在于保护住户财产的安全。请广大住户理解和配合!三、垃圾、废弃物处理1、生活垃圾园区内配有生活垃圾箱,敬请住户将产生的生活垃圾投入生活垃圾箱内,物业服务中心将对生活垃圾进行定时清运。2、建筑垃圾住宅装修所产生的建筑、装饰垃圾应装入编织袋并封口,并按物业服务中心的要求,将袋装装修垃圾搬运至指定地点堆放。搬运时请注意保持公共部位的清洁。物业服务中心将对装修垃圾进行定时清运。3、大件废弃物如住户有大件废弃物,可委托物业服务中心代为处理(清运费由住户承担)。请不要随意丢弃于园区内共用部位。特别提醒:千万勿将火种及装有有毒气味的瓶罐投入垃圾桶内!四、遭遇台风、雷暴雨当住户接获气象台或物业服务中心发出的台风警报、雷暴雨信息时,请注意以下几点:1、请将住宅阳台或露台内非固定物件转移至室内安全地方,以防物件受风力影响从高空坠落,伤及他人;2、请关闭门窗,检查阳台地漏或底层排水沟排水是否正常;3、尽可能不要使用家用电器,以防家用电器遭雷击;4、如非必要请勿外出。五、饲养宠物请遵照执行《合肥市犬类管理暂行办法》。六、业主(住户)庆典、祭祀活动住户在小区的共用部位、公共设施等地方举行任何庆典活动或联欢会,必须事先征得物业服务中心的书面同意。遇传统节假日或其他喜庆活动需燃放烟花爆竹,应遵守政府有关规定及物业服务中心的相关规定。任何业主(住户)不得在小区共用部位、公共设施等设立神位或燃烛燃纸。未经物业服务中心书面同意,不得在上述部位举办任何祭祀活动。七、长期离开您和您的家人要长期离开所购住宅,应告知物业服务中心,留下通讯地址和联络方式,以便物业服务中心向您送达有关通知、函件等。离开时,请关闭室内门窗、水、电、燃气总阀,确保安全。八、紧急联络方式为便于紧急事态下的联络,请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向物业服务中心提供至少2个24小时开通的通讯联络号码及详细的通讯地址。如通讯号码或地址发生变更,请及时通知物业服务中心,以防失去联系。九、按期缴纳物业管理费小区各业主所缴纳的物业管理费将用于小区日常管理、养护的开销。各业主有义务于每半年的首月,前往小区物业服务中心付清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付的款项,若有不便,亦可来电告知物业服务中心上门收取物业管理费。特别提醒:根据《安徽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五款之规定,按时支付物业管理费是本小区全体业主应尽的义务!十、排除干扰和伤害住户在本园区内不得有干扰和伤害小区内其他住户的行为,如:不得在房屋内或公共区域发生超出有关规定的噪音,发出损害人体的有毒气味以及发生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十一、危险品住户不能在其房屋内或小区的任何部位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及其他危险品。若因此而造成对他人的伤害或触犯法律,将由该住户承担全部的责任。十二、注意自身安全如您在小区公共区域内活动,请注意自身安全,并请提醒未成年人注意安全。在车道上行走,请注意避让车辆;在人行道上行走,请注意台阶、花坛护栏等障碍物。监护人请提醒未成年人在小区内玩耍时,要注意大堂内的棱角及四周的玻璃,以防碰伤。要合理、安全地使用健身设施或儿童乐园设施,不要超越这些设施的使用极限。儿童在玩耍时,应有成年人看护。如因住户使用设施不当而造成的损害,须自行承担责任。十三、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保护住户应对其所监护的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尤其是学龄前儿童进行保护,不宜让其独自留守居室或在公共设施、共用部位玩耍,以免发生意外。房屋出租、转让与出借一、房屋出租本小区业主若出租所购房屋,应在租赁合同生效后的一周内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登记,并将租赁合同(协议)复印交物业服务中心备案,同时须遵守政府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业主应要求承租方承诺在租赁期内遵守本手册及物业服务中心的其他有关规定。业主和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协议)到期前一周内到物业服务中心确认是否续租,若租约终止,须由业主本人到场或持有业主的书面许可证明,承租方方可将属于自己的物品搬离本小区。二、房屋转让业主出让购房产所有权及相应比例土地面积的土地使用权时,应在转让发生后十日内将转让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物业服务中心,并请受让人签署保证遵守本手册及物业服务中心的有关规定的承诺书,一并送交物业服务中心。转让人有责任在所购房产转让前付清转让之日前的管理费及其他各项欠费,否则所购房产的所有权转移后,物管公司有权追索。三、房屋出借本小区业主若将所购房屋出借给非本地区户籍的亲戚、朋友居住,借居人须在入住小区前先到当地派出所办理登记手续,并携带相关证明到物业服务中心登记。借居人在小区内须遵守本手册及物业服务中心的有关规定。特别提醒:业主借居人不得在小区内从事任何经营活动。告知义务各业主除本人遵守本手册各项规定之外,还应转告家属、租户、保姆、代理人、访客等相关人员共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